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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個案照顧之原則
2009/08/0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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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個案照顧之原則 A.獲得信任 * 使用中立的,非導引性的態度去談,聽個案的任何問題。 * 真誠地處理自己的情緒與態度。 B.確保安全 * 安全檢查(於個案進入前) * 移走任何可能造成傷害的物品,如皮、布製條、繩索、玻璃製品、銳利器皿或化學製劑等。 * 暫時不用的醫療器具先予以收回。 * 盡可能給予單獨的空間,對於自殺個案的隱私須予以保密。 * 於委婉解釋下,除去個案的危險物品,如飾品、皮帶、藥品等,並告知將予妥善保管。 * 餐具需注意安全,並予謹慎回收。 * 身體約束或保護室隔離監視需謹慎使用,避免加重個案的負面情緒(仇視、無助感、罪惡感)。 C.安排持續性的密切觀察 * 安排工作人員協助。 * 聯繫家屬或摯友提供照顧及必要的心理支持。 * 告知照顧者需隨時保持個案於視線之中。 * 定時訪視個案。 D.提供一個可控制的治療性環境 * 個案的行蹤需確實掌握。 * 與個案討論後,經由工作人員限制及過濾訪客,並請家屬配合。 * 交班需確實並徹底執行,如遇困難需立即尋求協助解決。 E.維護個案隱私 F.鼓勵個案去『談』 * 聆聽其表達,即使是冗長的牢騷。 * 讓個案感受到你的關心與真摯協助的意願,並願意與你談。 * 避免質問式或批評式的言語;避免給予加強不實際的想法。 識心心理治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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