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影集《沉默的榮耀》
~「密使一號」吳石共諜案的省思
~2025.11.12 陳宗嶽整理於台北
《沉默的榮耀》這部中國大陸影集是一齣以歷史諜戰為主題的電視劇,其主要內容:
一、劇情概要
• 時間背景設定於 1949 年8月,國共內戰期間與其後,當時政局劇烈變化。
• 主角為 吳石(劇中由 于和偉 飾演),原為國民政府部門官員,但實為中共潛伏特工。
• 吳石受命赴臺灣擔任國防部參謀本部次長,藉此掩護與中共情報組織合作,傳遞包括金門兵力部署、西南戰役國軍調動等重要情報。
• 劇中另一重要角色為 朱楓(由 吳越 飾演),為交通員,放棄家庭團聚赴臺協助吳石完成情報傳遞任務。
• 隨著劇情發展,因叛徒出賣,吳石、朱楓、以及 陳寶倉、 聶曦 等潛伏人員被捕,最終犧牲。其所傳遞的情報被劇中交代為對解放軍取得舟山群島解放戰役有貢獻。
二、主題與特色
• 劇集以「臺灣隱蔽戰線」為題材,為中國大陸首部聚焦此類背景的諜戰劇。
• 使用真實姓名與事件為創作基礎,劇情貼近歷史記錄。
• 劇情不僅是諜戰動作,更有政治與歷史暗流,反映兩岸政治、軍事、情報戰的複雜性。
省思部分:
壹、他們死於沉默 而我們仍在沉默
轉引自2025/11/06 方述斌
近2個月來,經常有美中台三地的好友們,問我看了《沉默的榮耀》沒有? 我一直推說太忙,沒時間看。 今天我必須帶著歉意在此坦白,其實這部片我嘗試看了兩次。它是今年被視為中國「主旋律升級」之作的劇集,據說投資龐大、製作精良、演員陣容豪華。然而,我卻始終無法走過前幾集。遙控器停在那幾個鏡頭之間,像是卡在一個無法化解的結。
小我與大我的掙扎,一層層在心裡翻湧。小我,是個人偏見的總和。
我對於于和偉的演技,一直懷有難以言喻的距離感。或許他太完美、太懂得「表演」;那種精確的控制讓角色的靈魂顯得被框住了。每個情緒、每個表情,都像在說「看吧,這就是高水準的演技」。而我總覺得真正能打動人的表演,應該有一種笨拙的誠懇,一種不自覺的破綻,那是人性滲出的真。
而另一層小我,來自於我對老共拍的國共戰爭劇的天然戒心。在那些希望我們認知的歷史版本裡,共產黨總是光明磊落、智勇雙全;國民黨則顢頇腐敗、分崩離析。那樣的敘事太乾淨,乾淨得不真實。即便我知道這些年中國影劇有了長足進步,畫面更細膩、人物更立體,但我仍無法全然放下防備去相信那套「勝者的版本」。
然而,使我最難堪、最不忍繼續的,其實並非這些個人層面的喜惡。真正讓我心裡痛到無法安放的,是那份對「大我」的哀傷。
劇中主角吳石,歷史上確實存在。他曾是中華民國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也是中共長期潛伏於國軍內部最高級別的諜報人員之一。他的情報,直接改變了國共內戰的結局。許多國軍部隊在尚未開戰前就被共軍掌握動向,被誘進早以佈置好的口袋陷阱,數以十萬計的士兵枉死絕地。他們臨死前或許仍懷著疑惑,為何命運如此不公?為何戰場如此詭異?他們至死不明戰爭尙未開打,自己的戰略、補給、行動,全都在敵人手中攤得一清二楚。
無論是在史丹福大學的胡佛圖書館,亦或柏克萊和哥倫比亞等著名大學的東亞圖書館,我曾經閱讀大量有關國共戰爭的原始資料與傳記文學,越讀越覺得沉重。書頁上那些冰冷的數字,戰役名稱、傷亡統計、投降地點,在我心中漸漸長出了人臉。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有母親在鄉下殷殷期盼歸來的士兵,有帶著妻小離鄉逃難的軍官,也有尚未寫完家書的青年。而他們的死亡,竟在某種程度上源自於情報的洩露,這樣的死對他們而言,絕不是求仁得仁的光榮犧牲,而是一種被莫名其妙出賣的屈辱。
歷史從來就不只是勝敗的統計,它是血與信任的堆疊。吳石的存在,讓我陷入深深的矛盾,他無疑是勇敢的,願意冒死滲透敵營,執行理想;但他同時也是悲劇的,因為他的理想建立在另一群同胞的無辜和毀滅之上。這不是單純的「忠與奸」問題,而是歷史最深的荒謬,兩種信仰都以「救國」為名,卻以彼此的血為代價。
我最深的悲哀在於,中華民國在解嚴後,逐漸失去了對這段歷史的詮釋權。當我們談到「吳石」這個名字,當代的影視作品、學術討論,幾乎都出自北京的框架。
對岸掌握了資金、敘事與國際影響力,可以用宏大的製作去「重述」歷史。而我們,只能在屏幕前被動觀看和心裡嘆息,只能在偉大的中華民族復興潮流中選擇缺席。
我曾反覆思索,為何我們選擇了沉默?
