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範《史家與史學》:
學術前輩吳承明主張「史無定法」,我是深為敬服的。我的體會,這裏至少包含有兩層意思:一是每一種理論或方法都有它使用的前提和合理的邊界,不是放諸什麽場合都「普遍皆準」的,越過邊界也可能變成謬誤。計量統計比一般定性更準確是沒有問題的,然而十七至十八世紀中國的GDP或人均收入,既缺乏足夠可信的數據統計條件,僅以某些個別情況的數據大膽推算,就有些強自為之。
類似的還的水稻、棉花、棉布平均產量、工作日計算與工作日報酬,就是江南這麽一個「小」的範圍,高低相差甚大,豐歉懸殊,其它相關環節與因素也多,「平均值計算」的條件具備嗎?說給我家鄉農民聽,他們笑道:「城裏人不懂,即使現在上報的數字也不準。」目下十七至十八世紀的經濟史有動不動搞「大課題」計量統計的新風,又不加說明是「示意」,我以為不夠謹慎。另外,《大分流》以為經濟發展與生產者的人均收入提高一定是同步關聯的,這多少也是太迷信原有理論的假設。
二是復雜的社會現象,包括經濟現象,往往需要從多種側面、從不同視角去反復考察,因此使用的理論也可以是多樣靈活的,什麽合理就用什麽,不必死守一家一派,不應有門戶之見,更不必矯枉而過正。反歐洲中心主義是學術變革的進步,但把不同於自己主張的理論統統加上這頂帽子,就不是寬容和開放的態度。反歐洲中心主義的意思,應該是不要唯歐洲是從,並非不要與歐洲論長比短。中西互動比較是必要的。這種比較,不只是經濟的比較,還必須進行整體歷史環境,特別是制度環境的比較。
以誰為「中心」這話本來就不妥,但相對的強弱優劣,在歷史上是客觀存在的,不過是各有千秋,隨時而變罷了。我對《大分流》不滿意的地方,也在這裏。例如,從發展經濟、提高經濟效率的角度去比較,歐洲的某些制度(例如對工商和城市的政策)確比中國好――不論是十七至十八世紀之前還是之後――難道就可以用歐洲中心主義的理由棄之不顧了嗎?這對幫助中國經濟進步有什麽好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