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Excerpt:《史蒂芬.金談寫作》
2024/07/28 07:17
瀏覽236
迴響0
推薦3
引用0
Excerpt《史蒂芬.金談寫作》

雖然這本書已經出版多年,卻一直誤以為自己已經讀過,實際上,《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讀過、《與死者協商: 瑪格麗特.愛特伍談作家與寫作》讀過、勞倫斯.卜洛克的《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也讀過,卻偏偏獨漏了這一本書。

又,其實個人對於史蒂芬.金的作品相當陌生,但對於閱讀本書似乎並無妨礙,以下摘要分享。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58704
史蒂芬.金談寫作
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

作者:史蒂芬.金
原文作者:Stephen King
譯者:石美倫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3/06/10

內容簡介
《華爾街日報》《今日美國》《圖書雜誌》《華盛頓郵報書評》《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引頸推薦
作品全球暢銷超過四億本,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
史蒂芬.金第一次寫出真實的自己
寫出好故事的必讀之作

Excerpt
〈論寫作〉
1

如果你想成為一個作家,在所有事情之上有兩件事你一定要做:多閱讀和多寫作。就我所知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沒有捷徑。
我的閱讀速度很慢,不過我通常每年會讀七、八十本書,大部分是小說。我並不是為了研究寫作技巧而閱讀;我讀書是因為我喜歡閱讀,這是我晚上做的事,坐在我那張藍椅子上讀書。同樣地,我並不是為了學習小說技巧而去讀小說,而是單純因為喜歡故事,然而這還是有一種學習過程在進行著。每一本你所選擇的書都有它值得學習的某個地方或某些地方,而且不好的書反而通常比好書有更多值得學習的東西。
當我八年級時,我碰巧讀到一本多產的科幻小說家莫瑞·藍斯特(Murray Leinster)的小說,他大部分作品都發表在四、五〇年代,那個時候,像《驚奇故事》(Amazing Stories)這種雜誌稿費才一個字一分錢。我之前也讀過藍斯特其他的作樣品,足以理解到他寫作的品質不怎麼平均。而這本有關在小行星帶上開礦的故事,就是他不太成功的作品之一。這樣說還太仁慈了,事實上這本書糟透了,故事裡的人物淡薄如紙,情節發展又古怪可笑。最糟糕的是(或是在我當時看來),藍斯特愛上了「熱情的」(zestful)這個字。書中主角以「熱情的笑容」注視著逐漸接近的帶有礦產的行星群;書中主角以「熱情的期待」在他們的採礦船上坐下來用晚餐;故事接近尾聲時,書中的英雄以「熱情的懷抱」擁住故事裡那個豐滿的金髮波霸女英雄。對我而言,這本書在文學價值上等同於一劑天花疫苗:就我目前所知,我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本小說或故事中用到「熱情的」這個字。若上帝同意的話,我以後也絕不會用。
……


從閱讀一本劣質作品中最能清楚學習到什麼東西是你不該做的——本像《行星礦工》的小說〔或《娃娃谷》 Valley of the Dolls, by Jacqueline Susann 、《閣樓之花》(Flowers in the Attic, by V. C. Andrews),以及《麥迪遜之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by Robert James Waller)等這類的作品〕,就值得放在一間好的寫作學校中用上一學期來討論,甚至還可以邀請到超級明星級的客座主講人。
另一方面,優質作品教導學習中的作家有關作品風格、優美的敘事方式、情節發展、具可信度的角色人物塑造,以及事實陳述。像《憤怒的葡萄》,這種小說也許能夠讓一位新進作家充滿了絕望感覺和老式的妒嫉情懷——「就算我活了一千歲,我也不可能寫出這等佳作」——但這種感覺也可以是種刺激,驅使作家去努力工作和設定更高的目標。被一個優美的故事和傑出文筆的綜合體當面掃過——事實上是擊倒在地——是每個作家必經的過程。你不能期待有人會被你的作品的力量給掃倒,直到這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為止。
所以我們用閱讀去體驗所謂普通和劣質的作品;這種經驗幫助我們在類似的情形悄悄出現在自己作品中的時候,能夠清楚地辨別出它們,並且斷然地掃除它們;我們也透過閱讀去檢測自己和佳作或經典作品之間的距離,藉此了解究竟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而且我們透過閱讀去體驗不同的寫作風格。
……


