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銘清遭推倒受傷 王定宇判4個月…
2009/09/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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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無恥的「亂臣賊子」好歹都該判個一年以上的徒刑,而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申請假釋。讓他們在監獄裡頭好好反省,親身體驗失去「自由」的感覺,以儆效尤。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網路言論僅供參考。﹚
《張銘清遭推倒受傷 王定宇判4個月》 【20090921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即時報導】
退庭後林進勳衝向前咆哮,立即被法警制止,架出法庭 。王定宇對判決不服,強調將考慮是否上訴或服刑,至於其他被告,他將為他們籌措罰金。 【中央社台南市21日電】
張銘清去年10月21日參訪台南市孔廟時,民進黨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率群眾近身抗議,張銘清在混亂中遭人推倒,台南地檢署偵查後以「首謀聚眾施強暴脅迫」與「傷害」兩罪起訴王定宇,具體求刑1年2個月。 同案另有六名被告遭檢方起訴,分別為爬上張銘清座車踹踢車體的男子林進勳被求刑8個月;男子杜永南求刑7個月;男子曾朝枝、伍平進、王貞瑞、女子何桂花均被求刑6個月。 法院判決書指出,王定宇對張銘清有推擠、拉扯等身體接觸,張銘清重心不穩後仰倒地因而受傷,傷害罪成立 ,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其餘六名被告阻擋張銘清座車離去達3至5分鐘之久,法官認定6人犯有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林進勳4個月 、杜永南3個月、伍平進2個月、何桂花拘役55日、曾朝枝、王貞瑞都判拘役40日。所有被告都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抵1天刑期。 當審判長林逸梅結束宣判庭準備離去時,林進勳突然衝上法官席,並高喊「司法不公」、「反共無罪」、「審判馬英九」等話語,隨即被法警架離法庭,法官並未受到影響,也未對林進勳做進一步處分。 到庭聽判的王定宇表示,對法院判決感到荒謬與無法接受,強調當天在張銘清跌倒前,他根本沒有碰到張銘清 ,從現場錄影的分割畫面就能看得很清楚。 王定宇表示,張銘清的警訊筆錄是在飯店裏做的,警方讓張銘清在房間裏四處走動、看電視,甚至最後張銘清沒有具結,這份筆錄應該沒有證據能力。 王定宇說,考量同案其他被告年齡偏高,他傾向說服他們不要再上訴,他將負起身為公職人員的責任,籌錢幫他們付罰金,至於自己的部分,還要再與律師研究是否再上訴,說不定就不要付罰金,直接入監服刑。 上文↑《張銘清遭推倒受傷 王定宇判4個月》源自【2009/09/21 聯合報】
張銘清案》8天起訴王定宇 求刑1年2月 【20081031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檢快速起訴、求刑重 王:馬政府殺雞儆猴 王定宇昨天表示,檢方起訴之快、求刑之重已破司法史紀錄,馬政府是應中國「嚴懲暴徒」的要求而殺雞儆猴 ,民進黨則強烈質疑,這不僅是在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前做給中國看,更是恐嚇民進黨及民眾不得嗆陳雲林! 承辦檢察官蘇聰榮指出,王定宇等人施暴對象,除了張銘清個人,更主要的對象是中國海協會副會長所代表的身分,已造成一般社會大眾不安,影響所及,將來其他中國人士來台,也將擔心人身安危,政治人物號召民眾對不同政治主張為暴力攻擊,勢將造成其他不同政治理念者的惶恐與不安。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王推倒台灣民主價值 起訴書還表示,王定宇等人推倒的是台灣建立的民主價值,踢踹踐踏的是人權法治,阻擋的是民主進步。 檢方認為,王定宇(三十九歲)身為民代,竟公然聚眾向張銘清脅迫施暴傷害,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與國家形象 ,且他犯後否認、毫無悔意,因此求刑一年兩個月。 同案六名被告也被檢方以聚眾脅迫強暴與妨害自由兩罪嫌起訴,涉爬上張銘清座車踹踢車體的被告林進勳(男 、六十五歲)被求刑八個月;杜永南(男、六十四歲)七個月;曾朝枝(男、七十二歲)、伍平進(男、五十一歲)、何桂花(女、五十九歲)與王貞瑞(男、六十一歲)均被求刑六個月。 檢方起訴書指出,我國為一民主法治國家,人民固有表達意見自由,但應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人身攻擊絕非法律所許可方式;此外,我國法律許可成立不同政治理念政黨,容納社會不同政治主張,此為民主價值所在,民主機制仍應受法律制裁,才得確保社會安定。 檢方調查,今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王定宇在快樂廣播電台「台灣人俱樂部」節目中任來賓,他在電台公然廣播號召不特定群眾到張銘清可能出現地點聚集。當天上午十時半許,王定宇得知張銘清在孔廟出現,隨即前往孔廟衝向張銘清,張的陪同人員出手阻擋,王多次大喊「不要擋我」、逼近張身旁,高舉雙手表達訴求,並與張面對面。 同案6名被告也起訴 林進勳踹車求刑8月
陪同張的隨行人員出手阻止後扶起張,欲護送張走出孔廟大門,在走進車內的步行途中,張還被聚集民眾出手毆打頭部後側數下,使張頭部暈眩。 張銘清坐進車內後,林進勳駕王定宇的宣傳車擋住張座車前進路線,並跳上張座車車頂,踹踢車頂與引擎蓋,致車頂與引擎蓋鈑金凹陷。 上文↑《張銘清案》8天起訴王定宇 求刑1年2月》源自【20081031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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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2009/10/01 02:36小丑被判刑,今年中秋真快樂!
白面書生 於 2009/10/02 16:13回覆是哩!無恥政客、跳樑小丑,
最好從台灣政壇消失,這才是全民之福。感謝拾一妹來訪留言!
祝福您:中秋愉快!
Best Wishes for You! - 1樓. 逸名2009/09/30 16:53確實司法不公
罪犯王定宇,自知重案輕判,才會當庭咆哮。
倘若是推倒蔡同榮、蔡英文,也不止四個月。
確實判得太輕、太荒唐,連罪犯都不能忍受。
台灣,那兒還有法律?
歲月像條悠悠長河 緩緩帶走許多回憶
白面書生 於 2009/10/01 00:15回覆像那種無恥小人,只配當個跳樑小丑。
出賣他人、把他人踩在腳底下往上爬,
攫取自己的政治利益;台南的鄉親啊,
請你們睜大眼睛,往後甭再投票給這種
不入流的人渣,別讓他再進入議會啦!感謝逸名兄來訪留言!
祝福您:平安!健康!
Best Wishes fo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