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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經典解碼.文學作品讀法系列6】《符號學與詮釋學》
2026/04/16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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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經典解碼.文學作品讀法系列6】《符號學與詮釋學》
書名:符號學與詮釋學
Semiotics and Hermeneutics
導讀:張漢良
出版社: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出版日期:2010/1
本叢書的規劃乃因應文建會關懷本國年輕作家之養成教育,以深入淺出的撰寫方式,介紹文學各流派與各種批評法,延攬在大學任教的專家學者擔任執筆人,基於他們長年教授相關課程的經驗,以生動活潑的筆法,介紹學子如何閱讀文學作品。
【Excerpt】
〈導論〉
第三節 詮釋學
詮釋學在西方的歷史悠久,其來源不一。有人說源出於古希臘祭司解釋神諭,最有名的例子便是阿波羅的神諭,需有人做為中介解釋給求神間下的人。另外有人說,詮釋學和原始猶太教的解釋傳統有關。這兩種說法都顯示詮釋學和原始宗教經文的解釋有關。希臘文動詞hermeneuein意為「解釋」,名詞hermeneia的意思和動詞一樣。亞里斯多德的邏輯著作叫作Peri hermeneias(《論詮釋》),拉丁文翻譯為De Interpretatione,這是使希臘文的hermeneia和拉丁文的interpretatione發生關聯的開始,後來拉丁語系的國語,包括英文,都用了這個字。希臘神話中有一位名叫Hermes(赫密使)的神,有時我們稱他為信使神,這個翻譯頗為傳神,因為赫密使權充大神宙斯的信差。請問擔任信差有什麼條件?除了跑得快以外,他要通語言。傳說赫密使至少會三種語言。第一種是奧林帕斯山諸神的語言。再來,他通人語,而且顯然是萬國語,如此他才能把諸神的話傳達給特洛伊王子巴里斯。第三種是陰間的語言,人死了之後,赫密使引導他們的靈魂到陰間。希臘文的hermeneuein與Hermes的字源關係是值得爭議的,但神話往往傳達了真理,今天的郵差和研究翻譯的人尊赫密使為老祖宗,顯然其中有真義。這段神話插曲提供為嚴肅論文的談助。
詮釋學是一門探討「了解」或「領悟」或「認知」的理論與方法的學問。了解什麼?首先是了解文本,進一步了解文本背後的種種。傳統上,所謂文本是指宗教經典。就基督教而言,從聖保羅開始解釋基督故事,在古典未期為聖奧古斯丁發揚光大,開創了西方詮釋學傳統。在中世紀後期,宗教文本的詮釋被挪用到世俗文本上,大概在12世紀發展成熟,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對但丁(Dante Alighieri)《神曲》的解釋,開了(前)現代文學詮釋的先河,後來西方對各種文本的解釋都繼承此傳統。至於古典文學的解釋則由泛希臘時代北非亞歷山大的學者開始,荷馬史詩的編輯與詮釋從此定為一尊。
我在這裡並非想引介傳統的詮釋方法,而是要指出書寫文本背後的一個語言傳遞場域。解經者難免視書寫文本為口語的再現,因此詮釋學的方法論無法與語言切割。赫密使聽到宙斯說話,然後傳達給巴里斯王子,他所處理的並非書寫文本,而是口傳文本。因此對文本的詮釋仍脫不出對語言的了解,也就是:我們如何了解語言?當我聽對方說話時,我怎能懂他的意思?也許我們可以再度請出雅克慎,透過他的語言傳遞模式來看詮釋學。
首先我們要區分語言(language)與言談或言說(discourse),前者是抽象的系統,後者落實在語言實用的世界。根據這點,發送者所從事的語言行為,我們可以稱之為修辭(rhetoric)。修辭這個字在中文裡會引起其他的聯想,混淆了我們的討論;我在這裡用的是西方傳統的意義,除了裝飾性的文采外,修辭特別指說話者整體的語言表現,甚至還包括語言表現背後的倫理價值和道德立場。在傳遞架構右邊的接受者,他面臨的問題便是如何解釋發送者的修辭。修辭的構成包括訊息如何建構在語碼中,以及語碼的各種象徵層次。解讀者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具有語言學所謂的「能力」(“competence”)與「表現」(“performance”)。因此在表六最下面我們看到發送者的語言行為構成了修辭這門語言訓練,接受者的閱讀行為構成了詮釋學,修辭學與詮釋學分居語用學的兩端。