閱讀是作家生命裡創作的源頭。我不論到哪裡都隨身帶本書,而且發現到處都有各種機會可以把它翻一翻。訣竅是培養自己一點一點地閱讀,並緩慢地把讀到的東西吞下肚去。等候室是為書而設的這是當然的!可是表演開始前的劇院大廳、又長又無聊的結帳隊伍,以及每個人最喜歡的廁所,你甚至可以一邊開車一邊讀書,這得感謝有聲書的革命。我每年閱讀的書裡面,大概六本到十二本是聽有聲書的。至於那些你因此而錯過的精采廣播節目,算了吧——你有幾次能在廣播上聽到深紫合唱團的〈公路之星〉(Highway Star)?
在上流社會,用餐時看書被認為是沒有禮貌的,但是如果你想成為一位成功的作家,無禮這件事應該是你第二個不需要考慮的東西。你最不需要考慮的是上流社會和它們所賦予的期望。如果你志在盡你所能地忠實寫作,那麼你當上流社會一分子的日子應該屈指可數。
你還可以在哪裡閱讀呢?總是會有乏味的工作,或是到當地健康俱樂部用些什麼器材健身的時候 我試著每天都花一個鐘頭這樣做,但我想如果沒有一本好的小說陪伴我的話,我可能會瘋掉。大部分的運動器材(無論在家中或是外面)現在都備有電視,不過電視——當你在健身或是在別的地方——真的可以說是一位有抱負的作家最不需要的東西。如果你覺得你在運動時真的需要看新聞評論員在CNN上大放厥辭,或是 MSNBC 財經頻道上唬人的股票市場分析,或是 ESPN M 育頻道的誇大新聞,這就是你該要檢討一下自己對成為作家這件事到底有多認真的時候了。你必須準備好認真地朝著內部的想像世界生活做轉向,而這意味著,我很抱歉這麼說,傑洛德(Geraldo Rivera,譯按:美國著名前電視記者、現任電視脱口秀主持人)、凱斯·歐布門(Keith Obermann),和傑·雷諾(Jay Leno,譯按:美國國家廣播電台《今夜秀》主持人)都必須離開。閱讀需要時間,而玻璃指針上負載了太多東西。
……


2
如果說「多看、多寫」是成為作家重要的準則——而我向你保證它是——那要寫多少才算是多呢?這當然就不一定了,隨著各作家因人而異。也許傳言的成分勝過事實,對此我最喜歡的故事之一,和詹姆士·喬伊斯(James Joyce)有關「。根據這故事,有天一位朋友前去拜訪他,發現這位偉大的作家正以一種全然絕望的姿勢張開雙手地趴在他的寫作檯上。
「詹姆士,你怎麼了?」朋友問道。「是工作嗎?」
喬伊斯示意,連頭都沒有抬起來看他朋友一眼。當然是工作的問題;不是一直都是嗎?
「你今天寫了多少字?」朋友追問。
喬伊斯(仍然覺得沮喪,仍然低著頭趴在桌子上)回答:
「七個。」
「七個字?可是詹姆士……,那不錯啊,至少對你來說!」
「是啊。」喬伊斯說,終於把頭抬了起來。「我想是這樣吧……。可是我不知道這七個字順序要怎麼排進去!」
……


