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叛亂犯馬學樅遺留物請查收處理
2026/09/29 11:33
瀏覽159
迴響0
推薦8
引用0
叛亂犯馬學樅遺留物請查收處理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函)
日期:中華民國四拾七年四月拾九日、
字號: (47)宇處字第458號
事由: 檢送叛亂犯馬學樅遺留物請查收處理由
受文者: 本部處理沒收財物委員會
駐地: 台北市
附件: 身份證一枚字譜三束木板一片小日記一本
一、 查叛亂犯馬學樅一名業經本部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報奉國防部
四十年四月廿二日(40)則副字第O五八九號代電核准確定
並於同(四十)年六月廿九日執行槍決。
二、 該犯在台無家屬其所有在本處看守所遺留物
北平市平壹字第三O二六八號身份證壹枚字譜三束
(計四百餘張)木板一片小日記一本應送由貴會處理。
三、茲將上開各物連同報告表一份送請查收處理。
處長同上校 李元簇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