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四年,山東(太行山以東地區)發生了嚴重的蝗蟲災害,宰相姚崇對此提出對策,上奏說:
「《毛詩》中說:『秉彼蟊賊,以付炎火。』
另外,漢朝的漢光武帝曾下詔說:『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蝗蜮,以及蟊賊。』
這都是消滅蝗蟲的重要道理。
蝗蝗既然也知道怕人,因此要驅除蝗蟲也很容易。況且秧苗莊稼都是有主人的,為了要拯救自己的財產,物主當然會不怕辛苦而更賣力的撲滅蝗蟲。
蝗蟲既然會飛,習性也像飛蛾一樣在夜間見到光亮便會飛攏過去,因此在夜間架設火堆,並在火堆旁挖掘好坑洞準備,當蝗蟲被火光吸引聚攏而來時,即可順勢撲殺,將蝗蟲打入火中燒死,來不及燒死的就地扔到一旁的坑中掩埋。如此雙管齊下,一定可以將蝗蟲消滅完畢。
目前山東的百姓都只會燒香禮拜,擺設祭品祈求神明施恩,眼睜睜看著蝗蟲無所忌憚大吃禾苗,卻沒有一人敢伸手去捕捉蝗蟲。自古以來雖有消滅蝗蟲失敗之事,但那都是人因為迷信而不肯徹底執行滅蟲的命令,只要人人齊心戮力,一定可以滅除蟲災。」
唐玄宗認同姚崇的看法,就派遣數名御史分道前往下達命令並監督撲殺蝗蟲的執行。但汴州(今河南省開封市)刺史倪若水(字子泉)卻上書奏報說:
「鬧蝗蟲是天災,所以各地方首長加強修養自身的德行,以獲得上天寬恕而撤去蝗災。從前魏晉時期、十六國之一的漢趙國君劉聰,因殺戮過重失德敗行,使得當時他不但無法成功消滅蝗蟲,反而讓災害更加嚴重。」
因此倪若水不肯接受御史的指令,也抗拒朝廷下達的除蟲令。
這位倪若水其實還算是一位好官,曾於開元元年擔任中書舍人、尚書右丞,依體制外放調任為汴州刺史,任內修葺孔廟、興辦官學提倡教育,汴州百姓對他稱頌不已。在蝗災發生之前,唐玄宗曾命宦官為捕鳥使,前往江南搜羅珍奇異鳥。使者途經汴州,倪若水知道後上書勸阻,唐玄宗感於他直言勸諫,不但同意取消捕鳥令,放走已捕獲的小鳥,更親自提筆回詔並嘉獎倪若水。
只是倪若水在撲滅蝗災這點上未免太過迂腐,姚崇看了他的奏摺後非常生氣,以加急文書對倪若水說:
「劉聰並不是一個真命天子,當然他的德行無法勝過妖孽;現在是我大唐聖朝,妖孽豈能勝過我聖明天子的德行。
雖說曾有記載古時候有德行良好的太守,在遇到蝗災時蝗蟲避過他的轄境繞道他去,若說是因為他的修德而得以避免蝗災,那麼你不就成了因為失德而招致蝗蟲前來嘛!
如今你坐著看著蝗蟲吃掉秧苗,為何還強忍不去撲滅蟲災以拯救這些莊稼,倘若百姓因此遭遇饑荒挨餓,你又將如何能獨自過著安逸的生活?