一旦我開始一項作業,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會停止,也不會放慢速度。如果我不每天寫作,故事人物就會在我心中漸漸走味——他們開始讓人覺得像是小說中的人物而不是真實世界的人。而故事結構不再分明,我也開始失去對故事情節和步調的掌握。最糟糕的是,所有編織新故事的興奮感會開始褪色,工作開始覺得就像個工作,對所有的作家而言這是個死亡之吻。最棒的寫作發生在——總是、總是、總是——當它對作者而言是一項靈感之啟發的時候。必要時,我可以很冷血地寫作,但我還是最喜歡在想法仍然新鮮、幾乎握不住般燙手的時候寫作。
我曾經告訴採訪媒體我每天寫作,除了耶誕節、獨立紀念日和我的生日之外。那是個謊言。我之所以會那麼說是因為一旦你答應接受訪問,你就必須得說點什麼,如果可以說些至少有點小聰明的東西,效果又會比較好。同時,我也不想讓人家聽起來覺得我是一個有工作狂的怪胎(我猜我就是個工作狂)。事實是我在寫作時,我就每天都寫,不管是不是像個有工作狂的怪胎。這包括了耶誕節、獨立紀念日和我的生日(反正到了我這個年紀,你會試著去忽略那該死的生日)。而我不工作的時候,我就完完全全的不工作,雖然在這種全面停止下來的時刻裡,常常覺得自己神志不清而且睡不好覺。對我而言,不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當我在寫作時,一切都像是遊樂場,就算是我在寫作時所遭遇過感覺最糟的三個小時,其實都還是滿快樂的。
……


我喜歡每天寫十頁,字數最多可到二千字左右,三個月下來就有十八萬字,對一本書來說是很好的長度——如果故事情節寫得不錯而且維持住新鮮感,這樣的長度可以讓讀者快樂地優游其中。有些日子裡,寫個十頁是輕而易舉的事;我起床、出房門,早上十一點半以前就可以結束我的工作,生龍活虎得像是一隻在義大利臘腸堆裡的老鼠。最近隨著年歲漸長,我發現我在書桌上吃午餐,直到下午一點半左右才完成一天的工作。有的時候腸枯思竭,一直到喝下午茶時仍在四處瞎晃。不管哪種狀況我都可以接受,但只有在最糟的情況下我才會允許自己在寫出二千字之前就關機休息。
……


5
就我的觀點,故事或小說由三部分組成:敘事(narration),就是把故事從A點移到B點,最後到Z點;描述(description),就是為讀者建立真實的感受;以及對白dialogue),就是經由對話賦予書中角色生命。
你可能會好奇故事情節要放在其中哪部分,答案——總之我的答案是哪都沒有。我不會試圖去說服你們相信我從來沒有事先擬定情節,也不會強迫你們相信我從來不說謊。我不相信情節的原因有二:第一,因為我們的「生活」大體上是沒有情節的,就算你把我們所有曾做過之合理的預防措施和小心計畫都加進來也沒有;第二,我相信情節的安排與真實創造的自發性是無法共存的。我最好針對這點盡可能地講清楚一點我希望你們了解,我對於創作故事的基本信念是,它們大部分是自己創造出來的,作家的工作是給故事一個成長的空間一當然還有去寫下它們)。如果你能從這個角度看待事情(或者至少試著去做),我們就能輕鬆自在地共事。如果相反的,你覺得我瘋了,那也無所謂,因為你也不是第一個這麼認為的。
在接受《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訪問時,我告訴採訪者馬克·塞格(Mark Singer)我相信故事是被發掘出來的,就像地底下的化石一樣,而他說他不相信我。我回答說這沒關係,只要他相信我是這樣相信的就好了。而我也正是如此相信,故事不是紀念T恤或是電視遊樂器,故事是遺跡,屬於一個尚未發掘而之前存在過的世界的一部分;作家的工作是去利用他們工具箱裡的工具,把每一個部分都盡可能毫髮無傷地從地底挖出來。有時候你發現的化石很小,一個貝殼:有時則很龐大,一隻有著巨大肋骨和尖鋭牙齒的暴龍。不論是哪一種,短篇故事或長及千頁的小說,基本的挖掘方法都是一樣的。
……


