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看到一堆人在轉貼那篇"零體罰害死孩子"的文章,我頗不以為然...
我覺得,零體罰最多只是讓缺乏能力的老師更感到無力而已。對於有能力,把教育視為理念、志業,而不是為了付帳單而做事的教育工作者。我相信,體不體罰,從來就不是問題。體不體罰,跟管不管教,本來就是兩碼子的。不過,對於許多人,借用"不管教"的概念來反對"不體罰",我得承認,這是轉移注意力很高明的手段。
可老子就清楚的跟你說,我就是支持管教,反對體罰!你支不支持體罰,我沒有異見,這是可以討論的問題。對我來說,體罰不體罰,這跟決定中午聚餐要吃滷肉飯還麥當勞一樣,決定就決定了,沒有對錯,大不了我們就拆開來各自吃!可如果你要用"反管教"這樣的概念來侮蔑我"反體罰"的立場,我絕不會默不吭聲!
那文章中所描述的現象,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那個有體罰的時代,不也是這樣嗎?我不知道你們怎樣,但是,在我的學生生活中,智障不是用來欺負是做什麼的?不欺負智障,就會被歸類為智障,不是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嗎?或許,我們,好,就說我個人好了,也曾經對智障感到同情,但是,卻也不免努力的去欺負智障,證明自己有欺負人的能力,然後才能避免因為"不會欺負人"而被欺負。
拿美工刀砍人一刀,算是什麼呢?小學我也看過好些同學身上有傷痕,有些是被砍的,有些是自己刻的?為什麼呢? 當老師不當體罰,言語攻擊之後,怎麼樣讓心痛比較不痛?在那憂鬱症不風行的年代,在那幼稚不知如何是好,家長又一面倒站在老師那邊的年代,除了自殘,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恐慌,我們早就生存在一個高度恐慌的時代,不是現在,而是過去,未來,一直都會是。只要我們繼續假裝暴力,不論是言語或肢體暴力能解決問題,只要我們認為暴力能解決問題,就一定會有利用強勢的暴力去"解決問題"的現象發生。
反零體罰、反體罰之前,不如好好思考,什麼是體罰,什麼是不體罰,什麼是他們說的體罰,什麼是你認為的體法。不要只是因為自己打小孩,未來打算打小孩,就支持反零體罰。
重點是教育,不是處罰,處罰是使社會化中的個體面對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犯罪的代價。在教育體系裡面,在社會化的過程當中,本來用的就不是法律。而在教育體系當中,學生受逞罰的原因(至少在我們成長的年代),也不是因為法律問題,而是因為成績,學習不專注,作業未完成!說真的,這些事情,是犯罪嗎?而且,就算真的行為牽扯到犯罪行為,有多少家長,能靜下來,遵循無罪推定原則,不對孩子先判後審嗎!我們聽過多少家長,自己錢不見了,先把孩子抓來臭罵毒打一頓,然後隔天在洗衣機裡面找到,也不跟孩子道歉一聲。
為什麼聖經會說:不忍用仗打孩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孩子的是隨時管教。卻又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因為,我們信仰所定義當受管教的範圍,跟"當今社會"認為當受管教的範圍,根本是完全兩碼子的事。是的,孩子偷錢,打不打?不打,那你最好想出個好辦法來管教,你要打,我反對,但那是你的自由。可是考試成績不好,功課沒寫完,你敢打? 那叫你公司考績不到甲等、業績沒達到標準、上班時間沒做完份內工作要加班,就給老闆打一打,或是在公司門口罰站,你說說看那是什麼樣的心情?你能接受嗎?如果連你一個成年人,都不能接受這樣的逞罰,你憑什麼覺得孩子應該接受這樣的待遇?那可是孩子耶我的媽呀!我們沒良心到,在"理當容許犯錯"的教育過程中,用"不容許犯錯"的社會標準,判斷"心智尚在發育中"的"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接受"成年人都無法接受"的體罰,這是什麼道理呀?是要自我辯解說,未成年人的心智尚在發育,恢復能力較為良好,所以可以承擔的起心理傷害較為嚴重的管教方式嗎!
