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二年,西河郡人鮮于冀就任清河郡(今河北省清河縣一帶)太守。上任後,鮮于冀上表申請六百萬錢的費用額度要整修公署房舍,但在還沒完工前,鮮于冀就在任上過世了。
朝廷派了一位名叫趙高的人繼任清河太守。趙高到任後,清理前任遺留的公務,重新計算後,認為公署修建進度至此應該還有二百萬錢的餘額,但是公庫內卻沒有見到這筆帳,於是便將郡內的五官郎(負責警衛保全)黃秉、功曹(主管人事)劉商(《太平廣記》、《水經》作「劉適」)找來詢問,二人異口同聲的說是鮮于冀將這二百萬錢納為己有,也就是指控鮮于冀生前貪污了。
於是趙高便依法判決向朝廷求刑,建議將鮮于冀位於河西老家的田地房產以及奴婢沒入充公,鮮于冀的妻子也因此連帶被判發配到日南(今越南國)當官伎。
趙高提筆要寫奏章,等朝廷做最後的裁決下來,便可執行。此時鮮于冀突然現形,大白天的便在眾目睽睽之下,前引後導、浩浩蕩蕩的一大隊人馬便進入了太守府,黃秉與劉商見了嚇得直打哆嗦。鮮于冀拜見過新任太守趙高後,就在趙高的面前,當場與黃秉等人一筆一筆地對帳查核工程費用,對完之後,反而確定了是黃秉等人虛報並貪污了這剩下的二百萬錢工程費,然後意圖將責任推給死人以卸責。
於是鮮于冀自己寫了一份奏章要向朝廷申訴,內容大略是:
「高貴尚小節。畝壟之人,而踞遺類。研密失機。婢妾其性,媚世求顯,偷竊狠鄙。有辱天官,易譏負乘,誠高之謂。臣不勝鬼言,謹因千里驛聞。」
意思是說:
高貴的人更重視小處的節操,鄉野村夫之類的鄙俗之人才會貪小便宜的將路上的遺失物據為己有。然而他們畢竟是婢妾一類的小人,只會以搏得是人好感的方式尋求自身的顯達,私底下卻實行著這種卑鄙的貪污偷竊行為,辱沒如今身為天官的我的名聲,讓陰界中的鬼神們嘲笑我不配擔任現在的職位。臣不能忍受神鬼間的流言蜚語,說得好像我真如黃秉、劉商等人所指控的貪污了那麼多錢,因此我雖然作了鬼也要前來申辯,並請趙高替我恭敬的將我的奏章通過千里驛使上奏給陛下。
寫完後,鮮于冀便將這份奏章交給了趙高,請趙高附在他的奏章中一併上報,然後行禮告辭,登上了馬車,大隊人馬出了太守府後朝西北方而去,至三十多里處就都倏然消失不見了。
趙高看完手上這份鮮于冀的奏章後,再看那黃秉等人,只見他們依舊趴伏在地不敢起身,就出聲要他們起來,卻還是沒反應。旁人上前查看,黃秉與劉商二人不時何時已經被嚇死了。趙高也就在自己的奏章中詳述了事件的始末,上報朝廷等候判決。
朝廷的判決詔文很快的就下達了,詔令歸還鮮于冀在河西的莊園田宅,取消鮮于冀的妻子發配邊疆的判決,另外破格提拔鮮于冀的兒子入朝任官,希望藉此彌補鮮于冀被汙衊的清譽,安撫他的靈魂,並平息這場由陰間而來的這場維護名譽的官司。
改編自 《列異傳》/《太平廣記》
原文:
《列異傳》
西河鮮于冀,建武中為清河太守,言出錢六百萬作屋,未成而死。
趙高代之,計功用錢,凡二百萬耳。五官黃秉、功曹劉商言是冀所自取,便表沒冀田宅奴婢,妻子送日南。
俄而白日冀鬼入府,與商秉等共計較,定餘錢二百萬,皆商等匿。
冀乃表自列付商上,詔還冀田宅。
《御覽》八百三十六
《太平廣記》.鬼一.鮮于冀
後漢建武二年,西河鮮于冀為清河太守,作公廨。未就而亡。
後守趙高,計功用二百萬。五官黃秉、功曹劉適言四百萬錢。冀乃鬼見,白日導從入府。與高及秉等,對共計校,定為適秉所割匿。冀乃書表自理,其略言:
「高貴尚小節。畝壟之人,而踞遺類。研密失機。婢妾其性,媚世求顯,偷竊狠鄙。有辱天官,易譏負乘,誠高之謂。臣不勝鬼言,謹因千里驛聞。」
付高上之。便西北去三十里。車馬皆滅,不復見。秉等皆伏地物故,高以狀聞。
詔下,還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為差代。以弭幽中之訟。
出《水經》
《水經·淇水注》:
光武建武二年,冀作公廨,未就而亡,後守趙高計功用二百萬,五官黃秉、功曹劉適言四百萬錢,於是冀乃鬼見白日,道從入府,與高及秉等對,共計校定,為適,秉所割匿,冀乃書表自理,其略言云云。付高上之,高以狀聞。
詔下,還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為差代,以旌幽中之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