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問題(一)
2009/09/04 16:16
瀏覽1,880
迴響8
推薦0
引用0

  案主於懷孕期間,遭遇丈夫的背叛,案主傷痛之下,向老公提出離婚,但老公不肯,並使用暴力逼使案主必須維持婚姻,案主於是持驗傷單向法院訴請離婚獲淮,一段婚姻自此宣告結束。

  但兩年之後,前夫突然出現要求復合,案主發現此時的前夫經濟陷入困境,是否因為手頭拮据才來尋求復合,以求她的奧援?

  然而,案主心中也想復合,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但又怕重蹈覆轍,左右為難間,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你/妳是輔導員,當案主向你/妳求助時,請問你/妳會怎麼協助案主解決這個困擾?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心情日記
自訂分類:短文小品
上一則: 問題(二)
下一則: 星兒夜語1
迴響(8) :
8樓. 埃德
2010/09/03 22:06
嗨嗨ˇˇ

好馬不吃回頭草

被打過就該知教訓

那種人就是打了,再抱著你大腿道歉,然後不爽又打,周而復始

說什麼完整的家庭,看媽媽被爸爸打是完整的家庭嗎?

被丈夫打是很可憐的事,明白就要讓自己不繼續可憐

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7樓.
2009/12/14 08:23
不要復合

犯罪學裡有提到,

「暴力週期性」就是指類似的情節,

第一次,一年打一次,送個花又復合,

第二次,半年打一次,送個花又復合,

第三次,三個月打一次,送個花又復合,

第四次,1個月打一次,送個花又復合,

第五次,一星期打一人,送個花又復合,

最後,照三參打……

這種事,我在單位裡看太多了,這也是我不敢交男友的原因之一……

6樓.
2009/11/03 22:26
這問題深度很夠 ="=

我會建議案主與其前夫復合。

因為案主也想與其前夫複合,所以我尊重案主的意見;

但由於又怕其前夫崇到覆轍,所以我會建議案主與其分居,

復合而採分居是對岸主有效的保護方法,我覺得這是理想的。

5樓. 思索
2009/10/12 11:25
收收你的好心腸吧

收收你的好心腸吧

不要再讓自已陷入無法自拔的日子裡

二年了,沒他你不也過的好好。

況且,他今日找你不是因為他有能力幫妳,負起當孩子爸爸及老公的責任

女人就是心軟,我知道。如果是我可能也想要給孩子完整的家

可是,真的能完整嗎?

看清楚他。自已我想是很難了。找家人幫你看吧。

4樓.
2009/09/09 18:50
事實上我是幽暗
  我認為,如果會向輔導員尋求答案的話,心中應該也都有個底。

  我跟路人的想法差不多。但是我想,如果已經會去尋求幫忙,應該將許多利弊與後果都反覆深思了幾遍。應該將重點放在解開心結,解開了,就會像通樂一樣順暢了。

(不過需考慮案主性格,如果是感情太豐富自認為自己是悲劇女主角則不適用)
3樓. 只是路人
2009/09/06 02:54
案主的決定

案主心中應該已有答案

需要的是分析各個利弊  想清楚復合後對自己會比較好嗎

想給孩子完整的家不是一廂情願的事

復合就能有完整的家嗎

當初離婚的原因真的消失了嗎

慎思慎思啊


只是路人
來散步
2樓. 寶鴨鴨
2009/09/05 23:28
看情形

每個人的家庭觀念不盡相同,有的人甘願為家庭犧牲奉獻,有的人選擇痛過後,就遠離扎人的刺.................不再讓自己有重蹈覆轍的機會。

要看案主本身的看法吧........我會建議她去瞭解案主經濟拮据的原因,至少要讓孩子的生活無虞~與前夫若情義還在的話,經濟方面可以提供接濟(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其實最好的話,是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孩子給媽媽帶會比較好。

如果前夫能夠保證痛改前非,絕不再背叛、不再讓案主傷心,那麼,破鏡重圓也是好事一樁。


☆╮斜偎寶鴨襯香腮╭☆
1樓. 筱棻
2009/09/05 19:30
^^

我個人覺得還是不要接受前夫

背叛一次

有可能背叛第二次吧

PS:個人想法


*媽媽的守護者*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