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ability一詞在病安領域雖很常見,但不見得人人皆知其涵義;格主也曾在部落格中,多次使用日本人慣用的翻譯「說明責任」來解釋這個概念。
由於最近在偶然的一個場合發現,南部某財團經營的醫療體系,將它當作核心價值的其中一個,並將它翻為「專業」而覺得非常意外。
從兩個字(中英文對照)併列在一起的事實來看,他們就是被當作同義語吧,只差在沒有看到等號。
然而一個有品牌的代表性,醫療機構難道會有可能翻譯錯誤嗎?
不知他們的員工每天看到這些字眼,或在醫院評鑑想把它背起來時會怎麼想?
還是個人的英文造詣不夠深?格主在好奇之下,還是上網搜尋了一些資料,但再怎麼找也找不到"Accountability=專業"的說法,或許該財團有其特殊原因而獨創這個與眾不同的中譯名詞,且可以自圓其説,但至少在病安領域,Being Accountable應該不等於Professional,也沒有暗示專業的意思。
因為有專業的人,不一定會有Accountability的概念,很會逃避責任玩踢皮球遊戲的專業人員還滿多的,唯有具備專業素養(Professionalism)這種核心技能者(專業人士),才有負責的態度與"夠水準"的資質。
Accountability在英漢字典中,確實可找到很多用詞:如當責、究責、問責、苛責、有擔當、有責任、願意扛起責任的態度、可答覆給交代.....等等的意思。
在英文具有同樣涵義的形容詞,包括Responsible,Answerable及Culpable。
但有專家強調Accountability與Responsibility兩句話不是完全一樣,前者是「對被授與的權力」負責,而後者是「對被指派的任務」負責。
看來Accountability的中文應該適合把它翻作「當責」。
醫療安全必需來自於醫院系統及個人都能負責說明的基本條件,其實說不出理由來,終究還是要負責"吃罪",向受害者致歉或給與賠償。
如發生有通報義務的意外(死亡),或符合強制通報的規定而被隱暱,醫院當然要出來負責說明,包括為何要這麼做或不這麼做,這樣的主管才能說是有擔當,切勿學習當官者的惡習,又如院方規定醫護人員應先洗手再碰病人,但有醫護人員屢屢未先洗手,這往往就是個人的問題(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而不能把它當作系統性的問題來處理。
在有Safety Accountability的醫院,醫療透明化Transparency即是最重要的一個條件,大概會具備有以下各種特質:
1.老闆會對員工宣誓安全的重要性
2.清楚界定對員工期待的安全目標是什麼
3.每個人都能認清對安全的應有的責任感
4.有策略規範如何量測安全(度),如使用平衡計分卡(BSC)及品質病安指標
5.訂有合理的獎懲制度(Just Culture)
6.有落實通報異常的文化
7.有揭露的政策(Disclosure Policy)
8.對外公開安全相關訊息(Public Reporting)
9.依法及規定(SOP)行事並告知結果
10.對進步或退步都願意提出說明
總而言之,守法的醫療專業人並不一定有當責的概念與職業道德。
醫學倫理與醫療倫理兩者也不完全相同,但都離不開Accountability尤其是在職場要面對的利害關係者(Healthcare Stakeholders)太多了,希望病安工作人員都能對它有一正確的概念,才不愧自稱是Pro或「專業」人士,符合"Accountability=專業"的假說,願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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