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瘋狂地追著『塑化劑』的新聞,播報記者的表演,也隨著新聞內容,一會兒如喪考仳,一會兒義憤填膺,真格把新聞給徹底綜藝化了。另,更好像全世界只發生了這事兒,其它的重大事件都一起數一二三,暫時停止呼吸不敢發生了呢! 這本也是台灣近年來的常態,無須大驚小怪。
但,也許為了應應端午節的喜氣,突然不搭嘎地給上了條有關粽子的新聞,若是說說屈原的事兒,也還算有教育意義,怎麼知道它竟給上了條『一顆粽子十圓』的新聞,結尾還給加了個註解 ---『買粽拼經濟』。不看還好,看了差點把晚餐給吐出來,作過粽子的主婦大約有個底,一顆粽子從粽葉,糯米,豬肉,香菇,花生...等基本配料,不算工錢,十元能打平嗎? 賠錢生意沒人作,這十元粽子內含甚麼玄機,難道消費者沒甚麼警覺性嘛? 難道新聞台沒嗅出甚麼端倪? 特別在這個食品安全風聲鶴唳的當下!!!
拼經濟,拼經濟,多少罪惡假汝名行之!先人老早就給我们『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金玉良言。我们不去思索這基本常識,反而一味的想要壓低成本,不論在經營一間公司,甚至在經營我们的家庭!
於是,公司管理階層只想進最低價的原料。於是,婆婆媽媽會買10元的肉粽給摯愛的家人食用。
於是,塑化劑污染食品的事件發生了。
於是,黑心商品會層出不窮。
於是,這食品界乃至於整個國家的醜聞,牽連的範圍竟會這麼大。
所以,我要譴責所有的共犯結構。
首先,我要譴責只問價格不問價值的消費者,因為這樣,讓一些追求品質,堅持商譽的優良企業反而無法生存下去,被整個市場作反向的淘汰. 不是結束營業,就是隨波逐流,向下沉淪。 因為,反正消費大眾只要這樣。
接著,我要譴責下游商品製成公司,特別是一些所謂的大廠,你們膽敢裝著一副哭喪的臉,訴說著你們也是受害者.....云云! 我呸! 若不是這麼相信你們大企業,會替我們做最嚴格的把關,我們會那麼安心的把那麼多的毒物給吞進肚子嗎? 你們在製作產品時,難道原料可以隨便採購嗎? 沒有一套檢查機制嗎? 購買太便宜的物料,你們難道不會起疑嗎? 你們膽敢說你們是受害者! 比起金果王,比起昱伸,你們這些所謂的大廠,才是最大的兇手!
當然, 昱伸、賓漢、金果王.....等上游廠商,你們也是罪犯, 一個也逃不掉!
但,政府的無能、無知、與對普羅百姓的無情,更是最主要的幫兇!
不過,這政府是誰的選擇,還不就是全體台灣百姓,你們要了一個這樣三流的政府! 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會不斷發生,說穿了,不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嗎? 我們都不必負一些責任嗎?
註解1:
上游<製毒公司>犯罪事實當然明確。但,市場有這樣的需求,他們就自然出現了。這情形就像廚房髒了,蟑螂、鼠輩就出現了。你當然可以對付蟑螂。但,廚房的髒亂是不是才是原兇? 他們雖犯了重罪(depend on our heart, not depend on laws of ROC) ,但他們真的不是這醜聞,會牽連這麼廣的主因。
註解2:
這些廠商牽涉的責任,也有輕重的問題。
1. 純粹的通路廠商,例如大賣場,面對千種商品,實務上不可能對每樣商品做精密檢測,實在無法追究其責任。
2.若是一些小麵包店,進口一些物料來做麵包, 要他們負起檢查之責,實在苛責。這一部份理應是政府的責任,你怎會任由一些毒物在市場上公然銷售??
3.至於一些所謂的下游大廠,譬如台糖、統一、卡洛塔尼........進了一些低價原料,來製成一些高價的商品(利基於其企業形象) ,卻沒有盡到把關責任 ,這絕對是這醜聞會牽連那麼大,最主要的原因了!
4.至於那些上游製毒公司,不過是一些蟑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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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樓. 蔬菜麵2011/07/20 11:02蔡英文CF算是國家認同還是種族操弄?