經過這麼多年的司法改革,我們在刑法上都已經沒有保留體罰了,但我們今天竟然想把體罰保留在孩子的教育當中?那是不是,其實我們應該推動,法律中除了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還要再重新把身體刑加回去?有膽推動反零體罰,就順帶推動身體刑呀!我們對於未成年學子的尊重,還不及罪犯跟受刑人呢!
看著那偏文章,我覺得,今天我們的社會,不管正方反方,都把零體罰跟零管教畫上等號了... 可,事實上,情況究竟是怎樣呢?是老師們沒有堅定的立場,專業的訓練素養,還是家長莫名的寵愛孩子,莫名的強勢?其實,我不知道...我跟大家一樣,所有的資訊來源,都受限於我所能接受到的資訊,我並沒有主動的去深入研究。
其實,實際上,我覺得我們教育根本就全盤皆錯,要整個砍掉重練,不差體罰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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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樓. HHWU2011/07/26 23:40配套機制
我的看法若是要零體罰,就得搭配移送法辦,當他們超過一個標準或門檻時,讓這些人知道傷害別人是要受到法律處罰的. - 9樓. å°p2011/02/03 19:42教育從小從家庭開始
只是,我也想問問,您覺得呢?對付這樣的學生要用怎麼樣的方法呢?依照我再成長中的學習經驗,這樣的學生,打了之後,他最多最多只會安分個一兩天,過幾天。然後,他的求學過程,就不斷的在惹事跟逞罰當中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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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作者的年代,或許家庭教育不甚明顯,小學教的也不夠好,沒有教會所謂的禮義廉恥。
被體罰並不是在於身體上的疼痛,而是心裡上的羞恥,被叫出去打感到很丟臉,這樣的羞恥提醒著自己,不要再犯同樣的錯。這是從小建立的感覺,並不是上了學校就能夠完全教育的了。
當然,作者所說,被體罰後,還能安分一兩天,最少這一兩天能夠讓其他學生擁有更好的學習環境,這難道不是體罰的功效嗎??相反的,如果不進行體罰的結果是什麼???
過去有體罰的年代,雖然有打鬥欺凌的現象,但是,還沒聽聞有把同學當烤豬,把竹子插入女同學的下體,把子宮插破,腸子流了出來,凌虐致死,這是這兩年的新聞,作者應該不會沒有印象吧~!
沒有被打,不會了解疼痛,當然打人也就不會手軟,因為不了解痛,只要成群結黨,就能順理成章的去霸凌他人。
您又怎麼知道,不是因為當年管制比較嚴格,被壓了下來呢? 殷浦藤熙 於 2011/02/04 17:31回覆 - 8樓. å°p2011/02/03 19:21好吧,如果作者要分的這麼清楚也行
我想,可以清楚說明,體罰,是身體刑的部分,拘禁,那是自由刑,不能夠說的好像身體有關的東西,就叫做體罰。現在的問題,就是一堆推行跟反對體罰的人,都把體罰的定義無限上綱,變的好像無法管教。而教育者面對家長及社會壓力時,也沒有受到良好的訓練跟教育資源系統做為支持。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您認為我覺得"打罵教育"不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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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不能體罰,在學校另外開幾個沒人的空教室,把不符合教學的學生都關進去直到放學可以嗎,這就不是體罰,可以實行了是嗎??
是的,沒有體罰一樣能管教,但請注意,學生時間都會有所謂的叛逆期,也就是身體的成長,造成心裡及表現上的偏差,要用愛的教育來感化並不是不行,但是付出與所得不見得會成正比,有時反而會成反比。
當然,如果作者實際從事教職,並身體力行用愛的教育來教育下一代,你反對體罰,那麼小弟完全贊同,因為你用你實際的作為,展現出別人認為做不到的事,所以,你是對的,否則,請麻煩多去學校走走,和老師多開開會,了解老師所遭遇的困難,再來提出見解,可能會更好。
請了解"愛的教育"是什麼? 殷浦藤熙 於 2011/02/04 17:32回覆 - 7樓. 煎餅2011/02/01 11:53接續...