11
……

就叫這個你為之而寫作的人為理想讀者。他或她會一直出現在你的寫作房裡:一旦打開門就真實地站在那,再次迎回外面的世界去照亮你夢想的泡沫;當你關上門時,則在進行初稿那有時令人煩心、又時常令人喜悦的過程裡給你精神上的支持。而且你知道嗎?你會發現自己甚至在理想讀者看第一行文句之前就已經開始調整彎曲你的故事。理想讀者將可以幫助你稍微置身事外一點,讓你在工作進行中像個普通觀眾一樣地去讀你仍在寫的作品。這也許是確保你專心一意在故事上最好的方法,一種在沒有觀眾的情況下表演給觀眾看,而且你又得以完全掌控大局的方式。
……


12
理想讀者也是你檢測你故事的節奏是否恰當,以及你是否把背景故事處理得令人滿意的一種最好的方法。
「節奏」是指你故事敘述進行的速度,出版界中有項不成文的(也因此是無法辯駁和檢測的一信念,在市場上最成功的通常是節奏明快的故事和小說。我推測其潛在的想法是因為現代人有太多事情要忙,而且看書時又容易分心,不然你就得是個烹飪快手,盡你所能的把嘶嘶作響的漢堡、薯條、煎兩面的荷包蛋快速地做出來。
就像出版界中許多無可檢測的信念,這個想法全然是狗屁……,這也是為什麼,當如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的《玫瑰的名字》(The Name of the Rose),或是查爾斯·佛瑞哲(Charles Frazier)的《冷山》(Cool Mountain)突然衝出重圍榮登暢銷書之列時,出版商和編緝們全都跌破眼鏡。我懷疑他們大部分人還把這兩本書無預期的成功,歸功於書中不可預知及悲慘的故事經過,正中了部分讀者的好品味。
……


找出完美平衡點的方法是什麼呢?當然是理想讀者。試著去想像他們是否會對哪些特定情節感到乏味——如果你了解你的理想讀者的口味,就算只有我了解我的理想讀者的一半,這樣做應該都不會太難。理想讀者會不會覺得這一段有太多無意義的對話呢?你對某段故事情況解釋太少……或是過多,哪一個才是我在時序上犯的錯誤?你是否遺漏了去解決一些重要的情節?或把整個角色忘得一乾二淨,像雷蒙·錢德勒曾經犯的錯誤一樣?〔當被問到在《大睡》(The Big Sleep)一書中那個被謀殺的司機時,錢德勒——他熱愛他的酒——回答:「哦,他呀!你知道的,我根本忘了他。」〕這些問題即使你關上門時也該切記在心。一旦你打開門——一旦你的理想讀者確實地開始讀起你的手稿——你更應該大聲地問這些問題。同時,不管你是不是在裝可憐,你也許都想去觀察看看你的理想讀者何時會把手稿放下去做別的事。他在讀的是哪一段場景?是什麼讓他這麼容易讀到一半就把書放下?
……


16
……

還有一件事需要加以討論,這件事與我那人生的重大轉變有直接關係,也是一件我已經在前文提到過的事情,雖然是以間接的方式。現在我打算正面對著它。這是一個人們常常以不同方式問我的問題——有的時候態度有禮,有的時候則很粗糙,但內容千篇一律:親愛的,你是為錢才寫作的嗎?
答案是否定的。現在不是,也從來都沒有過。沒錯,我是靠我的小說掙得豐厚收入,但我從不曾在寫下任何一個字時,想著自己可是被人付錢這麼做的。我曾經為了朋友而寫作——一般俗話就是相互吹捧但就算講得最難聽,你也就只能稱之為一種不成熟的實物交換罷了。我寫作是因為它充實了我自己。也許它幫我付了房貸,也讓孩子完成大學學業,但這些事都是次要的——我是為了感到興奮而寫作;我為求寫作中單純的快樂而寫。而如果你能為了樂趣而寫作,你就能夠永遠地寫下去。
……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知識學習 隨堂筆記
自訂分類:Selected & Extracts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