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與公司治理
2018/06/0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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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主要是避免控制股東一手掌控董事會進而為己之私利對大眾所持有的公司資產,透過五鬼搬運等方式掏控資產,以圖個人最大利益。因此,對於控制股東對外徵詢股東會出席委託書等做出限制規範,另外,也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需有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等設置,藉以強化董事會之功能進而保障小股東之權益。
反觀目前中央政府的國家治理,兩種公職是採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及立法委員,一旦民選總統與立法委員選出後,如果多數立委與總統同屬一政黨(更可惡的是,總統與立委同時選舉,這是對制衡最狠毒的),此民選總統若兼任執政黨之黨主席,則他(她)將全面控制立法、行政、司法、考試及監察等權利,也就是台灣現況,完全執政,所有權力全部集中在總統之一身,無人可以制衡他(她),完全執政,就是獨自一人做最後裁定,已非民主,沒有獨立董事來監督。(其實還是有的,媒體,但若是被收買或被控制,就從獨立董事變成幫兇)
結論:就權益保障而言,老百姓不如公司小股東,民主只有投票一天,我從來不認為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我認為,老百姓永遠是手無寸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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