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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君士坦丁
2012/11/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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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慕州《西洋上古文化》:

基督教之所以能迅速傳播,有主觀和客觀的原因。
主觀原因,是基督教的教義具有很高的彈性。
它一方面可以用永生的概念來打動一般百姓的人心,
為人生的苦難提供解決之道,
另一方面它的神學理論和倫理思想又對比較有知識的人士有相當的吸引力。
尤其它的倫理思想和斯多葛學派主張有不謀而合之處。

而客觀的因素,則是信徒們彼此互助互愛,營造溫暖的歸屬感。
羅馬帝國時代,由於境內大致和平,交通便利,也方便教徒的傳道。
到了四世紀初,皇帝君士坦丁於西元313年發表〈米蘭敕令〉,
承認基督徒的合法地位。從此基督教的發展得以全面展開,
到了四世紀末期,基督教成為帝國內唯一合法的宗教,
其他的宗教一律遭到禁止。昔日受到迫害的基督教,
這時反而成為不寬容異己的絕對權威。

學者回顧這一段歷史,
發覺君士坦丁之所以決定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可能並不是由於基督教的勢力在此時已經大到超越傳統宗教的力量,
因為不論如何,基督徒在帝國內仍然是少數。
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君士坦丁本人的內在需求,
希望找到一個可以支撐他的帝國的宗教力量。
他認為一個宣稱救世主曾經來到世間,並且將再度來臨的信仰,
應該可以將帝國內不同的宗教力量統一起來,
以幫助政治社會問題日漸嚴重的帝國。
不過事實證明,他的希望並沒有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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