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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牆資本」能引領中國統一嗎?
2026/05/0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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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傾藍媒體拿受邀訪台的「冷戰英雄」華勒沙來說事,認為「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和《國家統一綱領》的歷史餘暉及民主自信,證明台灣可以利用大陸的和平善意,提出自身的走向統一方案以及台灣欲堅持、可接受的原則底線。[1]

 

   這種誤讀歷史和現實,滿足精緻利己主義的餿主意,重則適得其反,輕則貽笑大方。

 

錯把歷史姿態當成現實能力

 

   所謂「台灣的統一方案」,首先要自問的是:「憑什麼?」

 

   憑「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和《國家統一綱領》的歷史經驗?前者是三不主義(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獨佔台灣的反向說法,後者是掩護「變憲增修條文」的煙霧彈,其經驗就是分斷台海兩岸的政治操作,這能當成「統一方案」的借鏡?還是進一步獨佔台灣的參照?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在冷戰構造的背景下,台灣通過美國支持代工產業,創造接近大陸GDP一半的條件下,才有那麼大的口氣,本質上是正當性宣示的心理戰。《國家統一綱領》是後蔣時期,新興本土資產階級為了奪權需要,模糊統一方向,爭取島內外生存空間,延長過渡期的時間管理工具。

 

   回顧上世紀藍綠兩黨著手「變憲」的同時,台灣行政部門在19912月出台《國家統一綱領》,以政治表態的方式來對島內外宣示維護「法統」,作為統治階級獨佔台灣的護身符。就連後來製造「兩國論」的李登輝,也三復斯言「中國必將統一」。

 

   2002 8月,陳水扁喊出「一邊一國」。大陸方面鑒於台灣的政局變化, 全國人大代表於20053月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重申和平統一的目標與非 和平方式統一的條件。次年2月,陳水扁順勢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連維繫「法統」的政治表演都省了。  

 

   2008年馬英九就職台灣地區領導人一個月後,司法部門釋憲機關出台第644號解釋文:人民團體可以主張共產主義,也可以主張分裂國土。

 

   鑑於《國家統一綱領》的位階不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法學博士馬英九拒不恢復《國家統一綱領》。他認為「不統不獨」的政治盤算,足以和那種自由主義解釋文形成平衡制約;但「不統不獨」的過渡體制,反而被利用來進一步改變「中華民國」成為「台獨」的宿主,成為拒統抗中的政治掩體。

 

   所以當蔡英文與賴清德相繼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時,原為準繩台灣人的中國權利義務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演變為對立於固有之疆域的「獨佔台灣護法」。

 

   這不僅是民進黨人使然;而是誕生於中國歷史上近現代過渡階段的中華民國本身,由於國共內戰和國際冷戰而被拘留中國台灣省,經過兩蔣及其政治上的孝子賢孫相繼加工改造,淪為政治和歷史雙重遺留的過渡體制使然。

 

   正因為是政客代理型過渡體制,所以國家方向可隨選舉浮動、責任可在政黨間轉移、歷史評價可被重新敘事──《國家統一綱領》的存廢就是結構性必然:任何需要長期承擔而不可回避的國家目標,都會被過渡體制本能排斥。

 

   與其相反,《反分裂國家法》意謂敢於將最壞情境納入制度,並為此承擔責任:它不假設歷史一定順利,也不將危機推給未來世代,更不把民族存續問題交由偶然的政治風向──這就是家長責任型文明體制。

 

   從《國家統一綱領》之廢與《反分裂國家法》之興,足以對照出「中華民國台灣」的底色:權責可以切割,衝突必須無限延長,代價完全由人民承擔。

 

過渡型不成熟政體的案例

 

   沒了《國家統一綱領》,藍綠「變憲增修條文」被視為維持兩岸和平與台灣穩定的根本框架,其核心敘事在於:透過「自由地區人民直選」,建立一套具有正當性的政治秩序。然而,這個核心敘事隱含一個前提:「人民」的範圍是清晰且穩定的。比如2023524日,台灣行政部門發函通令:「大陸地區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可李貞秀事件恰恰證明,這一前提並不成立。尤其劉世芳拒絕承認李貞秀意味什麼?當國民身份可以被質疑,當制度適用取決於政治認同,當國家邊界無法被穩定劃定時,這個體制已經不再是主權完成的國家,而是一個仍處於歷史過渡狀態、以代理機制維持運作的政治結構。

 

   換句話說,這個體制無法準確定義「誰是國民」。

 

   況且,長照政策排除台灣新住民,而同樣沒有身分證的白領外籍人士卻可被台灣「長照」。這不是簡單的歧視,而是國家分類能力的失效。當分類失效,分配必然失序;而當分配失序,所謂的憲政穩定與制度正當性,必隨之瓦解。

 

   這就是說:台灣當局要課稅、要義務時,把你看作國民;但在要權利(如國賠、長照)或要參政(如立委)時,又把你推向「非國民」或「準外國人」的模糊地帶──身分不穩定,「人民」權利需經政治與政策篩選,其核心邏輯是:先決定要不要給你權利→再定義你是誰。

 

   再看70餘名滯留中東台灣人經上海返台這件事。從中東戰場撈人後,大陸處理方式是直接認定為「台胞」,無證件的現場補發,快速納入行政體系以確保「返鄉」。其核心邏輯是:先確定你是誰→再給你權利與服務。這說明什麼?

 

   一個完成型國家體制,必然先完成對「國民」的穩定認定,並以此作為一切權利與治理的前提;但一個過渡性體制,往往在無法確定國民邊界的情況下,先進行權利分配,導致身份反而成為政策操作的結果。對待台灣人,現實存在兩套國家邏輯同時運作,而其中一套具備更高的一致性與可操作性。

 

   所謂「台灣的統一方案」,其實連自身國民與權利的穩定分類都無法完成,那就不是「要不要統一」的問題了,而是哪一套體制具備「定義人、組織人、保障人」的能力?

 

在貨幣上現形的政治神話

 

   一個政治體是否具備真正的國家能力,最終必須回答兩個問題:誰是我的人民?什麼是我的貨幣?新台幣究竟是獨立主權貨幣,還是美元體系下的區域代幣?要談「台灣的統一方案」,是台幣能覆蓋人民幣?還是恰恰相反?

 

   在規模上,人民幣背後是世界級製造業、龐大內需市場、跨境支付網絡與國家金融工具箱;在清算能力上,人民幣已進入多國儲備資產與跨境結算體系;在戰略腹地上,人民幣依靠能源、糧食、產業鏈、軍事安全兜底等大陸型經濟條件。台幣在這些維度上,能兜得住「台灣的統一方案」?

 

   或許,主權貨幣的對決,將提前結束那些基於兩岸「鬥而不破」或「和而不同」的騎牆資本的幻想。2026 年之後所謂的「台灣問題」,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新台幣在人民幣數位海嘯中,如何完成最後「溢價兌換」的技術處理問題。

 

  

 

                                                         20260419



[1] 〈華勒沙諍言 台灣的統一方案〉,《中國時報》,2026319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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