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藥品廢容器納資源回收項目
2010/01/26 06:00
瀏覽694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環保署今年元旦起將「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以藥廠出售時使用之原瓶為限)之容器納入應回收項目,民眾可將藥品廢容器分類為資源垃圾,再交由清潔隊之資源回收車回收。


        民眾回收藥品廢容器前,應先將容器中剩餘廢舊藥品倒入垃圾袋,勿棄置於馬桶或水槽中,再將藥品空瓶(罐)回收。預估將增加約3萬4千公噸的藥品容器回收量,較97年廢容器回收量增加約7.9%。

本文登載藥師週刊第1657期 http://ys34485257.ncc.to/1657/1657-1-4.htm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環保生態
自訂分類:等待分類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