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時,有一位名叫李子豫的醫生,年紀雖輕卻醫術高明,所開的藥方無不對症,當時的人都稱讚他醫術神奇到了通靈的地步。
當時的豫州(今河南省與部分安徽、江蘇交接處)刺史許永,鎮守歷陽縣(今安徽省巢湖市和縣歷陽鎮)。他的弟弟患病,心口腹部時常疼痛,這一病就病了十幾年,人已經被這病折磨到快要死了。
有一天夜裡,許永的弟弟在病床上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屏風後面有一個鬼,與他自己肚子裏的鬼在聊天。屏風後面的鬼說:
「你為什麼不快點殺了他?不然明天李子豫會路過此地,如果許家延請他來醫治,他用「赤丸」打你,就換你死定了。」
許永的弟弟腹中的鬼說:
「我才不怕他!」
許永的弟弟將所聽到的告訴了哥哥,許永半信半疑的以為是弟弟因病產生了幻覺。不過許永還是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想法,第二天一早,就派了幾名衙役到各個路口等候,果然等到了李子豫,趕緊請他前往刺史官邸治病。
李子豫才到達病人的房前還沒進門,病人就聽到自己胸腹之中的鬼發出了呻吟的聲音。李子豫進入後替病人把脈診斷,對許永說:
「這是鬼病。」
李子豫就從隨身的藥箱中取出一種名為「八毒赤丸子」的藥丸,讓病人馬上服下。過沒多久,病人的肚子裏面發出如雷鳴一般的聲響,病人開始覺得腹痛,便到廁所中痛痛快快的解放了一番。上完廁所後,許永的弟弟這十多年的痼疾就完全好了。
改編自 搜神後記 卷六 腹中鬼
原文:
李子豫,少善醫方,當代稱其通靈。
許永為豫州刺史,鎮歷陽。其弟得病,心腹疼痛十餘年,殆死。
忽一夜,聞屏風後有鬼謂腹中鬼曰:
「何不速殺之。不然,李子豫當從此過。以赤丸打汝,汝其死矣。」
腹中鬼對曰:
「吾不畏之。」
及旦,許永遂使人候子豫,果來。
未入門,病者自聞中有呻吟聲。及子豫入視,曰:
「鬼病也。」
遂於巾箱中出八毒赤丸子與服之。須臾,腹中雷鳴鼓轉,大利數行,遂差。
今八毒丸方是也。
附:八毒赤丸(網蒐資料)
引用自:《古今錄驗》引《胡錄》,(見《外臺》卷十三)
別名:李子豫赤丸、八毒丸、殺鬼杖、斬鬼丹、殺鬼杖子
處方:雄黃(研)1兩,真珠(研)1兩,礜石(泥裹燒半日)1兩,牡丹皮1兩,巴豆(去皮心,熬)1兩,附子(炮)1兩,藜蘆(炙)1兩,蜈蚣1枚(炙,去足)。
製法:上為末,煉蜜為丸,如小豆大。
功能主治:五尸癥積,及惡心痛、蠱疰、鬼氣,無所不療,鬼疰病。
用法用量:李子豫赤丸(原書同卷)、八毒丸(《圣濟總錄》卷一○○)、殺鬼杖(《衛生寶鑒》卷二十)、斬鬼丹、殺鬼杖子(《不居集》下集卷十六)。
注意:忌豬肉、貍肉、蘆筍、生血等物。
臨床應用:
一、鬼疰(音「住」):
入國信副使許可道到雄州,請予看脈。
予診之,脈中乍大乍小,乍短乍長。此乃氣血不勻,邪氣傷正。
本官說:在路到邯鄲驛中,夜夢一婦人,著青衣,不見面目。用手去脅下打了一拳,遂一點痛,往來不止。兼之寒熱而不能食,乃鬼擊也。
予曰:可服八毒赤丸。
本官言:嘗讀《名醫錄》中,見李子豫八毒赤丸,為殺鬼杖。
予遂與藥三粒,臨臥服,明旦下清水二升,立效。
又進白海青陳慶玉第三子,因晝臥于水仙廟中,夢得一餅食之,心懷憂思,心腹痞滿,飯食減少、約一載有余,漸漸瘦弱,腹脹如蠱,屢易醫藥及師巫禱之,皆不效,又不得安臥,召予治之。
予診之,問其病始末,因思之:此疾既非外感風寒,又非內傷生冷,將何據而醫?
予思李子豫八毒赤丸頗有相當,遂合與五七丸服之,下清黃涎斗余,漸漸氣調,而以別藥理之,數月良愈,不二年身體壯實如故。
二、《醫統》:
戊午秋,甫在杭城過,遇飯店一婦,年三十,頗姿,因往神廟燒香,被熱,途中飲涼水一碗,歸而腹脹不食,漸覺昏悶,遂至妄言妄見,皆云附邪,巫禱不效,
余帶有八毒赤丸,因與七粒,令服下,遂下黑汁一桶,其婦遂軟而伏臥不言,復進四君子湯,一劑而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