版主您的文筆相當簡要有力~令人激賞!看待社會事件有一股知識分子的責任觀懷~
已經將您列入好友名單~期待社會更好
下面是我的部落閣{偽知識分子的禁忌}感謝您近日推薦文章!
http://blog.udn.com/goodthink/5432100
有關塑化劑我在伊莉開過民調~一面倒...
- 12樓. 談笑運籌於天下之間2011/06/07 17:04回
有沒有發現衛生署與食品藥物管理局都沒有聲音?
楊志良辭職的還正是時候。
重點是,
此次事件事由兩個檢驗員出於良心主動報料的!!
衛生署與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官這幾十這麼多年,
在做什麼????
- 11樓.2011/06/07 11:37悲
台灣有兩群人最可悲,永遠活在歷史情仇中無以自拔,對未來毫無方向,只等著對方自然消失,批評起對方又沒有是非標準更缺乏人性,但現實一切卻又是他們的代言人聯手打造,利益也由他們共享,到頭來還要背負人民自作自受的罪名。搞清楚革命極權國家由專制到假民主必經以下歷程:〈1〉 革命歷程:領導者忙著打天下,荒淫可能但不斂財,因為國家就是他的,如蔣介石、毛澤東。〈2〉規劃歷程:領導者滿懷以國家民族興衰為己任,忙著建設也沒想到斂財,如將經國、鄧小平。〈3〉收割歷程:國家現代化過程中國家資源急速釋出,有權者近水樓台先得月,如中共現況。〈4〉享受歷程:原先掌權者後代利用有錢有權的優勢壟斷所有資源。
- 10樓. Norma2011/06/07 06:49agree
台灣人本來就很好騙,加上很健忘,所以怎麼騙都能騙成功,因此被政客騙了幾十年;我也好奇這些官員自己吃什麼喝什麼?哪些東西這些官員不碰?說不定等記者深入追蹤還會發現其他我們不知道的事?你看看
馬英九本人 及行政院長 自塑化危機發生後
做了些什麼事情
我只記得 露蛋蛋 小綠綠 還有吳蕭十指緊握.......
古云 民以食為天 天都快垮了 他們還那麼輕鬆???!!!
DOS 於 2011/06/07 14:35回覆 - 9樓.2011/06/07 06:40拒絕投票
如果繼續烏賊下去,請大家拒投兩黨提名人,既然執政不必負責,執政都考慮政治捐獻或家族企業利益〈這四年來愈形惡質,如建築業〉,那就誰做都一樣了。
- 8樓.2011/06/07 06:28是該制憲了
是該制憲了,秉承利益團體意旨立法的結果導致全民受害,合議制的立法竟然可推給一或少數委員去負責,國會多數黨不必主導政策立法過程真是荒謬到極點。逝者以矣但看不到以後會有任何改變,某委員做在野黨時以揭弊為主可以理解,但執政時總該回歸體制主導福國利民的好政策才是正途吧?每日仍然上電視翻舊帳,可沒見擋住或修正任何不好的立法。前任總統每日亂跑攤被形容成過動兒,現任照幹原來批評者卻鼓掌稱讚,不知價值標準何在?如果現行體制不變,任何人執政都不可能被要求去負責任的。
- 7樓. 俠客巡2011/06/07 00:47民進黨涉嫌與掛勾的「金主」彼此間形成「對價的關係」
>> 民進黨於此是很可惡!但百思不解的是、立法院一向是國民黨佔絕大多數!
1. 俺在樓下已經說清楚了:雖然在20~30年前就有不肖黑心奸商非法利用價格便宜的毒性塑化劑來充當起雲劑了,但當時是偷偷的搞,因為『是非法』的,而且數量並不普遍。
2. 在民國89年時,李登輝掌握黨政軍大權,國民黨全黨上下已成為李獨裁統治下使喚的傀儡奴僕,當時的李已成為全臺台獨的總教主 (在這段時間無人會認為這是國民黨,眾所周知,當時只有李扁民進黨集團是個道地”合體共謀的綠營大本營”。反而當時分出去的新黨及親民黨,卻還勉強可稱為是“半個”國民黨)。
當時的李登灰涉嫌盜賣黨產、全面肢解國民黨,並且堂而皇之的公開金援「民進黨」,兩者自然是”合體共謀的綠營大本營”,為順應當時【民進黨與民進黨掛勾的「金主」要求】,黑心修改法令。【民進黨涉嫌與掛勾的「金主」彼此間形成「對價的關係」狼狽為奸】! 甚至民進黨內部的利委擁有自行經營龐大塑化劑產業的利益...
