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會後悔嗎?( 一)
2016/12/1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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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會後悔嗎? 在我第一次打開聖經之前, 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 我肯定
回答不會, 或者我不知道? 甚至在長時間的歲月後, 鮮少有一個人在教會
查經班會問這個問題; 聖經老師的教導, 也以神的”後悔” 就是 神變的
更寬厚些 (relented), 更憐憫些(more merciful)? 但埋藏在心頭的問題依然
存在, 為什麼一個至高 神, 一個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會後悔呢?
或者有人會問, 這是否屬於聖經中既有的一個矛盾呢?
或者它是 神救贖計畫中一個不得不作為的範籌? 如果是矛盾, 它也可能是讓
大多數聖經讀者認為聖經不能盡信其中的一個原因? 不過不用擔心的是:
信與不信, 也是 神的恩賜與否; 由不得你我個人的判斷凌駕於 神的權柄之上。
神的”後悔”與“必不至後悔” 一定也有一個理由。那麼聖經是一本律法書,
這個可”後悔”與“必不至後悔” 的原因如果被確切寫在聖經上, 神的”後悔
”與“必不至後悔” 也就絕對沒有辦法改變! 因為如果 神改變祂自己的原意
”後悔” 了, 這個後悔的原因也必須基於聖經律法的許可, 因為至高神不是一
個混亂的 神!
首先, 讓我們看看第一個在公元前5110年 神後悔的例子:
創世記( KJV) 6:1-7說,
“事過之後, 當人在世上繁衍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
眾女兒美貌,他們就挑選娶她們為妻。
耶和華說:“他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人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
到一百二十年。”
那些日子有巨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
上古英武有名的人(men of renown -h8034)。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耶和華祂就後悔造人在地上,祂心中憂傷(and it repented the Lord that
he had made man on the earth, and it grieved him at his heart)。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
滅,因為我後悔祂造他們了(it repented me that he had made them)。”
第二個例子, 是在馬太福音中 (一個惡僕-An unforgiving servant),
神憐恤又後悔的比喻。
馬太福音18:23-35說到,
“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ten thousand talents)的來。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
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an hundred pence),便揪著他,
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
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在這個比喻中: 被主基督免了債(罪), 被釋放的僕人; 反過來對欠他債(得罪他)
的人, 竟強行把他下在監裡。直到這個時候, 主基督(或天父) 發怒了,
且”後悔”原諒他所欠主基督的一切。"
從這兩個例子, 我們看到了上帝的憤怒與後悔。
在馬太福音第18章的惡僕, 我們僅對比一下他所欠上帝的(罪),, 與他同伴所欠
他十兩銀子(預表罪) 的比例。
因為這個在教會裡的惡僕早就已經忘記路加福音 17:3-4所說的教導,
“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因為在以西結書中 18:21-23說到,
“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
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
所行的道存活嗎?
也就是說, 這個看起來似乎好像靈魂已經得救的惡僕, 聖經說:” 那僕人的主人
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問題是, 到頭來這名惡僕根本就沒有主耶穌救恩臨到他! 因為” 天國好像一個
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也就是說這已經是審判日的開始了。正如以色列王掃羅
同樣, 即使他被受膏於先知撒母耳(being anointed by prophet Samuel),
但他從 神受到所有的祝福, 卻讓他與神國無緣無份。
神不變的救恩是:
如果任何人的名字, 已在創立世界前被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中的話, 這個人得救
的買贖是有屬靈上的保證的。
一個人一旦得救(聖靈與火的施洗), 就是永永遠遠得救。他或她永遠不會因為
一些因素的改變, 而失去 神的救恩。這救恩的保證, 神決不能說謊, 因為聖經
在希伯來書明確的說到”那承受應許的人”, 救恩的保證 。
我們讀到希伯來書 6:13-19(KJV)說,
“ 當初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
著祂自己起誓(because he could swear by no greater, he sware by himself),
說: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Saying ,surely
blessing I will bless thee, and multiplying I will multiply thee)。”
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
並且以誓言為實據(an oath of confirmation),了結各樣的爭論。
照樣, 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 神決不能說謊(That by two immutable things, in
which it was impossible for God to lie),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
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
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也就是說, 在神的救恩上, 神決不能說謊, 乃是藉這兩件永不更改的事:
第一). 神指著祂自己起誓賜福-將救恩給予揀選之人;
第二). 神賜福的應許不能更改。
神起誓的目的, 就是對所有被揀選之人的救恩的保證(blessed assurance of
one’s salvation )。
因為 神說任何人起誓(swear), 就不可食言。
一般人的我們經常起誓而食言, 那就是起假誓。
神在民數記 30:1-2警告說,
“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人若向
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以賽亞書 45:22-23也說,
“ 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 神,再沒有別神!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
必憑我起誓。”
詩篇 24:3-5再説,
“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
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 神使他成義。”
馬太福音 5:33-37解釋今天不可起誓誡命的重要:
“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But let you communication be, Yea, yea; Nay, nay: for whatsoever is
more than these cometh of evil)。”
因此當我們有了這個基本的了解之後, 我們重新省思” 上帝會後悔嗎?” 這個
主題; 我們面對許多” 耶和華決不後悔, ”” 耶和華後悔了” 的經節,
還是左右為難!?