那些自詡為「愛台灣」的戀殖政客,以「去中國化」之名,悄然刨走中華民國的根基與靈魂;以「轉型正義」為旗號,分裂族群、撕裂世代;再以「去黃埔精神」為手段,連國軍最核心的信念與榮光,也在無聲之間被掏空。
歷史,從來不該是單一真理的獨白,而是一場跨越時間的對話。然而如今,這場對話的廳堂裡,卻只剩下一個聲音在迴盪,而且,這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我們的後代,在影劇與教材中,只能看到那個版本︰國軍是失敗的、無能的、被時代淘汰的;共軍是正義的、勇敢的、注定勝利的。這樣的敘事,削去了歷史的複雜與人性,只留下政治需要的輪廓。
而中華民國自己,則在沉默中一步步退場。
我們缺乏覺醒,更沒有勇氣去拍自己的《潛伏者》;沒有導演願意重新描繪那群在絕望中仍堅守信念的國軍;更沒有觀眾願意聽那些已被標籤為「失敗者」的故事。歷史的麥克風被奪走了,甚至沒人在意。這才是最深的悲哀。
然而,冷靜下來思考,我又不得不承認,《沉默的榮耀》的出現,本身也是某種歷史的進步。
長期以來,中共對這些「潛伏者」的功績諱莫如深。畢竟,若承認情報戰的巨大作用,就等於否定了自己「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英雄敘事。
但如今,他們開始讓這些人浮出水面,開始願意以影劇形式去描繪、歌頌那些曾「暗中立功」的諜報人員。這正是一種自信的展現,當一個政權不再害怕揭露陰影時,它其實變得更強大了。
只是,這份自信建立在何處?非常可惜,它並非來自真誠地面對歷史的全部,而是選擇性地「重構」歷史。他們願意承認吳石等人的存在,卻仍以「英雄」的姿態包裹其行為。那些因他洩密而死的國軍士兵,在劇中仍然是沈默和模糊的背景,是命運必然的犧牲。這種「部分揭露、部分遮蔽」的敘事方式,使得歷史既被紀念,又被馴化。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現實的反諷。吳石與他的同志,早年被中共奉為「隱形功臣」,但在台灣的政治光譜裡,卻又被視為「對抗白色恐怖的民主先烈」。在民進黨的口述歷史裡,他們成了反威權的象徵,成了追求自由的典範。歷史的角色被政客任意轉換和利用,昨日的叛徒成了今日的烈士,昨日的密謀也成了今日的信仰,如果他們在地下得知此事,恐怕真的會笑出聲來。
歷史的荒謬,往往不在於事件本身,而在於人如何使用它。不同政權、不同時代的人,都在同一段歷史上貼上各自的標籤,宣示各自的立場。而那些真正經歷過戰火、做過抉擇的人,卻在塵土中被簡化成符號。這就是歷史的殘酷:它總被後人當作鏡子,卻從不真正照見那些血與痛。
在《沉默的榮耀》那樣宏大的戲劇中,真實的情感往往被壯烈的配樂覆蓋。但我仍希望,在這樣的時代,我們能保持一種更深的凝視。看見吳石的勇氣,也看見他帶來的災難;理解共軍的勝利,也理解國軍的迷惘;承認勝利者的自信,也記住失敗者的尊嚴。
歷史的完整,不在於誰寫得多動人,而在於誰願意讓不同的聲音並存。今天我們談「話語權」,其實是在談能否以平等的心態看待自己過去的錯與痛。中華民國若要重新奪回那份詮釋的力量,不能只是抱怨「被奪去」,也要有勇氣面對自己的陰影。只有當我們自己開始能夠與對岸「相逢一笑泯恩愁」,並且平心靜氣地重新書寫、拍攝和講述,那些被沉默的名字才能再次被聽見。
《沉默的榮耀》這個劇名,本身就帶著深意。「沉默」代表被壓抑的真相與被遺忘的靈魂;「榮耀」則是勝利者的光。而真正的榮耀,應該屬於那些即便被歷史遺棄,仍願意追尋真相的人。
我仍無法看完那部劇,但也不再想責怪自己。
或許那份不忍,其實是對歷史的一種尊重。
當我想到那些在戰場上迷惑地死去的年輕士兵、想到那些被命運擺弄的理想家、想到那個失去話語權的國度,我只覺得心底升起一種沉靜的悲憫。
歷史並不屬於勝者,也不屬於敗者;
它屬於那些願意凝視痛苦而不轉身的人。
而那份「沉默的榮耀」,或許正在於此,
在沉默之中,仍有人願意記得。
(作者為海外作家)
貳、108-04-18監察委員新聞稿
吳石案在戰後臺灣白恐歷史上之所以特殊,因其涉案人層級很高,而且地位重要,此案不管對國民黨或共產黨而言,其意義均極重大。
