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存貨(上)---鯨吞
2012/04/0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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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查核經驗中,見過兩種不同層級的人盜竊公司存貨的痕跡,一種是公司高階管理當局,二種是藍領階級所行之偷竊行為,前者由於盜竊存貨數量大如鯨吞之樣,一口下肚,後者則如蠶食般的屢試不爽。本文就先為各位分享我所知道的鯨吞。
企業的經營者,當個人或者是企業有資金需求卻苦於本身條件已經不足以找到其他財源予以支應的時候,挪用公司存貨會被認為是值得冒險的行為。
首先,該公司經營者會在公司內另組一親信團隊作為有別於既有內部表單之編審核人員,由該組人員以”存貨調撥”或”國際調撥”等類似銷售之名義,簽發現有內部作業流程要求之表單,請倉庫及Shipping等部門人員依據表單之指示備貨及安排出貨,出貨後再”指導”會計主管等人員作出銷貨應有之會計處理,此時存貨就轉變成應收帳款,若此應收帳款掛帳甚久恐有依公司既定呆帳提列政策提列呆帳之可能時,企業主才會先調頭寸以償還應收帳款。以上這是”遵守規矩”的鯨吞。
現在比較狠的作法是,直接把存貨運走,甚麼內部表單、甚麼應收帳款呆帳提列等都免了,遇到年底盤點時,先擺陣---筆者見過情狀是,向監盤及複盤存貨的人員表示箱子裡面是存貨商品,並將這些空箱子堆的高高的或者是在儲存地點的最裡面,不方便起卸複盤,於是就如此僅點數箱數混過去。
來自與同道閒聊得知的是,有的經營者則謊稱存貨堆積在數家委外加工廠處,而該等委外加工廠地偏遠,可能需另外安排盤點,便因此強烈建議會計師以函證取代盤點。
各位格友可能會問,存貨被鯨吞了後,企業經營者怎麼處理這些存貨?常見的是向人抵押貸款或者是另外找買主以較低的價格賣出,所得款項直接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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