1).耶和華決不後悔(God shall not repent) 的經文
因為聖經經文說” 神 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 或說“因為衪迥非世人,
衪會像人般似的後悔。因此, 如果我們仔細比較每個“必不至後悔” 的
上下文,我們不難發現大部分的” 必不至後悔” 是與耶和華的審判
(judgment ), 或旣定的祝福(blessing )有關? 果真如此嗎? 讓我們慢慢看來!
聖經在民數記 (KJV)23:18-20, “ 巴蘭就題詩歌說:
“巴勒,你起來聽;西撥的兒子,你聽我言。
神非人,衪會像人般似的說謊;也非人子,衪會像人般似的後悔(God is not a
man, that he shall lie; neither the son of man, that he should repent)”
。衪說話豈不照著行呢?衪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我奉命祝福, 神也曾賜福,
此事我不能翻轉。”
撒母耳記上(KJV) 15:29也說,
“ 以色列的力量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衪迥非世人,衪會像人般似的
後悔( (And also the Strength of Israel will not lie nor repent: for
he is not a man, that he should repent)。”
詩篇 110:1-5說,
“ 耶和華對我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
耶和華必使祢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祢要在祢仇敵中掌權。
當祢掌權的日子祢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祢的民多如清晨
的甘露,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在祢右邊的主,當衪發怒日子,必打傷列王。”
耶利米書 4:27-28也說,
“ 耶和華如此說:“全地必然荒涼,我卻不毀滅淨盡。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
也不轉意不做。”
以西結書 24:14說,
“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
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何西亞書 13:11-14說,
“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
以法蓮的罪孽包裹,他的罪惡收藏。
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
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
”耶和華決不後悔(God shall not repent)” 。但從在一開始” 後悔”的
兩個例子, 我們知道耶和華的任何擧動擧都是按己意而行。”耶和華決不後悔”
我們必須閱讀每個相關地上下文, 以了解那是” 上帝的審判?
或者是上帝的祝福? 兩者都是衪的權柄。
現在我們要面對” 耶和華後悔了” 的經節了。(待續)
回答不會, 或者我不知道? 甚至在長時間的歲月後, 鮮少有一個人在教會
查經班會問這個問題; 聖經老師的教導, 也以神的”後悔” 就是 神變的
更寬厚些 (relented), 更憐憫些(more merciful)? 但埋藏在心頭的問題依然
存在, 為什麼一個至高 神, 一個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會後悔呢?
或者有人會問, 這是否屬於聖經中既有的一個矛盾呢?
或者它是 神救贖計畫中一個不得不作為的範籌? 如果是矛盾, 它也可能是讓
大多數聖經讀者認為聖經不能盡信其中的一個原因? 不過不用擔心的是:
信與不信, 也是 神的恩賜與否; 由不得你我個人的判斷凌駕於 神的權柄之上。
神的”後悔”與“必不至後悔” 一定也有一個理由。那麼聖經是一本律法書,
這個可”後悔”與“必不至後悔” 的原因如果被確切寫在聖經上, 神的”後悔
”與“必不至後悔” 也就絕對沒有辦法改變! 因為如果 神改變祂自己的原意
”後悔” 了, 這個後悔的原因也必須基於聖經律法的許可, 因為至高神不是一
個混亂的 神!
首先, 讓我們看看第一個在公元前5110年 神後悔的例子:
創世記( KJV) 6:1-7說,
“事過之後, 當人在世上繁衍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
眾女兒美貌,他們就挑選娶她們為妻。
耶和華說:“他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人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
到一百二十年。”
那些日子有巨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
上古英武有名的人(men of renown -h8034)。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耶和華祂就後悔造人在地上,祂心中憂傷(and it repented the Lord that
he had made man on the earth, and it grieved him at his heart)。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
滅,因為我後悔祂造他們了(it repented me that he had made them)。”
第二個例子, 是在馬太福音中 (一個惡僕-An unforgiving servant),
神憐恤又後悔的比喻。
馬太福音18:23-35說到,
“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ten thousand talents)的來。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
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an hundred pence),便揪著他,
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
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在這個比喻中: 被主基督免了債(罪), 被釋放的僕人; 反過來對欠他債(得罪他)
的人, 竟強行把他下在監裡。直到這個時候, 主基督(或天父) 發怒了,
且”後悔”原諒他所欠主基督的一切。"
從這兩個例子, 我們看到了上帝的憤怒與後悔。
在馬太福音第18章的惡僕, 我們僅對比一下他所欠上帝的(罪),, 與他同伴所欠
他十兩銀子(預表罪) 的比例。
因為這個在教會裡的惡僕早就已經忘記路加福音 17:3-4所說的教導,
“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因為在以西結書中 18:21-23說到,
“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
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
所行的道存活嗎?
