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週前,我同2位研究所的同學跟劉老師談目前博物館在知識管理的失衡狀態。雖然說,博物館的主要核心就是知識管理與知識體系,但是我們也發現,現實世界裡的博物館人,工作量繁重,想要再進修與吸收新知,其實非常困難,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
當我們看到日本與西方博物館準備一個展覽,平均耗費3年時間準備,可以深入地去製作一檔好的展覽,對於我們國內博物館人而言,那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夢想。外界很難理解文化界與藝術界的工作量到底有多龐大,以及收入的薪資到底處於何種失衡狀態。
博物館人的工作量到底有多大?
我整理了國內4家博物館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歷年展覽(及活動),把公開的數字統計一下,表格如圖,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館一年要辦理的展覽數:
1。 北美館:平均每年21個展。
2。 史博館: 每年平均27.6個展
3。 臺北故宮:平均每年27.45個展。
4。 臺灣美術館: 平均每年辦理41.25個展。

各位可以看到,一年共有12個月,每家館設辦理的展覽數量,遠遠超過一年12個月的份量份。我還沒有把三家科學博物館放進來,以教育為中心的科學類博物館,推測推測每年大大小小的展覽量,可能更高?!
展覽是很複雜的工程,所牽涉的不是只是展覽製作本身,還包含:
(1)公共空間的使用,
(2)設備的耗損,
(3)學術的研究,
(4)展覽交涉,
(5)行政公文辦理,
(6)網頁管理與出版工作
(6)教育活動等等。
我們國家的野心與積極,使得我們的文化館舍所承載的量,過度超量。 以1年12個月為基礎來計算,得到的是:
1. 北美館: 21÷12=1.75
2. 史博物館: 27.6÷12=2.3
3. 台北故宮: 27.45÷12=2。28
4. 臺灣美術館: 41.25÷12=3。43
試問: 這樣的情形,我們的館舍設備當然很快就老舊,我們的人力資源很快被耗蝕,如果我們把展覽數除以年份月數,我們就可以看到博物館人的薪資只有不到實質應得的1/2……
去年文化政策領域開始正式面對文化人收入與薪資的問題,我注意到,文化界很少能提出有力的經濟說服力, 我想,作為博物館人,應該重新思考,如何對於中央政府提出合理的說服力,以爭取合理的收入。
經濟與客觀的實證資料是必備的,當然,經濟學缺少的是制度面帶來的影響,那麼制度是我們可以提出的部分。 這是我這幾天提出來的想法。我知道這個觀點還是一個雛型,如果能加入實證計算,那麼,這個就能成為有力的說服論述。 而不只是問卷調查,甚至只是「論述」而已。
我知道這個只是初步,但是可以後續深入探討,先做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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