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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收取保費未交回公司,私自挪用?
2010/03/3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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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保險都是向「保險業務員」承購,並非直接向該保險公司購買,除了部份有約定轉帳外,大部份都是由保險業務員定期向保戶收款,再交回公司。
新聞上可以常常看到保險業務員侵吞或挪用保戶的保費,以致部份保戶的保單是屬於「停效」狀態,雖然只要保險業務員把錢在繳進去,就可以馬上生效,但是很多保戶卻常常是在「停效」的風險之下。
「停效」依據保險法第116條之規定,六個月內復繳即可在翌日上午零時起「復效」
另外,保險業務員的行為除了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之規定可由公司處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份,嚴重甚至可撤銷業務員的登錄資格,另可能構成「刑法」第336條之業務侵占罪,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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