現代詮釋學的開創人物舒萊瑪赫(F. D. Schleiermacher, 1768~1834)在一篇經典論著,也就是為人熟知的〈1819年講稿大綱〉(“The Hermeneutics: Outline of the 1819 Lectures”)有一段重要的話,現節譯如下:「每一個說話行為都和語言整體有關,也都和說話者的思想整體有關,因此要了解一句話往往包括兩個步驟:一、透過語言的脈絡以及語言的種種可能性去了解這句話;二、要了解這句話反映出說話者的思考。」舒氏其實指出了詮釋學不但包括語言系統及個別言談的表意過程,也就是訊息和語碼的互動過程,還包括了發送者和接受者透過語言的溝通過程;換句話說,就是我前面所說的signification和communication都在詮釋學討論的範圍內。這難道不是符號學所涉及的範圍嗎?我們不妨把舒萊瑪赫的話用雅克慎的術語重說一遍:「每一個訊息加語言行為(或言談),都和語碼或語言系統有關,也都和訊息的逆轉還原為思考有關。因此要了解訊息或言談,往往包括兩個步驟:一、透過語言的脈絡以及語碼去了解這句話;二、要了解這句話反映出語言行為暗示思考和語言有連續性。」這一段看似費解的話,其實目的是要溝通舒萊瑪赫所開創的詮釋學傳統與雅克慎代表的符號學傳統。我們可以發現,兩者並無牴觸。舒萊瑪赫為神職人員,許多演說生前並未發表,皆由弟子整理。後來研究詮釋學的人,尤其是研究哲學詮釋學(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的人,喜歡討論他理論的形而上含義與本體論價值,比方說詮釋學過程中部分和全體的關係,這點後來發展出有名的詮釋循環論(Hermeneutic Circle)。從舒萊瑪赫以降,歷經迪爾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和迦達美(Hans-George Gadamer, 1900~2002),哲學詮釋學取代了傳統的語文詮釋學(Philological Hermeneutics),很遺憾的使得部分讀者忽視了詮釋學包含非常重要的語言成分。事實上,如果沒有發送者的語言建碼行為以及接受者的語言解碼行為,也根本就不會有詮釋學。我們可以說,透過語言的中介,也就是透過語言的表意過程(signification),做為語言使用者的發送者和接受者的溝通行為(communication)才成為可能。(請參見表七。)
書名:符號學與詮釋學
Semiotics and Hermeneutics
導讀:張漢良
出版社: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出版日期:2010/1
本叢書的規劃乃因應文建會關懷本國年輕作家之養成教育,以深入淺出的撰寫方式,介紹文學各流派與各種批評法,延攬在大學任教的專家學者擔任執筆人,基於他們長年教授相關課程的經驗,以生動活潑的筆法,介紹學子如何閱讀文學作品。
【Excerpt】
〈導論〉
第三節 詮釋學
詮釋學在西方的歷史悠久,其來源不一。有人說源出於古希臘祭司解釋神諭,最有名的例子便是阿波羅的神諭,需有人做為中介解釋給求神間下的人。另外有人說,詮釋學和原始猶太教的解釋傳統有關。這兩種說法都顯示詮釋學和原始宗教經文的解釋有關。希臘文動詞hermeneuein意為「解釋」,名詞hermeneia的意思和動詞一樣。亞里斯多德的邏輯著作叫作Peri hermeneias(《論詮釋》),拉丁文翻譯為De Interpretatione,這是使希臘文的hermeneia和拉丁文的interpretatione發生關聯的開始,後來拉丁語系的國語,包括英文,都用了這個字。希臘神話中有一位名叫Hermes(赫密使)的神,有時我們稱他為信使神,這個翻譯頗為傳神,因為赫密使權充大神宙斯的信差。請問擔任信差有什麼條件?除了跑得快以外,他要通語言。傳說赫密使至少會三種語言。第一種是奧林帕斯山諸神的語言。再來,他通人語,而且顯然是萬國語,如此他才能把諸神的話傳達給特洛伊王子巴里斯。第三種是陰間的語言,人死了之後,赫密使引導他們的靈魂到陰間。希臘文的hermeneuein與Hermes的字源關係是值得爭議的,但神話往往傳達了真理,今天的郵差和研究翻譯的人尊赫密使為老祖宗,顯然其中有真義。這段神話插曲提供為嚴肅論文的談助。