「密使一號」吳石共諜案,審判12人有8大違失,槍決吳石有3大疑點。監院糾正國防部,請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研議是否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請促轉會查明罪刑宣告是否視為撤銷、依法塗銷有罪前科紀錄及修訂相關法律
* 日期:108-04-18 監察委員新聞稿
有關「據訴,國防部第三廳副廳長吳鶴予少將為白色恐怖受害人,因被牽涉『吳石中將匪諜案』,致遭冤獄10年,且吳石執行槍決照片顯示臉上有顆痣,被執行死刑者非吳石本人」案,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於108年4月18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提出之調查報告及對國防部之糾正案。
一、吳石案始末
高鳳仙表示,中共在國民黨內部最高情報官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被中共命名為「密使一號」。吳石在南京任國防部史政局中將局長時,自36年4月經投共之立法委員何遂介紹與共產黨建立關係後,不斷將國民黨軍隊在東南、華南、臺灣的部署情況等重要情報遞交華東局轉給毛澤東、周恩來直接收看,給投共的吳仲禧安插監察官方便向共黨提供部隊資訊,於38年3月將國民黨長江江防部署圖交給華東局,對中共取得國共戰爭的勝利產生關鍵作用。嗣吳石於同年10月因任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而飛抵臺灣後,由因涉貪去職投共之前中將總監陳寶倉及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之總務處上校科長聶曦、第一處中校參謀方克華、第五處中校參謀江愛訓、空軍訓練司令部上尉參謀王濟甫等獲得相關軍事資訊,將所得情報派聶曦至香港交何遂或交給38年11月中共派遣來臺聯絡員朱諶之轉呈毛澤東。共黨在臺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蔡孝乾於39年1月29日被捕獲而供出朱諶之等400多位在臺間諜,朱諶之於同年2月18日被逮捕,吳石太太王碧奎及聶曦因代辦共諜出境證而於2月底被逮捕,吳石因朱諶之供出而於39年3月1日蔣總統復職當日被逮補,嗣後陳寶倉、方克華、江愛訓、王濟甫、王正均等被分別逮捕或扣押。國防部保密局於39年3月20日向總統蔣中正呈報其破獲吳石等之經過及提出偵查意見書,嗣後又發現黃德美、林志森、吳鶴予涉案。
高鳳仙指出,國防部依總統府代電組織高等軍法會審庭,對吳石等12人進行審判。會審庭製作39年5月30日判決書呈蔣總統核示,總統准許吳石、陳寶倉、聶曦、朱諶之等4人之死刑判決,其餘8名被告則指示另行擬判報核。國防部將吳石等4人執行死刑,將其餘8名被告另組織高等軍法會審庭進行復審。會審庭製作39年7月25日復判判決書簽呈總統核定後,依總統批示,判決王正均及林志森死刑、吳鶴予及方克華徒刑10年、江愛訓徒刑7年、王濟甫徒刑5年、黃德美及王碧奎無罪。
二、國防部保密局破獲吳石案有助穩定臺海局勢及維護國家安全,但高等軍法會審庭之原審判有3大違失,復審有5大違失,故糾正國防部
高鳳仙說,國防部保密局破獲吳石案,使吳石等人無法再對中共提供嚴重危害我軍戰略部署及攸關作戰成敗的軍事資訊,確實有助於臺海局勢的穩定及國家安全的維護。但高等軍法會審庭之原審判有先請總統核示後再製作判決書於法不合、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及聶曦之證詞以定罪吳鶴予、不當適用裁判時已失效之軍機防護法判處吳鶴予6人罪刑等3大違失,其復審有原判決關於王正均8人部分因未宣告或送達而不生效力,卻因原判決未對王正均8人宣告而不生效力卻違法對其進行復審、審判長非上將會審庭組織不合法、審判筆錄未依法由審判長及審判官簽名、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及聶曦之證詞以定罪吳鶴予、適用裁判時失效之軍機防護法判處林志森等5人死刑等重刑等5大違失,故提案糾正國防部。
