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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教育論壇:校園民主不是說說而已
2009/08/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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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30日,國立馬公高中的教官在學校休業式上宣布:「自98學年起,全體學生之體育服須繡上學號!」該校數名學生為表達抗議,於715日發布「拒繡學號,校園民主化」新聞稿,批評校方:「不僅不尊重學生的意願,更嚴重違反民主程序,無疑是權威復辟!」同時「要求校方依照校園民主化之標準,擬定一份完整、合理的執行時間表,並於開學後兩週內公開允諾實行」,並呼籲同學:「拒繡體育服學號,聯合抵制!」

不料,後來竟傳出學校擬以「擾亂校內秩序且情節重大」為由,懲處發起連署的同學之訊息,而遭懲處的學生在轉向教育部陳情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卻又回以:「學生參與學校公共事務,維護學生權益,必須尊重師長,態度謙和,以激烈手段號召學生與學校對立,殊屬不宜,……依所陳內容研判,台端如獲懲處,係因對師長不敬及煽動同儕與學校對抗,紊亂校園秩序等,本部建議台端能向師長致歉。」(部授教中字第0980911350號)因而引發關注。

雖然在烏鴉邦學生社會學社、輔大黑水溝社與教育公共化連線等學生團體向教育部抗議後,教育部已答應於一週內針對本案給予回覆,惟整起事件仍有諸多面向值得討論:

首先,學校如何制訂學生服儀規定?

本件之所以越演越烈,起因於學校教官片面宣布「學校體育服必須繡上學號」,我們以為,學校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看似平常,其實恰恰是檢驗校園民主的重要指標。試問,對一個中學生來說,如果連校服這樣的事情都不被允許參與討論,又有什麼空間可以參與其他校務事項呢?學校不思讓學生參與討論,反而以教官片面宣布規定,明顯有違教育部要求學校培養學生自主管理的宣示。

當然,馬公高中校方之所以要求在體育服繡上學號,也必定有其考量,不過,如果當時學校是在舉辦校內公聽會,廣納教師、家長、學生的意見後,再宣布相關規定,不僅爭議無從發生,在親師生共同參與討論的氣氛下,相信亦有助於營造民主、相互尊重的校園文化。

其次,學校之懲處是否恰當?

輔導管教應本於教育理念,並審酌個案情狀,充分考量學生行為之動機與目的,以確保輔導管教措施之合理有效。以本件為例,即便該生以發布新聞稿的方式串連同學抵制,基本上,仍屬於學生針對學校公共事務表達不同意見的範疇,不同於霸凌、偷竊、作弊、嚴重擾亂上課秩序等學生偏差行為。退萬步言,就算學校真的要懲處發起抗議的學生,亦應給予學生充分說明機會,並顧及比例原則,以「擾亂校內秩序且情節重大」恫嚇,只會凸顯學校不尊重學生在先,放話懲處在後的威權心態,顯非恰當的輔導管教方式。

最後,到底是誰影響了校譽?

長期以來,無論大學或中小學,不時可見學校以維護「校譽」為名懲處教師或學生的例子,問題是,何謂「校譽」?又是誰影響了「校譽」?以本件為例,影響「校譽」的究竟是學生的連署抗議行為?或是學校有形無形的威權心態?相信經過媒體報導之後,論者自有公評。其實,換個角度思考,這幾位高中學生能以發布新聞稿的方式表達對公共事務的不同意見,並提出具體的建議作法,在一片僵化、扭曲、一元的升學桎梏下,反而值得我們加以肯定。

無論如何,在各界的關心下,我們樂見馬公高中校長已做出「絕無要求學生寫悔過書,更不會將該生記大過,歡迎學生以校園民主管道與學校溝通」的澄清,也期待相關學生的家長毋須過度苛責這些孩子。我們也都曾年輕過,相信經過此一事件的洗禮,這些孩子們已經真正長大。(20090812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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