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世昌
近來,「特權(privilege的翻譯)」一詞在社群平台熱烈討論。從公共政策、社會事件,到日常生活,各類討論幾乎都能看到這個論述方式。這股熱潮反映社會對不公平現象特別在意,但也顯示一個問題,當特權與優勢混為一談,公共討論看似熱絡卻容易失焦。
以討論角度,有必要區分兩種情況,亦即制度性的特權,及社會結構下形成的優勢。兩者都與不平等有關,卻不應混為一談。缺乏區分時,討論容易流於情緒,也可能掩蓋真正需要改革的制度問題。
制度性的特權,指某些人因身分、權力或關係,在制度中獲特殊對待,甚至不受一般規則約束。核心問題不在個人努力,而在制度是否對不同對象採取一致標準。違規未被追究、程序被簡化或資源分配缺乏透明,都是公共層次必須面對的問題。
結構性優勢則來自長期社會條件累積,例如家庭背景、教育資源或人際網絡…影響起跑點,但非制度刻意偏袒,而是長期結構形成的差距。這類問題需要教育、社會支持與政策改善,而不應簡化為個人道德責難。例如,台大學生高度集中雙北。這些學生付出努力,值得讚許;但許多同樣勤奮的學生未必取得同等成績,這可能與特權有關,卻少被關注。
在社群討論中,這兩種不平等往往混為一談。結果是,真正涉及制度失靈與權力不對等的問題被情緒化爭論淹沒;結構性不平等則被轉化為對個人背景的責難。討論聲量看似熱烈,卻難以轉化為可行改革方向。當特權成為高度情緒化用語,其功能也從問題分析演變為立場對峙。公共討論不再聚焦制度是否公平、規則是否一致,而是迅速形成明顯對立。
台灣社會並非不存在不平等,但更需要精確表達問題所在。如果所有優勢都稱為特權,真正涉及制度偏差與權力失衡的情況,反而容易被模糊處理,甚至躲過公共檢驗。對民主社會而言,這樣的討論方式並不健康。
特權討論若侷限於貼標籤、分立場,最終只會加深社會對立;若能回到制度設計是否合理、權力運作是否透明、規則是否一體適用,才可能推動改革。與其爭論誰「算不算有特權」,不如更嚴肅地問,也就是制度是否對所有人一視同仁,權力是否經得起公共檢驗。唯有如此,討論才不只是情緒宣洩,而是真正促進社會進步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