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5月14日報導「香港腳 錯擦足爽痔瘡軟膏」新聞,指出曾有一名男子要買治香港腳知名品牌「足爽」,但未細看包裝且沒先問藥師…買到「足爽」痔瘡軟膏。
若以「足爽」二字在衛生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可查得四項有效藥證藥物,僅有此次新聞所述藥品是治痔瘡的,其他品項都是「治療皮膚表淺性黴菌感染,如足癬(香港腳)、股癬、汗斑。」
雖然,製藥業者回應「足爽」痔瘡軟膏因銷售不好已停產。但是,包裝外觀相近確實容易讓人混淆,加上當年這則由卡通粉紅豹當廣告主角,搭配著「香港腳、香港腳癢又癢,用了足爽就不癢…」歌詞,這生動逗趣的畫面早已”深植人心”,一旦失察便可能弄錯。
據查所謂的「足爽」是指該藥廠老闆慣用台語「非常爽」,因過去電視廣告限制台語,就改用國語發音「瓜代」;因此,這「足」字並非單純的「腳」意。儘管「足爽」痔瘡軟膏在藥物許可證申請時,經辦者曾以香港腳是黴菌作怪,痔瘡是靜脈腫脹發炎,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為由而不同意,但立委卻以消費者自會判斷,風險也是由廠商自己承擔為民喉舌,讓這藥名「順利」問世,十年前還成為廣告界品牌邏輯論的趣味範例。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果然有民眾不小心買錯了,錯擦痔瘡軟膏治香港腳,藥廠老闆企圖用品牌延伸手法推出系列產品的奇想和勇氣,無論從用藥安全觀點或是長期銷售結果上,看來都很難「兩魚一吃」。
再者,醫院評鑑基準之評量項目於第2篇「醫療照護」中第 2.5章「用藥安全」之2.5.3「應有藥品識別方法、步驟、及作業程序」的評量項目中,C級第2點便明訂「應定期檢討藥品外觀、包裝、標示或名稱發音相似的藥品清單,並注意其擺設位置及標示,加強人員教育,避免發生錯誤。」實務上更是安排會議中檢討藥品外觀、包裝、標示、藥名或發音相似的藥品清單,以不同警示標籤及儲位標示等措施引導藥師正確調劑;並彙整該院中同成分、同劑量、不同廠牌藥品及同成分、不同規格或劑量藥物品項通告週知。
所以,顯然易見地,不論是先入為主的「成見」,或是忙中有錯的「疏失」,這些「似是而非」的藥名或外觀在用藥安全的大旗下,製藥廠還是謹慎為上策,不同成分或適應症藥品間,設計外觀或藥名時,還是避免製造神似「同卵」雙胞胎才好。
※轉載自 台灣藥學會資訊國際交流暨學習網http://www.pharm.org.tw/pstplatform/zh/?p=1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