敝人相信任何研究以人為對象的專家都無法提出一個解決所有關於人的問題之辦法,包含心理學、教育學、法學專家,今時今日只是因為人本團體找到了一個機會將其理念推廣,加上媒體的嗜腥嗜血,不問究理,反正也許是對於打破權威這件事感到很有趣吧!就將教師的權威打破,讓所有人對於教師的作法都可以沒有究理的批評,讓真的想做好的老師很難發揮,讓不想做事的老師找到保護令。您一直強調管教不等於體罰,但是在法律規定裡,根本就跟您想的不一樣,而是兩者界線完全看不出來。要教師自己去分清楚管教與體罰的界線,教育部不應讓教師走在鋼索上玩命吧?是的,條文裡也提到一些可用的辦法,不過您看過之後,就明白那有什麼約束力了!若是學生不甩、家長又在學生背後撐腰,那些都只是形同具文。
您說的好,成人的世界裡沒有體罰,故對孩子也不應用體罰,對生命的尊重,本應該一體適用,但如果真認同這樣,那再推廣到極致吧!對所有生命都不應該侵害他們的生存與生命權利,真做得到嗎?一個人所發明的原則,想要像生命一樣向外無限制的擴展,那是不可能的,而那些限制也是必須的,否則每個原則都會被自己給吞噬。同樣的,想要完全禁止體罰,又要完全收到教育的效果,還要對每一位學生都要這樣做到,這種事,也是沒有可能的。做不到,不是不夠專業,只是沒有想到遇到「例外」!醫生也沒有辦法對所有的病症都能治療,何以教育就做得到?做不到就被稱不夠專業,真是外行的批評吧!
反個方向來說,完全使用體罰,就能收到教育的效果嗎?如果,文明是朝進步的方向,那為什麼,我們在社會當中,原有的體罰,被廢除了呢?是否,廢除體罰,是種退步呢?殷浦藤熙 於 2011/02/04 17:46回覆 - 6樓. 煎餅2011/02/01 11:50也許您應該看看教育部的規定
何謂「體罰」?不是您說了算的。現今教師被規範的不得體罰,涉指的範圍,可是在教育部所頒佈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法律有明訂的,關於這部分建議您可以上網查詢該內容會更詳細,敝人就不必複製貼上贅述,但有趣的是,在附件部分付之闕如。基本上,是以學生感受認定為主,只要學生認為他受到教師的處分讓他身心受創(可以說只要不舒服就算是侵害了),就可以算是體罰。
像您提到的讓搗蛋的人坐到最後一排,然後叫全班同學都不理他,恐怕涉及教師以刻意孤立、言語唆使群體對該生霸凌,比體罰還更糟糕呢!
二十二、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 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 口頭糾正。
(三) 調整座位。
(四) 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 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 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 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 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 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十) 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十一) 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 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 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 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 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 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殷浦藤熙 於 2011/02/04 17:42回覆 - 5樓.2011/01/31 19:17零體罰不會害死不適任的老師
從作者的文章邏輯,作者想說的應該是:使用體罰的老師是不適任的,而零體罰就讓這些使用體罰的老師教不下去,所以零體罰會害死不適任的老師,剛好可以達到淘汰不適任老師的目的。
但是這與真實的教育現場恰恰相反,誰最喜歡零體罰,那些本來就不作為、不想管、不想得罪學生的老師剛好有這個當作藉口,活得更好。
也許我們更應該探討的是不能體罰,在現況下老師還有甚麼方法可以制約不受教的學生,成人的世界有法律,有團體的約束,你不遵守這些法律與約束,你就必須離開這個團體,但是現在的學校並沒有這種機制,學生只要學籍在你的學校,你是無權要求學生離開學校,而且學生與家長對學校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現在很多同事的心聲:反正我只能口頭勸導,該講的我都講了,我也拿學生沒辦法,學生霸凌學生,我就勸那個霸凌學生的不要再霸凌同學,不然就是叫輔導室來摸摸頭,他再不聽我只能交給家長自己去處理,不然就是叫警察。
沒錯,配套機制如何改良,才是現今的重點。畢竟零體罰,其實已經成為定局。現在的問題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能管裡的住學生。反零體罰,就是認為,除了恢復體罰之外,沒有任何其他方式能夠改善現在的狀況,這點我是不贊同的。殷浦藤熙 於 2011/02/04 17:39回覆 - 4樓. jsandjs2011/01/31 18:20依法管教無效
我們永遠都可以假設(或者真的找到)一個不管你怎麼依法管教都沒用的學生, 在社會上也永遠可以假設(也不難找到)不管你怎麼處分都沒有用的人, 最後許多社會的作法就是永久隔離. 因為我們可以輕易的比較那個學生的混蛋可惡與為害, 遠遠低於那個社會混蛋, 所以我們不能對學生處分到永久隔離那麼重.