也就是說, 這個看起來似乎好像靈魂已經得救的惡僕, 聖經說:” 那僕人的主人
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問題是, 到頭來這名惡僕根本就沒有主耶穌救恩臨到他! 因為” 天國好像一個
王要和他僕人算賬”; 也就是說這已經是審判日的開始了。正如以色列王掃羅
同樣, 即使他被受膏於先知撒母耳(being anointed by prophet Samuel),
但他從 神受到所有的祝福, 卻讓他與神國無緣無份。
神不變的救恩是:
如果任何人的名字, 已在創立世界前被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中的話, 這個人得救
的買贖是有屬靈上的保證的。
一個人一旦得救(聖靈與火的施洗), 就是永永遠遠得救。他或她永遠不會因為
一些因素的改變, 而失去 神的救恩。這救恩的保證, 神決不能說謊, 因為聖經
在希伯來書明確的說到”那承受應許的人”, 救恩的保證 。
我們讀到希伯來書 6:13-19(KJV)說,
“ 當初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
著祂自己起誓(because he could swear by no greater, he sware by himself),
說: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Saying ,surely
blessing I will bless thee, and multiplying I will multiply thee)。”
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
並且以誓言為實據(an oath of confirmation),了結各樣的爭論。
照樣, 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 神決不能說謊(That by two immutable things, in
which it was impossible for God to lie),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
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
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也就是說, 在神的救恩上, 神決不能說謊, 乃是藉這兩件永不更改的事:
第一). 神指著祂自己起誓賜福-將救恩給予揀選之人;
第二). 神賜福的應許不能更改。
神起誓的目的, 就是對所有被揀選之人的救恩的保證(blessed assurance of
one’s salvation )。
因為 神說任何人起誓(swear), 就不可食言。
一般人的我們經常起誓而食言, 那就是起假誓。
神在民數記 30:1-2警告說,
“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人若向
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以賽亞書 45:22-23也說,
“ 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 神,再沒有別神!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
必憑我起誓。”
詩篇 24:3-5再説,
“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
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 神使他成義。”
馬太福音 5:33-37解釋今天不可起誓誡命的重要:
“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But let you communication be, Yea, yea; Nay, nay: for whatsoever is
more than these cometh of evil)。”
因此當我們有了這個基本的了解之後, 我們重新省思” 上帝會後悔嗎?” 這個
主題; 我們面對許多” 耶和華決不後悔, ”” 耶和華後悔了” 的經節,
還是左右為難!?
1).耶和華決不後悔(God shall not repent) 的經文
因為聖經經文說” 神 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 或說“因為衪迥非世人,
衪會像人般似的後悔。因此, 如果我們仔細比較每個“必不至後悔” 的
上下文,我們不難發現大部分的” 必不至後悔” 是與耶和華的審判
(judgment ), 或旣定的祝福(blessing )有關? 果真如此嗎? 讓我們慢慢看來!
聖經在民數記 (KJV)23:18-20, “ 巴蘭就題詩歌說:
“巴勒,你起來聽;西撥的兒子,你聽我言。
神非人,衪會像人般似的說謊;也非人子,衪會像人般似的後悔(God is not a
man, that he shall lie; neither the son of man, that he should repent)”
。衪說話豈不照著行呢?衪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我奉命祝福, 神也曾賜福,
此事我不能翻轉。”
撒母耳記上(KJV) 15:29也說,
“ 以色列的力量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衪迥非世人,衪會像人般似的
後悔( (And also the Strength of Israel will not lie nor repent: for
he is not a man, that he should repent)。”
詩篇 110:1-5說,
“ 耶和華對我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
耶和華必使祢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祢要在祢仇敵中掌權。
當祢掌權的日子祢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祢的民多如清晨
的甘露,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在祢右邊的主,當衪發怒日子,必打傷列王。”
耶利米書 4:27-28也說,
“ 耶和華如此說:“全地必然荒涼,我卻不毀滅淨盡。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
也不轉意不做。”
以西結書 24:14說,
“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
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何西亞書 13:11-14說,
“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
以法蓮的罪孽包裹,他的罪惡收藏。
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
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
”耶和華決不後悔(God shall not repent)” 。但從在一開始” 後悔”的
兩個例子, 我們知道耶和華的任何擧動擧都是按己意而行。”耶和華決不後悔”
我們必須閱讀每個相關地上下文, 以了解那是” 上帝的審判?
或者是上帝的祝福? 兩者都是衪的權柄。
現在我們要面對” 耶和華後悔了” 的經節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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