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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選舉投開票之內部控制
2018/11/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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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開票的主要目標是正確的知道人民的選擇(總作業目標〉,但是要達到這個目標,過程中會有很多人為的故意或疏失(作業風險)阻礙著目標達成,這些風險中最讓人擔心的是人為故意的作票,因此,本文就試著直接來談該如何控制作業的執行才能讓這預期的風險不會發生,進而達到總作業目標,使得人民相信也願意接受投票結果:

1. 中選會到底應該印的多少張選票?分送給各投票所各是多少張票?

每張選票應該預先連續編號,並由各選區(各選區以下的各投票所亦同)的人簽收,這些選票簽領名冊不僅應於選票簽領後,封箱貼上封條,交給第三機關保存,選票簽領名冊更應該立即在中選會網站公布!公告給大家知道,各地選區甚至各投票所已簽領了多少張選票,選票編號是幾號到幾號。

2. 選票應有特殊設計避免偽票產生。

3. 選票印完後,廠商的機器及印刷版應該查封,甚至(最好)在監督之下立即銷毀,以避免廠商又私自印出選票!更極端的控制是,如同大學聯考入圍,所有與印製相關的人全部『軟禁』,直至投票結束。

4. 各投票所的投票人名冊是對的嗎?誰來確認是對的?例如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有1000人列在名冊內,但是投票人名冊卻是列了1500人,多了500人。我認為監票人員應在此刻就開始監督了,要確認並抽查投票人名冊是否屬實?(與戶政資料核對等),若屬實,則由監票人員監封蓋印,最好清冊每頁都蓋印。

5. 寄發選舉通知書前,除了應編制寄發通知書名冊外,監票人員應該核對名冊住址與投票人名冊是否一致?以及是否確實寄出?

6. 開始投票前,不僅應該檢查票箱是否是空的,每個投票所更應該確認總共有多少本名冊,每本名冊應該編號;每本名冊內列有多少人名,每位投票人應該給予編號;總共多少人,每個投票人應該給予編號,名冊總共多少頁,每頁應該騎縫章,以防止有人插入!

7. 投票所在領票處應設有攝影機錄影存證,清楚的紀錄每個人領票的過程,領票確實核對投票人身分自然不在話下;但是,我要說的是,投票所現場應該設有領票計數看板,例如某投開票所,總共有1000選票,看板上就出現1000的數字,看板上數字就減一。(因為是無記名投票,所以領票時就不紀錄領票號碼。)

8. 投票圈選亭周圍及投票箱亦應設有攝影機錄影存證。

9. 投票時間一結束,監票人員應該核對投票人名冊未領之人數、空白選票數目(還要檢查是否連續編號)以及總投票人減領票計數看板三個數字是否一致,若不一致,不准開票,所有投票箱及名冊與空白選票全部不准動,報請檢察官調查。開票時,除了唱票及登載票數外,還要唱出選票編號,已開的選票更應依照號碼順序整理封存。

10.開完票後,監票人員應確認已使用的選票及空白選票是否連續編號,兩者加起來的數字是否等於投票開始前的數字,是否與中選會網站上所公布的選票簽領清冊內容一致(例如編號起訖號碼是否一致)。

11.開完票後所有的名冊、投票箱、選票等,監票人員應確認是否完整後上封條,並簽名蓋章,送交中選會以外第三機關保存。(目前好像只有法院或者是監察院較可靠,個人看法)

12.各投開票所應該回報已使用選票及空白選票的數量與編號給中選會,中選會審核確認無誤後,應該公布盡速在官網上。

總之,選票印刷時預先連續編號,掌握起訖號碼,有了這個基礎,監票作業甚至將來的驗票就可以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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