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國度永遠記得那一天。二00五年海市調往農業縣的第二天,他從記者「升」經理。
當天上午,特派員來電急,無暇拐彎抹角,單刀劈頭直問報社交辦的置入性行銷究竟要到錢沒有?因為全縣只有張裕鴻向環保局要到了五萬元,其他同仁皆無動靜全掛蛋,半毛都沒要到,快快去要錢。
在西南分局偵查隊辦公室,熊國度對一旁偵查隊長和新聞同業水果日報小弟苦笑。
「置入性行銷?」偵查隊長晃著手中清洗中的茶杯,瞄了熊國度,一臉疑惑,隊長不懂。
小從協尋離家濫墾濫伐,中至色情竊盜詐欺搶奪,大至擄人勒贖走私販毒,偵查隊業務紛雜繁瑣多如牛毛;另有綜理市場監管穩定物價,掃蕩幫派犯罪偵查,再加上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和網路犯罪,偵查隊可謂上天下地包山包海,出生入死見多識廣,隊長唯獨不知置入行銷為何物。
在新聞從文化事業走向商品初期,一般讀者只知道報紙上有兩種內容,一為新聞,二為廣告。廣告版無分對象只看鈔票皆可待價而沽,報社過半收入靠廣告,無廣告則無報社;新聞提供讀者資訊,記者新聞乃報社公信,既為品牌形象亦為社會公器為非賣品。但從彼時起,不但廣告版面繼續賣錢,新聞專訪亦可出售;全分報紙大從從頭版國家世界大事,小至末版協尋徵人啟事皆可賣錢。如同特種行業,曾經首尾均衡才藝兼顧,如今分段切割賣笑賣身。
何謂置入性行銷?簡言之即新聞廣告化,新聞也可當成廣告賣。新聞曾是報業良心,如今良心商業化,亦可挑肥撿瘦論斤論兩喊價拍賣,儘管醉卧郎膝仍需欲語還羞,欲含蓄勿露骨,於是取了不一樣的名字──置入性行銷,乃遮羞布也!
隊長不知何謂置入性行銷,熊國度說:「簡而言之即拿錢寫新聞。你拿錢給我,我就幫你寫好聽的。」熊國度文言翻白話,置入行銷近似於拉廣告,擺明就是要錢。為讓隊長瞭解,熊國度舉例:「假設你們抓到一名搶犯,調查完要移送,你們說他涉搶,但若搶犯拿錢給報社,說他實未搶錢,而是警方栽贜,他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寫。這懂了吧?」
「哪有這種事?此根本是他媽的亂搞吧!真可如此?」隊長說。
「我哪知道?或許這例子太牽強,但即為此意去不遠矣!」熊國度繼續加工:「此事看來離譜,但易解決。報社若拿搶犯錢,替他伸冤說他未搶,而是警方故意栽贓;警方也可拿錢買置入行銷,我就寫你們依法行事實未栽贓。如此一來即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警方那麼呆?我們不會直接向嫌犯收錢就好?還給你置入行銷?」隊長邊說邊笑邊泡茶。「時機歹歹,誰給你置入行銷?大家腦袋又非地瓜!」
水果小弟是熊國度大學新聞系學弟,知記者兼業務壓力,新聞尚可相互幫忙,置入要錢之事難擋。「新聞走至此地步就開始爛了,報社只要拿錢,新聞就可顛倒黑白隨便寫,無人知是非真假,至少我們水果還沒爛……」
離開偵查隊,開車往西北分局路上,電話再響。特派員十萬火急催命叩。
「國度,置入性行銷案星期一要回報台北總社,要趕快,不要只當耳邊風……」
「特派,若有人問多少錢版面登多大,我無依據標準,不知如何說。」
「基本就是一則新聞三萬元嘛!」
「五六百字配一張照片三萬元?」
「一張照片加六百字三萬元,若是六萬就登兩次。不就解決了?」
「錢怎麼收?是我們拿……還是……」
「錢的事我們不管,只要講成,通知業務單位去收,屆時業務位和我們們如何拆帳再說。」
熊國度停頓兩秒,原本以為可續死賴活拖,報社需錢孔急,明顯已然無解。「那也只有去弄了。」
「不是只有,是一定要搞到錢。知道嗎?一定要……」
在西北分局偵查隊,隊長廣告置入分不清,但結論一樣。「時機那麼差,誰給你登廣告?尤其我們農業縣,全台灣最窮之地。若說窮人吃地瓜,我們只是地瓜蟲。」
熊國度說,若是廣告尚好說,廣告版原本就是賣版面登廣告;如今報社新政策是除了廣告繼續賣錢,新聞也可比照辦理,只要有錢,要寫什麼皆可,只要不罵人,不傷風敗俗即可。
隊長理解很快:「報社也開始傷風敗俗了……」
熊國度翹起大拇指,向隊長比了個讚,解釋置入行銷和新聞差異。一般讀者不信廣告較信新聞,故一旦拿了錢,記者必需將廣告寫成如同新聞,以新聞包裝廣告,依讀者對新聞信以為真的心理認知,去相信新聞中提到的人事物,借此傳達置入行銷業主欲傳達之訊息;此舉可能因金錢介入,讓惡人變善人,讓壞事變好事,讓劣品變良品。說穿了,編業新聞就是收取業主費用,依業主要求提供可以渲染誇大、刻意導引方向,甚至與事實不符的訊息。
「這根本就是欺騙讀者嘛!」
「是啊!」熊國度舉例,一分報紙賣十元,一件編業案至少三萬元起跳,對報社而言,一篇編業案新聞可抵賣三千分報紙。「若你是報老闆,為了編業案,你騙不騙讀者?這樣說好了,若你是老鴇,手下小姐要出場,一人出場費十元,另一人出場費三萬元,你會將小姐交給誰?」
「你們不是一向自稱名門正派?以後誰會相信你?」
熊國度搖頭。報社叫他要錢,趕快要錢,他一個頭兩個大。報社都不管名門正派了,他還管這?
花錢買新聞一向被視為新聞墮落之始,書本如此寫,學校如此教。初進報社,長官也如是說,但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只不過十幾年光景,「新聞商業化」不但成為各報社的重要政策,更成為評斷記者是否盡職的標準。若不懂得要錢,或懂得要錢卻要不到錢,仍是白搭,即不是一名稱職的記者;由於是否為好記者的量化標準已被明確化,記者主要工作不再是採訪報導,不再是社會客觀的眼睛,不再是公正之筆,記者已成了業務。只要有錢,報社新聞可以被影響可以被出賣,新聞賣得多,報社進帳多,就是好記者。
曾經意氣風發,一度君臨天下;報社舉足輕重,無冕公信背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報業風骨大勢已去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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