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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代理型體制下的「英式中文」
2026/05/0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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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是中國先民原創的智慧結晶,是中華民族來自高度文明的基因見證。

 

   然而自1990年代以來,台灣藍綠統治者合意進口西式教改與選舉民主為核心的政客代理制,實現了台灣版的「脫亞入歐」與「全盤西化」,中文在島上已經發生異化。

 

語文差異表現文明差異

 

   中國融合型文明發展模式的生存焦慮是分裂、內耗、外侮,因此偏好整體性、延續性和責任集中;歐美掠奪型文明發展模式的生存焦慮是權力濫用,因此偏好分權、契約和權利防禦。

 

   五千年與五百年的文明差異體現在語文差異:中文是獨立語,是高度整合性、集中性、內斂性,重視結果的語文;英文是屈折語,是高度發散性、補充性、例外性,重視過程的語文。

 

   中文的模塊化組合與整體性思維指向意合,較適合承載集體主義演化論的家長責任型體制;英文的屈折式變位與線性式思維指向形合,則適合承載個體主義契約論的政客代理型體制──這是語文、制度和文明相互形塑的結果,不是偶然,也不是先天。

 

   當歐美國家驚嘆於中國大陸的影響力,造成諸多「中式英文」的現象時,卻不知道「英式中文」在台灣別開生面。

 

   蔣萬安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自認「我是台灣人,是中華民國國民」。身為美國執業律師,他閃避或否認「中國人」身分,因為「我是中國人」屬於單一判斷句,不並列、不補充、不加條件,無但書、無前提、也無例外,是高度閉環的句法

 

   在文明涵義上,「我是中國人」不是單純的國籍或身分標籤,而是歷史共同體、文化承繼者和命運承擔者的自證──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中國的問題,有我的責任。」

 

   中時《旺報》認為蔣萬安應該說:「我是台灣人,也是中華民國的中國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兩岸要透過對話、交流、合作,共同創造更美好繁榮的未來。」[1]

 

   這種將「台灣人」前置,又將「中國人」附屬於「中華民國」的身分並列句法,並非文明主體論,而是否定中國人作為一個不可拆解的整體性責任身分,也就是「非中國」的套路之一。把「中國人」拆解成「一種中國人不打另一種中國人」的防禦工具,其本質是「沒說兩國論的兩國論」。

 

   「隱性兩國論者」是以「中國人」為話術資產的契約型個體。「中國人」三個字,是他們與大陸來往套利時專用的保險密碼

 

兩岸語境差異的體制背景

 

   為什麼「兩岸一家親」、「血濃於水」、「同胞」和「祖國」這種用語,在當代台灣社會顯得異類、虛假、肉麻?或被視為統戰話術?因為政客代理型的過渡體制,根本不承認那種關係的存在。那不是政治修辭的問題,而是文明主體結構的問題。

 

   在家長責任型文明體制裡,「台灣」和「人」一樣,都是被安放在一個先於個體選擇的關係網絡中。在這個前提下,才有「一家親」、「同胞」、「血脈」、「兄弟鬩牆」等語言來描述存在事實。因為「中國()」這個共同體先於個體,關係先於契約,不需要說服,也不需要投票證成,所以沒有違和感。

 

   生活在這種體制裡,常聽聞的是「家人們」、「親」,或者自稱「哥」、自稱「姐」,能體現「四海之內皆兄弟」這種一家人的用語文化。任何讀過中文書、記得中國史的台灣人,也多明白稱兄道弟意謂著「承擔」與「共同體」的文化意涵。

 

   可在政客代理型的過渡體制看來,「一家親」意味著權利不清「同胞」暗示著義務先於同意「血緣」被理解為對自由的侵犯。

 

   在這種體制裡,政治主體是可更換的代理人與任期制的管理者,社會被理解為個體利益的集合與可撤回的契約結果。也就是作為個體的「台灣」和「人」先於共同體,契約先於關係。這種價值觀要求台灣人拒絕「情緒操控」或「道德綁架」。

 

   台灣人不承認中國人身分,因為在不需要承擔關係成本的情境結構中,所有的親屬語言只是文明噪音──這就是個體主義契約論的智力與道德型態。

 

   在中文的文明層級上,兩岸的分別既不是繁、簡字體之異,也不是被政學媒誤導的文、白之分,而是文字背後思維與體制傳統的興廢存亡──「臨時條款」與「增修條文」這種後綴、例外、補充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手段,就是典型的印歐語系構詞方法。

 

   這種「英式中文」並不難辨識。以2026年賴清德的元旦講詞為例,每個字都是中文,但結構與組合方式卻是歐美化:如「我願意在《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所揭示的合憲方式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這句話使用了極長的條件前綴(在……下),先明示自己的權利規模,再把責任極小化。

 

   這是典型的「法律英語」翻譯腔,為了契約邏輯而犧牲中文句法的簡潔性。再如:「民主給我們彼此爭辯、不同意彼此的權利。」在中文看來,權利通常是由法律或國家「賦予」,或是人「擁有」權利。但賴清德將「民主」這個抽象概念擬人化為主詞,是鮮明的英式中文:權利比責任重要。 

  

   至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無疑是典型的英美式契約語法,其核心指向是個體主義的邊界切割代理人的線性卸責

 

   對照「兩岸一家」這句意合、模塊化、整體共振,強調血脈與責任的集體演化論「互不隸屬」在乎的是邊界與權利的個體契約論是為了宣告免責的英美式法律排他邏輯。

 

「英式中文」的政治算計

 

   藍綠兩黨在台灣對立統一的獨佔體制,同是在上世紀90年代借用民國遺留進行西化加工改造的結果。在文明層級上來看,藍綠同屬政客代理型過渡體制的產物,差別只是「延宕式過渡」與「切斷式過渡」之分。  

 

   藍營典型的例子如兩岸「主權重疊、治權分立」──[2]通過「重疊/分立」這種結構式嵌入,試圖在空間上切分主體。這種線性式思維是在為代理型體制尋求合規性卸責:只要治權分開,政客就無需為文明演化的成敗負責。

 

   藍綠相同處在於,他們共同否認統一是中國人的倫理義務,都不把統一定義為內戰尚未終結的歷史責任;他們與「天下─國家─正統責任」的中國文明連續性不同,都使用歐美法理主權的語言──認為主權是可宣告、可切割、可並列的浮動資產。

 

   所以,藍營在統一局勢逼近時,他們無法回答「誰代表中國完成終局」。因此,針對「正義使命-2025」年終軍演,傾藍媒體說那是「反效果」[3]──把文明責任敘事轉向政策成效分析。

 

   同理,趙少康說鄭麗文若去見習近平,要爭取「放棄台獨就不打台灣」的承諾,否則不如不去。只要權利和契約,不要責任與承擔,那是香蕉人,不是中國人。

 

                                                         20260311



[1] 〈蔣萬安漏掉的「三個字」〉,《旺報》社評,2026116日,AA2版。

[2] 〈一中保台 兩岸融一〉,《旺報》社評,20251117日,AA2版。

[3] 〈圍台軍演反效果 兩岸交流不交鋒〉,《中國時報》社論,20251231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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