希望你不要再拖延救災時機,趕緊動手去做,以免招致日後自己的後悔愧疚。」
倪若水就只好遵照詔令實施焚瘞之法,果然一舉捕獲蝗蟲多達一十四萬石,至於那些直接扔到境內汴河各渠道中淹死的蝗蟲更是多得不可計數。
除了地方刺史有抗命的舉動,朝臣們也對姚崇驅趕捕捉蝗蟲的方式議論紛紛,大多以坐辦公室者的心態看待,因此認為此法事倍功半、不妥、擾民、沒功效等等。唐玄宗聽到這些反對意見後,再度詢問姚崇有何辯駁的意見,姚崇說:
「平庸的學者只知道引經據典寫文章,卻不知道應該視情況權通達變以應對。有些事物的發展常有違反經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違反潮流卻合乎權宜的。
從前三國、曹魏時期,山東地區發生蝗蟲啃食莊稼,就是因為剛開始因為蝗蟲量少忽略不去剷除,導致最後秧苗莊稼都被蝗蟲吃光,使得人們因為饑荒而出現吃人的慘況;魏晉時、十六國之一的後秦時期的蝗災也是如此,不光是莊稼,連草木都被蝗蟲啃光,使得牛馬都到了互相舔食毛髮維生的地步。
如今山東地區蝗災發生之處的蝗蟲數量已經極多,但仍繼續快速繁殖,這樣的情況是很少見的。而河北、河南等地並沒有太多的存糧,如果這一季因為蝗災而沒有了收穫,百姓必定因為饑荒逃難流離失所,此事關乎國家安危,絕不可固執拘泥不知變通。縱使無法完全將蝗蟲消滅乾淨,也總比放任蝗蟲數量擴大而釀成更嚴重的災害來得好。
臣知道陛下好生惡殺,因此這撲殺蝗蟲之事不需要勞煩陛下親自決斷下詔,還請陛下同意就由臣以宰相的身分出面下令處理即可。倘若臣的方法實在沒有成效,則臣所有的官職爵位,一併請陛下詔令削除。」
既然姚崇連烏紗帽都賭上了,唐玄宗決定繼續支持姚崇的做法。一旁列席議政的宰相之一、黃門監盧懷慎(註)對姚崇說:
「蝗蟲本就是天災,豈可能以人力制止?這就是外頭認為不妥之處。此外殺蟲太多,也有傷和氣。現在要變更方法還來得及,請姚公再考慮看看吧。」
姚崇說:
「從前,戰國初期的楚惠王為了不讓廚師受罰而將菜餚中的水蛭吃了,反而將多年纏身的冷疾治好了(見《小小說 – 楚王食蛭》)。
春秋時期楚國名相孫叔敖(又稱蒍敖、蒍艾獵或蒍饒,羋姓,蔿氏,名敖,字孫叔)年輕時於野外見到一條當時人人皆曰見之必死的兩頭蛇,為免他人再受害,便斬此雙頭蛇而埋之,日後不但沒有因此而死,反而得到福報有大成就,更讓後世史官贊其為循吏之首。
晉國執政趙宣子(諡號宣孟,亦稱為趙盾),輔佐晉襄公、靈公、成公三世,賢明而有政績,曾被孔夫子稱為『良大夫』,卻也因為他的賢明,招致荒誕殘暴的小君王晉靈公記恨,在設宴款待趙盾席間派刀斧手放惡狗要咬死他,幸得左右拼死保護得以逃脫。以至於以趙盾的賢明,最終也只能為了百姓除去了這放狗咬人的晉靈公,將公子黑臀(晉靈公的叔叔)自洛邑迎回繼位為晉成公。
春秋後期,魯國的魯文公不再親自參與「告朔之禮」,主事的官員卻照常在朔日宰殺一隻活羊供祭。子貢認爲「告朔」的精神已死,「餼羊」徒留於形式,不如一併廢掉,如此不但能救活一頭羊,還能節省財政支出。孔子雖能理解子貢的想法,但他認為廢除「餼羊」事小,保留「告朔之禮」事大,雖然大環境造就禮樂崩毀,但希望保留著「餼羊」儀式,讓後人緬懷這保留著尊王敬祖的遺跡是一件更重要的事。
這些人的作為基本上都志在安定人心,以不失禮節為思考而行。
目前蝗蟲的數量雖然非常多,但驅趕滅除可以得到一定的效果。倘若放縱這些蝗蟲啃食,則只要有蝗蟲所在之處必定草木不生。這樣山東地區的百姓豈不是因此被餓死!
