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自我保護與行車紀錄器
2010/12/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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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開車行經通霄台一線路段,發現一位老翁因為路面坑洞的關係,騎車跌倒路旁,駕駛人停下車,打119並協助老翁上救護車就醫。
事後,老翁的兒子一口咬定駕駛人碰撞到他父親。
他所堅持的原因很可笑:現在這個社會沒有人會沒事伸出援手,若不是撞到肯定也是嚇到我爸爸,他才會跌倒在地。
結果,一件救人的好事竟然在這樣的曲解之下變了樣,駕駛人的車子還因此被扣留在警局。
折騰好一段時間在警局達成和解,駕駛人賠錢了事...
老翁的兒子拿到錢之後轉身就走,完全沒顧尚在杵著柺杖的父親該如何步出派出所。
始終不發一語的老翁終於對駕駛人說一句話:「拍謝啦!我還得靠我的兒子來養我。」
看到〝惡意駕車阻擋救護車〞的新聞之後,我突然想起十幾年前接過的這件案子。心想:如果當時有行車紀錄器,駕駛人就不會百口莫辯了。
以往接到十字路口的車禍案件,警方總以〝涉嫌號誌〞的方式處理,因為沒人會承認自己闖紅燈,也沒人想雞婆的當證人。
所以為了自身安全與社會責任,裝上行車紀錄器是必要的,因此我家的車子在近期也安裝了。
孩子們十分好奇,車上怎麼又多了新設備?
為了讓孩子們了解大人不是想嚐鮮亂花錢,當前最夯的〝中指蕭〞事件就成了教導孩子的好教材。
順道與孩子分享:書讀得再多,如果沒有道德修養,只會成為有智慧的犯罪者。
來看一看〝相聲瓦舍〞裡的片段〝比壞〞,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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