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狄仁傑擔任大理丞的前一年,上元三年九月初七,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右監門中郎將范懷義,大概在執行什麼任務時,誤砍了唐太宗的陵墓—昭陵(位於今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九嵕山)範圍內的一株柏樹。
古人認為墳地上所種植的樹木是祖先靈魂寄託依附之處,以及庇佑後代子孫的代表象徵,砍了別人祖先墳地上所種植的樹木,是非常不敬且犯忌的行為,更何況是砍了皇帝的老子的墓樹,這讓唐高宗怒不可抑,親筆下了詔書要處死權、范二人。
由於事涉朝中大員的生死,因此這件案子也移交到了大理寺處理。當卷子送到新上任大理丞的狄仁傑手中時,狄仁傑認為權、范二人因誤砍昭陵墓樹而觸法,依律罪不當死,而是將二人除去官籍削為平民,但唐高宗卻下詔書要殺他們,於是狄仁傑就上了奏章,主張他們不應被處死。唐高宗讀完奏章後,很生氣的對狄仁傑說:
「權、范二人砍了昭陵的柏樹,我若不殺他們,就是使我背上不孝子孫的罪名,所以一定要殺。」
一旁的大臣們見到唐高宗動怒,都勸狄仁傑不要再說了,就這樣退下依旨辦理就算了。狄仁傑對唐高宗以及同僚們說:
「臣曾聽說觸碰龍喉下方的逆鱗以及忤逆君主這兩件事,自古以來都認為是最難的事,但以臣的愚見認為並不是這樣的。若是在夏桀、商紂這樣的君主時期,這種事就很困難;但若是在堯、舜二帝時期,這種事就很容易。而臣有幸遇到如堯、舜一般聖明的君王,也不必害怕遭到像比干(向商紂王進諫卻被剖腹挖心而死)被殺的事情。
從前,西漢、漢文帝時,發生一件偷盜高廟(祭祀漢高祖劉邦的宗廟)座前玉環的案子,犯人被捕後,負責審理的廷尉張釋之(字寄)依律法判決斬殺。漢文帝大怒,認為應當連座誅犯人的九族,張釋之在朝堂上據理力爭,說:
『既然偷盜高祖廟前的玉環就要滅族,那麼若是以後有人去盜墓,這該如何審判、定什麼樣的罪呢?』
漢文帝認為張釋之說的有理,就同意他的判決方式,只將犯人一人於市場中斬首示眾。
三國時期,魏文帝曹丕打算遷移冀州(今河北省中南部)的十萬戶職業軍人及其家屬到河南郡(即今河南省洛陽市一帶),當時群臣都以連年蝗災、飢荒嚴重為由反對,但魏文帝執意堅持。於是為人直率、剛正不阿的侍中辛毗(字佐治)求見力勸魏文帝,魏文帝說不過辛毗,乾脆起身入內想要躲避,但辛毗也緊隨在後,伸手拉住了魏文帝的衣襟,繼續據理力爭,終於讓魏文帝改變主意,減少遷徙的人數為五萬。
由此可見,英明的君主能被『理奪』,而忠臣卻不會因為君主的威嚴而恐懼。今日陛下若不接受臣的諫言,當陛下瞑目之後,必羞於見到張釋之、辛毗於九泉之下。
陛下所頒布的律法,都高掛在宮門外的象魏(分立於宮門左右的一對高大建築,或稱「闕」、「觀」,為懸示教令之處)之上,舉凡徒流、死罪等各種刑度都有所差別等級。那有所犯之罪罪不至死,卻反而下令要處死的事情發生呢?若是這樣,造成了律法刑度的標準經常變化沒有一個標準,那麼到時候百姓們將無所適從、手足無措啊!
所以,陛下如果想要改變律法刑度,就應當從今日算起而不能溯及既往。不然就會像古人(張釋之)說的:
『假使盜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
現在陛下因為昭陵一株柏樹被誤砍就殺掉二位大臣,那麼千載之後,人們將會認為陛下您是什麼樣的君主呢?
這就是臣之所以不敢遵從陛下您的旨意將權、范二人處死而陷陛下於無道的緣故啊。」
這番話既拍了唐高宗的馬屁又戴了高帽子,而且說得合情合理,將唐高宗擔心自己落下個不孝的顧慮都解開了,唐高宗也就同意免去權、范二人的死罪,讓狄仁傑依法執行,將權善才、范懷義除去官籍並流放嶺南而結案。
數日後,唐高宗就特地詔令將狄仁傑擢升為侍御史(糾察早朝禮儀)。
----- 待續 -----
改編自 《舊唐書》/《新唐書》
原文:
《舊唐書》.卷八十九.列傳第三十九.狄仁傑 族曾孫兼謨
狄仁傑字懷英,并州太原人也。
……
時武衛大將軍權善才坐誤斫昭陵柏樹,仁傑奏罪當免職。高宗令即誅之,仁傑又奏罪不當死。帝作色曰:
「善才斫陵上樹,是使我不孝,必須殺之。」
左右矚仁傑令出,仁傑曰:
「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難,臣愚以為不然。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
昔漢文時有盜高廟玉環,張釋之廷諍,罪止棄市。魏文將徙其人,辛毗引裾而諫,亦見納用。且明主可以理奪,忠臣不可以威懼。
今陛下不納臣言,瞑目之後,羞見釋之、辛毗於地下。陛下作法,懸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法旣無常,則萬姓何所措其手足!
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古人云:
『假使盜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
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一將軍,千載之後,謂陛下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殺善才,陷陛下於不道。」
帝意稍解,善才因而免死。居數日,授仁傑侍御史。
《新唐書》.卷一百十五.列傳第四十.狄仁傑、子:光嗣、族孫:兼謨
狄仁傑,字懷英,並州太原人。
……
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右監門中郎將范懷義坐誤斧昭陵柏,罪當免,高宗詔誅之。仁傑奏不應死,帝怒曰:
「是使我為不孝子,必殺之。」
仁傑曰:
「漢有盜高廟玉環,文帝欲當之族,張釋之廷諍曰:
『假令取長陵一抔土,何以加其法?』
於是罪止棄市。
陛下之法在象魏,固有差等。犯不至死而致之死,何哉?今誤伐一柏,殺二臣,後世謂陛下為何如主?」
帝意解,遂免死。數日,授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