如果排除了永久隔離, 剩下的選擇就沒有對身體行刑了. 所以, 我們不能體罰學生. 想體罰的人, 務必先努力去修法, 學新加坡鞭刑, 學哪裡剁根手指削個耳朵, 或者學古代的黥面宮刑, 只要立得成法, 我絕對不多說一句話.
- 3樓. 掌櫃滴2011/01/29 09:04不體罰,但須要配套處罰!
我覺得可以不體罰,但是要配套的《處罰》。
例如:
勒索同學錢財的、用暴力霸凌同學的、打老師的、砸學校公物、對男女同學強制性交
…等。
這些人怎麼處理?
講道理?沒用!修理他們?不行!趕出校園?剝奪受教權!
怎麼辦?
實際經驗:國中時期,我的班級是全校最嚴格的老師所任教,
全班都被那位常用木棍打人屁股的老師訓得《服服貼貼》。
別說沒有同學敢在學校打人鬧事,就連上其他老師的課,也不敢分心跟同學說話!
因為我們級任老師,只要沒課,就會躲在教室外面後方偷看,
如果不幸被他看到有同學《睡覺》《聊天》《吃東西》…
不好意思,下課時間,他就走進來《點名》,
被點到名的同學,就知道慘了!脫褲子打屁股!(20多年前,都是男女分班)
這種體罰模式,這位老師已經推動了 十多年,一直都是這個學校最受歡迎的老師。
因為他的班級,絕對都是同年級表現最好的。
然而,在二年級下學期的時候,從其他國中轉來一個被退學的《流氓學生》
從此,我們班上 1/2 ,其他二年級的男生,少說也有1/5 都受其《流氓作風的影響》
開始拉幫結派,下課時找不順眼或不聽話的同學去停車場《修理》。
跟老師稱兄道弟,老師也無力管理,
因為不敢打那個學生,從而連別的學生,他也沒再打過了!
從《野蠻體罰》直接變成《零體罰,純說教》。
從此大多數學生,把老師的話,當放屁,把《流氓學生》的話,當聖旨。
因為不聽老師的話,沒事。不聽流氓學生的話,會被打。
畢業後不到一個月,那個流氓學生,被他帶出來的流氓小弟,給殺死了!
老師無力管教,害死了誰?
我弟弟目前任教於國中,他當實習老師的時候,
曾聽某個老師說過一個例子,某國小四年級學生,
那個男學生超級頑皮,上課又愛鬧,那位老師很生氣,
當他舉起手要修理那個學生的時候,那個學生說了一句話,
讓他放棄了體罰的行為,而且從此再也不管那些壞學生了!
那個學生說:『老師,你退休金準備好了嗎?你打看看,我媽媽會讓你當不成老師。』
不體罰,可以,但是要像新加坡,七歲以上小孩,觸犯法律,可以處以 3 下以下的鞭刑。
而不是像台灣,14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受刑法追訴,14歲~18歲未滿,得減刑。
更無《鞭刑》這種最有《嚇阻犯罪》效果的處罰。
台灣罪犯的《再犯率》,大概是 70~80%,吸食毒品更是高達 90% 以上。
新加坡受過《鞭刑》的《再犯率》,1% 左右。
別說打人沒效,狗都打到會聽話,人會比狗笨嗎?