詮釋學是一門探討「了解」或「領悟」或「認知」的理論與方法的學問。了解什麼?首先是了解文本,進一步了解文本背後的種種。傳統上,所謂文本是指宗教經典。就基督教而言,從聖保羅開始解釋基督故事,在古典未期為聖奧古斯丁發揚光大,開創了西方詮釋學傳統。在中世紀後期,宗教文本的詮釋被挪用到世俗文本上,大概在12世紀發展成熟,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對但丁(Dante Alighieri)《神曲》的解釋,開了(前)現代文學詮釋的先河,後來西方對各種文本的解釋都繼承此傳統。至於古典文學的解釋則由泛希臘時代北非亞歷山大的學者開始,荷馬史詩的編輯與詮釋從此定為一尊。
我在這裡並非想引介傳統的詮釋方法,而是要指出書寫文本背後的一個語言傳遞場域。解經者難免視書寫文本為口語的再現,因此詮釋學的方法論無法與語言切割。赫密使聽到宙斯說話,然後傳達給巴里斯王子,他所處理的並非書寫文本,而是口傳文本。因此對文本的詮釋仍脫不出對語言的了解,也就是:我們如何了解語言?當我聽對方說話時,我怎能懂他的意思?也許我們可以再度請出雅克慎,透過他的語言傳遞模式來看詮釋學。
首先我們要區分語言(language)與言談或言說(discourse),前者是抽象的系統,後者落實在語言實用的世界。根據這點,發送者所從事的語言行為,我們可以稱之為修辭(rhetoric)。修辭這個字在中文裡會引起其他的聯想,混淆了我們的討論;我在這裡用的是西方傳統的意義,除了裝飾性的文采外,修辭特別指說話者整體的語言表現,甚至還包括語言表現背後的倫理價值和道德立場。在傳遞架構右邊的接受者,他面臨的問題便是如何解釋發送者的修辭。修辭的構成包括訊息如何建構在語碼中,以及語碼的各種象徵層次。解讀者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具有語言學所謂的「能力」(“competence”)與「表現」(“performance”)。因此在表六最下面我們看到發送者的語言行為構成了修辭這門語言訓練,接受者的閱讀行為構成了詮釋學,修辭學與詮釋學分居語用學的兩端。
現代詮釋學的開創人物舒萊瑪赫(F. D. Schleiermacher, 1768~1834)在一篇經典論著,也就是為人熟知的〈1819年講稿大綱〉(“The Hermeneutics: Outline of the 1819 Lectures”)有一段重要的話,現節譯如下:「每一個說話行為都和語言整體有關,也都和說話者的思想整體有關,因此要了解一句話往往包括兩個步驟:一、透過語言的脈絡以及語言的種種可能性去了解這句話;二、要了解這句話反映出說話者的思考。」舒氏其實指出了詮釋學不但包括語言系統及個別言談的表意過程,也就是訊息和語碼的互動過程,還包括了發送者和接受者透過語言的溝通過程;換句話說,就是我前面所說的signification和communication都在詮釋學討論的範圍內。這難道不是符號學所涉及的範圍嗎?我們不妨把舒萊瑪赫的話用雅克慎的術語重說一遍:「每一個訊息加語言行為(或言談),都和語碼或語言系統有關,也都和訊息的逆轉還原為思考有關。因此要了解訊息或言談,往往包括兩個步驟:一、透過語言的脈絡以及語碼去了解這句話;二、要了解這句話反映出語言行為暗示思考和語言有連續性。」這一段看似費解的話,其實目的是要溝通舒萊瑪赫所開創的詮釋學傳統與雅克慎代表的符號學傳統。我們可以發現,兩者並無牴觸。舒萊瑪赫為神職人員,許多演說生前並未發表,皆由弟子整理。後來研究詮釋學的人,尤其是研究哲學詮釋學(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的人,喜歡討論他理論的形而上含義與本體論價值,比方說詮釋學過程中部分和全體的關係,這點後來發展出有名的詮釋循環論(Hermeneutic Circle)。從舒萊瑪赫以降,歷經迪爾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和迦達美(Hans-George Gadamer, 1900~2002),哲學詮釋學取代了傳統的語文詮釋學(Philological Hermeneutics),很遺憾的使得部分讀者忽視了詮釋學包含非常重要的語言成分。事實上,如果沒有發送者的語言建碼行為以及接受者的語言解碼行為,也根本就不會有詮釋學。我們可以說,透過語言的中介,也就是透過語言的表意過程(signification),做為語言使用者的發送者和接受者的溝通行為(communication)才成為可能。(請參見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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