3. 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時,涉嫌與下毒的奸商「金主」勾結,以『執政黨政府身份』“正式公布”實施變更第二類管制品的毒性塑化劑,為第四類“不管制品”,在民進黨執政身份的掩護下,發予黑心「金主」廠商『合法』的生產執照,於是在全臺迅速地繁殖增生與擴張,才有今日的毒品氾濫成災,甚至波及到大陸與世界各地!
(注:即使設定為“不管制品”,但塑化劑本身只是工業用料,並非屬食用的添加品。而食用性質的添加物只有天然食物組成的起雲劑)
這些黑心奸商雖然已擁有民進黨執政時期所發予的生產執照,但夜路走多了終於會碰到鬼,由於毒性產品“氾濫”之故,而終於被執政的藍營政府發現有關毒性甚強的塑化劑,於是踢爆了民進黨執政時的弊端!
因為事涉毒害全民的賠償,不可能由受害的納稅人民出錢,因此必須追究民進黨涉嫌與「金主」毒殺全民的賠償責任!全民除了追討黑心奸商的資產做為賠償外,也必須要討伐貪腐民進黨縱放「金主」奸商毒殺全體台灣人民,賠償一兆元!防止民進黨上下脫產!請不要被藍綠惡鬥蒙住了雙眼
一個翁金珠 不代表整個綠營
這食品界那麼大的醜聞 也不是一家公司就能搞的出來的
我當然也期待民進黨中央能站在人民這邊
將其中疑似涉及不法的部份給查出來
但 這實在不是台灣塑化危機的重點!
你 我真不知道怎麼說你 你的雙眼只看到藍綠惡鬥嗎
出去戶外走一走吧!! 我勸你
DOS 於 2011/06/07 09:37回覆 - 6樓. 諷言2011/06/06 21:20回俠客巡
俠客巡:
民進黨於此是很可惡!
但百思不解的是、立法院一向是國民黨佔絕大多數!哈哈 DOS 於 2011/06/07 09:36回覆 - 5樓. 諷言2011/06/06 21:11不認同
黑心塑化食品已攻陷五星飯店,他們便宜嗎?
弱勢消費者、買貴或便宜、有牌或雜牌,皆無倖免!
政府除了藍綠互鬥、營己之利,已全無功能。
政府不列管有毒物,祇假設沒有廠商會將有毒物加入食品,
過時法令也無遏阻作用。實在不可原諒! - 4樓. 諷言2011/06/06 21:06不認同
黑心塑化食品已攻陷五星飯店,他們便宜嗎?
弱勢消費者、買貴或便宜、有牌或雜牌,皆無倖免!
政府除了藍綠互鬥、營己之利,已全無功能。
政府不列管有毒物,祇假設沒有廠商會將有毒物加入食品,
過時法令也無遏阻作用。實在不可原諒!是的
這些廠商 牽涉的責任也有輕重的問題
若是純粹的通路廠商 例如大賣場 面對千種商品 實務上不可能對每樣商品做精密檢測 -->無罪
若是一些小麵包店 進口一些物料來做麵包 要他們負起檢查之責 實在苛責 這一部分是政府的責任(你怎會任由一些毒物在市場上銷售??) --->無罪
至於一些所謂的下游大廠 譬如台糖 統一 卡洛塔尼........進了一些成分來做成一些高價的商品(利基於其企業形象) 卻沒有盡到把關責任 算是這醜聞會那麼大的主謀及主因了 ---->主犯!
至於一些上游製毒公司 不過是一些蟑螂罷了 市場有這樣的需求 他們就出現了 他們雖犯了重罪(depend on our heart, not depend on ROC law) 但不是這醜聞會牽連這麼廣的主因
DOS 於 2011/06/07 09:2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