重點是,要將打人的任務,交給《法院》,
像新加坡一樣,用《鞭刑機器》鞭打。
有《鞭刑》的存在,老師的零體罰管教,才有效果。
看看新加坡的治安,就可以知道鞭刑是《超級有效果》的管教方式。
- 2樓. å°p2011/01/29 00:00不體罰也OK
不體罰也OK
作者用成人的世界去看待學生,這個想法很好,但是,麻煩也將成人的遊戲規則帶到學校。
請推行廢除義務教育,要受教,麻煩依照能力等等方式來。
沒錯,成人的世界是沒有所謂的體罰,但是,成長要遵守的遊戲規則比學生更多;作者舉例公司的問題,沒錯,公司考績不到甲等,公司不會打你,甚至可能不會罵你,但是,會扣你薪水,甚至可能開除你,請作者也把這套推行到學生身上,學校成績考不好,作業沒教,霸凌等等,學校能夠不讓學生上學,甚至開除學生,不收這樣的學生做為手段,讓學生沒辦法再讀書。
學生之所以為學生,正因為不懂,思想不成熟,因此,需要受教育,而打、罵只是手段之一,正如同法律對一般成年人,公司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職員一般;作者覺得打、罵等教育不對,正如同監獄去關人犯是錯誤一樣的意思,公司不該對打混摸魚的人處份一樣,犯了錯不需付出代價。
老師為什麼要體罰學生??請從這上面去思考,如果作者要用成人的世界來相比較,也請將兩者對等來評論,而不能只是評好的一面。
成年人為什麼不能接受體罰???那麼,那些犯罪的人,關在一個小房間內,不等同是體罰嗎???還是作者認為學生犯了錯,就直接把學生關進一個獨立的空間內就行???
漂亮的話誰都會說,要求老師專業沒錯,就如同要求警察的專業一般,但是差別是,成人的行為是由自己負責,而學生的好壞,甚至剛成年的好壞,都會引發社會、家長對老師的滿意度,當你遇到一個用愛心、關心、耐心都無法感動的學生,作者的選擇是讓這樣的學生,繼續影響其他用功學習學生的學習權益,還是選擇打、罵、罰站來抑制他其影響其他的學生??或是直接讓校方記他過,讓他的生命中從此就帶個污點過一輩子???
這樣的學生並不在少數,小弟的兒子班上就有這樣的學生,麻煩作者指條明路,老師該怎麼做,才能不使我的兒子受教權受到影響,請記住,老師已經很有愛心和耐心的教導,甚至為了該學生,把他單獨排在最前面一排,上課時,他還是唱歌、跟同學搗蛋.......。
您沒有了解到"體罰"的定義,這就是一般人會把體罰跟合理的管教都混再一起的原因。
我想,可以清楚說明,體罰,是身體刑的部分,拘禁,那是自由刑,不能夠說的好像身體有關的東西,就叫做體罰。現在的問題,就是一堆推行跟反對體罰的人,都把體罰的定義無限上綱,變的好像無法管教。而教育者面對家長及社會壓力時,也沒有受到良好的訓練跟教育資源系統做為支持。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您認為我覺得"打罵教育"不對的原因。
關於您最後的那個問題,坦白說,不論是以過去或是以現今的教育系統,我覺得都是無解。如果您在乎的是您孩子的受教權力,那把該生調到教室最後面,要求同學不要與他接觸,都是辦法。不過,理想狀態,是能夠特別為這樣的學生另立班級,另外找適合他們的學習方式跟課程。不過,我不認為在我們國家這樣的社會,可能。
只是,我也想問問,您覺得呢?對付這樣的學生要用怎麼樣的方法呢?依照我再成長中的學習經驗,這樣的學生,打了之後,他最多最多只會安分個一兩天,過幾天。然後,他的求學過程,就不斷的在惹事跟逞罰當中循環。
殷浦藤熙 於 2011/01/29 00:57回覆 - 1樓.2011/01/28 23:59支持管教
首先,"我就是不打"當然是你的自由,我也不喜歡打我的小孩。
但我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叫"公平"
在小孩不能理解"公平"的時候,我不排除用打罰來教育孩子
比如我老大在跟我老二搶玩具時,我會先勸老大忍耐一下
如果老大忍不住打老二的時候,我認為應該以打罰來讓他體會為什麼不能打老二。(當然以不受傷為原則)
我支持合理、規範性的打罰,而這樣的打罰不是體操或責罵所能取代
說到國小及國中生,輕微的打罰仍可讓他們重視自己在團體中的行為
對於那些已經被打慣的孩子,我會強力譴責其父母根本不懂何為"公平"
現在支持打罰的人已經是少數,大家能更重視教育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