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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關於管碧玲與許陽明所有之智慧財產公益信託管理說明
2025/07/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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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關於管碧玲與許陽明所有之智慧財產公益信託管理說明

本會關於管碧玲與許陽明所有龐大數量之

智慧財產權的公益信託管理說明

一、 公益管理說明

 

(1)       由於管碧玲委員在 2023 1 30 日已轉任行政院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故先前由管碧玲國辦公室所擁有與管理的(管碧玲委員與許陽明先生所有龐大數量之)智慧財產權,全部在管碧玲委員就任新職前,已全部捐贈與授權給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生活環境文化協會),由本會公益信託管理,而前本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人陳林頌先生,也隨管碧玲委員前往海洋委員會擔任新職,也已卸下管理人之職。

(2)  管碧玲與許陽明所擁有的智慧財產,其內容主要是《女巫之湯-北投溫泉鄉重建筆記》及《從日治「天狗庵」到民國「中山樓」北投草山溫泉歷史「再發現」物語》二本書中有關北投歷史,與日本時代開發北投之日本人家族所提供及授權管理的照片、影像、文獻資料;與日本時代的原版地圖、原版摺頁、日本時代原版相片…,及各有權單位贈送之照片、北投重建時期社區的各種活動照片。當然還有許多台灣歷史現場調查的現場影像…等等。

(3)       上述智慧財產權,已經本會在 2023 4 15 日理監事會議通過,並全部接受盡良善信託管理之責在案。故 2023 1 30 日之後,即由本會接續前管碧玲國會辦公室所管理之大批智慧財產權的公益性無償使用之公益管理工作。現任上述智慧財產權之公益管理人為本會理事長劉思龍律師。

二、 智慧財產權說明

(1)     (1)2023130日起承接前管碧玲國會辦公室所有之智慧財產權。為貫徹純非營利團體之目的,授權基於社會公益均為免費授權。

(2)    (2)授權單位為甲方(本會),被授權單位為乙方。本會只授權需使用授權標的之自然人或登記有案之法人,而法人的被授權人必須是該法人之法定負責人。如為自然人應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與個人所有之電子信箱號碼(以上全部為必備)。法人則需登記名稱、登記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聯絡電話與法人之電子信箱號碼(以上全部為必備)。故請如實告知本會授權之需求,授權單位會保證保護被授權自然人的個資。

(3)     被授權之單位(乙方)不得對授權標的重新調整、變造、改作。

(4)     被授權之單位(乙方)不得將授權標的轉授權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授權終止,被授權之單位(乙方)應即刪除所有利用過之授權標的物,並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

(6)   使用所有授權標的時,每張授權標的均應標示係由甲方(本會)授權,並同時標示作者名字(由甲方提供)。

(7)   授權乙方使用本授權之標的,乙方保證僅使用被授權之權利,若有侵權概由乙方負擔法律責任,乙方並應負擔甲方所有針對本授權之侵權行為的所有訴訟費用。

三、違反授權與損害賠償                 

               基於良善使用之原則,乙方不得違反本授權書之任一規定,如有違反本授權書即不待再通知,立即失效並解除授權。乙方即應負所有侵權損害之責任。

四、管轄法院

(1)    (1)甲方為單純化授權,所有授權均免費。不接受有償授權,亦不接受乙方為營利使用之授權,亦不接受內容複雜之要求的授權。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被授權單位如不同意或無法同意或無法履行甲方之要求,請勿使用甲方所管理之智慧財產或簽署授權書。。

(2)     (2)為貫徹公益授權,本授權書於雙方用印之後,甲方得公佈於甲方所擁有之網站https://blog.udn.com/ecomuseum,乙方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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