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Drug Diversion(處方用藥的使用不當)是美國醫界近年非常關心的話題。
處方用藥(Prescription Medication)的濫用或使用不當(Misuse,Abuse),算是其中一種籠統的定義,表面上聽起來,或許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格主認為這不能完全代表它的意涵,所以必需從頭說起 .......
因為它所牽涉與產生的問題很多,讀者必需先瞭解廣義及狹義的定義,才能更進一步發覺它對病人安全有什麼負面的影響。
一個藥物自從被廠商製造出來,到實際經醫師處方後,再到達病人身上的通路或途徑(Path)中,被不肖人士"改道"(Diversion真正的意思)而出現走歪的異常現象,就是藥物Diversion。
但很可惜,格主上網找不到很好的中文翻譯。
因此處方用藥被不當取得,或被違法使用即是廣義的定義,而狹義的解釋,有很多學者認為,是醫療人員因為染上藥癮(專指管制藥品)而動手腳,從病人或僱主(Employer)竊取這類最令人詬病的藥品。
簡單而言,Narcotics theft is also known as "Diversion". 這個犯罪行為的罪名即是Theft, Stealing 或美國律師愛用的重罪名Felony。
根據美國2010年National Drug Threat Assessment Report,最常被偷的藥物即是類鴉片鎮痛劑Opioids,例如Hydrocodone、Oxycodone、Hydromorphone、Morphine sulfate及Fentanyl。
另外DEA(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也提到,有700萬美國人濫用處方藥,且逐年成長當中,光看2010年的數據,就比2000年增加了80%,而較有制度的Minnesota州,在2005-2011年之間就有250件管制藥品遭竊的紀錄。
在國內格主聽過被害者遭竊的藥物包括:Benzodiazepine(Diazepam, Midazolam)、Ephedrine、 Xanax、Ultracet、Dextromethorphan(Medicon)、Buprenorphine 、Propofol及沒有被列管的靜脈注射用肌肉鬆弛劑。
以上涉案的醫院員工曾經是醫師、護理人員及藥師~!
而被偷走的藥不一定是管制藥品,也不一定是給自己用,有的是給他人用(當義賊或企圖殺人如牛奶與肉鬆的故事,偷藥者即是幫凶),也有給自己自殺用的,甚至以高價賣給黑道或販毒集團)。
偷藥的手法,有的很不單純,有人只是從抽好藥的空針偷取部分藥劑溶液(原汁),再加入無色的水溶液(自來水?),即是已經是被換過湯又換藥,以偽裝正常的給藥(Substitution),讓交班後的下一個給藥者看不出來有異樣。
在這過程中,犯案者經常為了怕被發現,必需趕緊作案,爭取時效,所以常會省略無菌的操作步驟,忽略One Syringe, One Needle的Injection Safety 原則,讓無辜的病人可能因此罹患感染症(HCV,MRSA)。
也有串連他人,在一起要核對丟棄的剩藥時動手腳的情形,不只是故意算錯,同時也竄改或偽造紀錄,結果該給的藥,未能如期給到病人體內,無法發揮療效是可想而知的。病人痛得呱呱叫,也是一大病人安全的問題。
如果犯案者把偷來的管制藥品挪為己用,但在這些藥物的影響下,他(們)有可能只是自爽,但也常有迷迷糊糊或嗑藥(迷魂藥)後的臉孔和行為,呈現出一付Impaired providers的樣子,提供的卻是低水準的Substandard care,所以可能傷害病人,是合理的邏輯。此外,犯案者為了要A走他想要的藥物,常會拒絕給藥,這又是另一個照護品質上的隱憂。
總而言之,不管犯罪的動機為何(自殺?殺人?販賣?自爽?其他?),Drug diversion是一個不能放過的普遍問題,幾乎每家醫院都不是例外。
Mayo Clinic的學者認為:If you look closely,you will find。如果它只是一個藥物成癮的症狀,醫院也必需基於倫理、法令及管理的立場,快速處理、調查並輔導,以維護整個社會體系的安全,包括病人、犯案者本人、職場的同事以及他的老闆。
目前國內醫院對管制藥品的發藥及庫存量的稽核制度,原則上都以手動為主,依個人觀察,比美國、日本鬆散,身為醫療風險管理的一份子,在此呼籲Prevent(預防)、Detect(發覺)、Respond(回應)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