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耗的股東結構(第一集)
2013/05/2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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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剛完成一件股權交易買賣的案件,按照商務慣例,擔任此交易買賣雙方的橋樑及協談平台,我是可以賺進總成交金額的5%~10%的佣金,但因為雙方皆是熟識,至今並未正式向他們開口索取,就讓他們隨喜好了..雖是如此,此項交易的完成,我內心仍是高興的,因為台灣有一個知名的品牌仍可以繼續站在國際舞台上。
喜歡休閒的人不會對這個品牌感到陌生,這個品牌來自於台灣南部,該品牌的產品與休閒有關係(由於事涉敏感因此本文隱晦真實的產品名稱)等都是國際知名的終端產品所指定採用的。該品牌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創立至今約有二十幾年了,一直以來該公司都是自有資本經營從未向銀行貸款,而且獲利頗豐。2008年左右,標的公司的創辦人為導入健全的管理制度,將手上50%股權出讓給外部第三者,因為該外部第三者之主要股東是國內知名的跨國企業(傳產)某一事業群的核心幹部(創辦人天真的認為,該主要股東既是出身於國際跨國公司,則其本身的管理才能必定是有可借用之處)。自此以後標的公司的股東結構就是50% v.s.50% 。從這樣的股東結構觀之,創辦人真的讓賢了,因為它輕易的將公司的控制權給放棄了,可見標的公司的創辦人是很有心想要將標的公司打造成具有健全管理制度的國際公司。
不過,這樣的股東結構安排非但能如標的公司創辦人之所願,反而種下了日後標的公司經營內耗的禍因,套句粗話,創辦人太天真了,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吃素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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