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說 – 五溪蠻喪禮異俗
2016/03/17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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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世居在五溪一帶(《水經註》:雄溪、滿溪、酉溪、潕溪、辰溪,位於今湖南省常德市一帶)的原住民,當父母過世時,他們會先將父母的遺體安置在村外,等到三年之後才會舉行葬禮。
舉行葬禮時,前來參加喪禮的親朋好友會沿路擊鼓並唱著歌,然後舉辦為期一個多月的宴會,吃吃喝喝唱歌跳舞甚至還有戲曲表演。喪家不惜散盡家產為亡故的父母備置棺木,並選在一處面向江水的高山的半山腰上的山壁上,鑿出一個外型像是神龕的山洞,然後將棺木運往那洞穴的上方,以繩索將棺材懸吊下去放入這事先鑿好的洞中。而且當地的風俗認為棺材安放的位置越高,表示子孫的孝心越重。在舉行完這樣的懸棺葬禮後,子孫們就可以終生不用再進行祭祀的典禮。
此外,若是首次遇到喪事的,家人三年不吃食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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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點俺覺得怪怪的,甚麼樣的情況叫做「初遭喪」?除了開天闢地的第一人,他的兒女會遇到這開天闢地以來的第一次葬禮外,還會有誰能遇到「初遭喪」?
還是父或母二者其中之一先過世時的情況可稱作「初遭喪」,孝子賢孫就三年不吃鹽,之後另一位仙逝時,就是依循著一般的葬禮程序而不禁吃鹽了。這樣大概比較說得過去唄……
改編自 《朝野僉載》
原文:
《朝野僉載》卷二
五溪蠻父母死,於村外閣其屍,三年而葬。打鼓路歌,親屬飲宴舞戲一月餘日。盡產為棺,餘臨江高山半肋鑿龕以葬之(《廣記•卷四八二》汪校云,黃本「餘」作「飲」。按:「餘」或為「於」字之誤。)。 自山上懸索下柩,彌高者以為至孝,即終身不復祀祭。
初遭喪,三年不食鹽。
迴響(2) :
- 2樓. 野口女2016/05/21 18:12三年不吃鹽 所以不會血壓高?
- 1樓. 快樂水兵甲狗狗2016/03/28 13:00解答了「懸棺」之謎
遊長江三峽時會有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