這件事我姚崇已經當面向陛下陳述且已定案,還請盧公不要再重提反對意見。如果為了救人而殺蟲,所造就的因緣會導致災禍降臨,那麼我姚崇會請求上天讓我一人獨自承受這些災禍,決不會推諉卸責,也不會拖您下水讓您一起分擔的。」
為人清正廉潔的盧懷慎自知才能不如姚崇,也就不再反對姚崇的意見。朝中主要重臣達成共識,政令不再有所阻礙,於是各災區依令執行滅蟲計畫,果然蝗蟲數量因此迅速減少,蝗災也逐漸平息。
註:關於盧懷慎,見《小小說 – 清貧宰相盧懷慎〈上〉、〈下〉》。
----- 待續 -----
改編自 《舊唐書》
原文:
《舊唐書》.卷一百.列偉第四十六.姚崇
姚崇,本名元崇,陝州硤石人也。父善意,貞觀中,任巂州都督。
……
開元四年,山東蝗蟲大起,崇奏曰:
「《毛詩》云:
『秉彼蟊賊,以付炎火。』
又漢光武詔曰:
『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蝗蜮,以及蟊賊。』
此並除蝗之義也。
蟲既解畏人,易為驅逐。又苗稼皆有地主,救護必不辭勞。蝗既解飛,夜必赴火,夜中設火,火邊掘坑,且焚且瘞,除之可盡。
時山東百姓皆燒香禮拜,設祭祈恩,眼看食苗,手不敢近。自古有討除不得者,只是人不用命,但使齊心戮力,必是可除。」
乃遣御史分道殺蝗。汴州刺史倪若水執奏曰:
「蝗是天災,自宜修德。劉聰時除既不得,為害更深。」
仍拒御史,不肯應命。崇大怒,牒報若水曰:
「劉聰偽主,德不勝妖;今日聖朝,妖不勝德。古之良守,蝗蟲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
今坐看食苗,何忍不救,因以饑饉,將何自安?幸勿遲回,自招悔吝。」
若水乃行焚瘞之法,獲蝗一十四萬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勝紀。
時朝廷喧議,皆以驅蝗為不便,上聞之,復以問崇。崇曰:
「庸儒執文,不識通變。凡事有違經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適權者。
昔魏時山東有蝗傷稼,緣小忍不除,致使苗稼總盡,人至相食;後秦時有蝗,禾稼及草木俱盡,牛馬至相啖毛。
今山東蝗蟲所在流滿,仍極繁息,實所稀聞。河北、河南,無多貯積,倘不收穫,豈免流離,事系安危,不可膠柱。縱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
陛下好生惡殺,此事請不煩出敕,乞容臣出牒處分。若除不得,臣在身官爵,並請削除。」
上許之。
黃門監盧懷慎謂崇曰:
「蝗是天災,豈可制以人事?外議咸以為非。又殺蟲太多,有傷和氣。今猶可復,請公思之。」
崇曰:
「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殺蛇,其福乃降。趙宣至賢也,恨用其犬;孔丘將聖也,不愛其羊。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禮。
今蝗蟲極盛,驅除可得,若其縱食,所在皆空。山東百姓,豈宜餓殺!
此事崇已面經奏定訖,請公勿復為言。若救人殺蟲,因緣致禍,崇請獨受,義不仰關。」
懷慎既庶事曲從,竟亦不敢逆崇之意,蝗因此亦漸止息。
- 1樓. 野口女2015/09/05 01:42
這篇好應景喔
所以登革熱也是天災
天災猶可制,人禍最難違。
某些人力可以減低災情的天災,如築堤防洪,疫病預防,撲殺蝗蟲等等,有擔當的地方官即使沒有上頭交代,他們也會主動去做。
至於那種被民怨頂回檯面上的地方官,往往只能風光一時,下場都不怎麼好.....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於 2015/09/05 09:4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