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迷信犯」意指行為人本身利用「超自然的力量」欲致人於死地,或是用念力或小鬼附身讓對方發瘋或跳樓。
由於超自然力量超越科學,當然也超越法律的評價,並不是法律行為,因此並不能成立「犯罪事實」。
目前學者通說的見解是,因迷信犯欠缺構成要件該當性,而無犯罪行為之決意可言,因此通說認為不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