三、吳石執行死刑過程有3大疑點,但尚無證據足證執行死刑者並非吳石本人
高鳳仙表示,陳情人因吳石執行槍決前照片顯示臉頰上有顆痣,故質疑被執行死刑者並非吳石本人。本院調查吳石執行死刑過程有三大疑點:1.吳石槍決前照片顯示其右臉頰有一顆像痣的大黑點,其他生前照片則無任何黑點。2.吳石槍決前、後均由側面照相,與其他死刑犯由正面照相者有違。3.吳石遺囑報載係在獄中書寫卻由軍法局於槍決2個月後在畫冊內發現而通知家屬領回,且卷內查無遺囑內容,有違常理,亦與陳寶倉等人係宣判後在法庭書寫遺囑嗣由家屬等人領回者不同。但本院將卷內之吳石死刑執行前、執行後照片各1張,及網路取得之吳石生前照片共3張,函請刑事警察局、調查局、警察專科學校、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均因送鑑照片品質不佳或無專業人員器材而無法為是否為同一人之鑑定,故本案尚無證據足證執行死刑者並非吳石本人。
四、吳鶴予、方克華、江愛訓、王正均、林志森、王濟甫等6人有非常上訴事由,吳鶴予另有再審事由,若能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且有證據足認應為無罪判決,可依刑事補償法獲較補償條例更高之賠償金。故請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研議是否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並請促轉會查明罪刑宣告是否視為撤銷、依法塗銷有罪前科紀錄及修訂相關法律。
高鳳仙說,吳鶴予少將有原判決所憑證言已證明為虛偽之再審事由及法院組織不合法之非常上訴事由,此外,吳鶴予等8人被告有復審審判程序違背法令之非常上訴事由,吳鶴予、林志森、方克華、江愛訓、王濟甫等5人又有不當適用裁判時已失效之軍機防護法判刑之非常上訴事由。補償基金會決議吳石、陳寶倉、聶曦不予補償,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補償吳鶴予、方克華、黃德美及王碧奎之家屬、江愛訓本人,朱諶之、王正均、林志森、王濟甫均未申請補償。吳鶴予、方克華、江愛訓3人因已依補償條例分別獲得260萬元、190萬元、150萬元補償金,故其罪刑判決宣告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規定於該條例施行日均視為撤銷,王正均、林志森、王濟甫3人雖未申請補償,但其3人均有上開非常上訴事由,故本院將函請促轉會依職權查明其罪刑判決宣告是否依該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規定於促轉條例施行日均視為撤銷,且對吳鶴予等視為撤銷者,依法塗銷其有罪判決前科紀錄。關於依促轉條例規定罪刑視為撤銷後是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問題,本院諮詢專家之見解並不一致。如採肯定見解,吳鶴予、王正均、林志森、方克華、江愛訓、王濟甫等6人如經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因被告死亡或追訴權時效完成依法均應諭知不受理或免訴判決,如有證據足認為無該判決免訴或不受理事由即應為無罪判決,依刑事補償法可獲賠金額吳鶴予535.8萬元-893萬元、方克華282.6萬元-471萬元、江愛訓163.8萬元-273萬元、王正均7074.2萬元-7105萬元、林志森6294.4萬元-6320萬元、王濟甫547.5萬元-912.5萬元。吳鶴予、方克華、江愛訓家屬可請求上開補償金減去已領補償金之差額,未領補償條例補償金之王正均、林志森、王濟甫本人或家屬可請求上開補償金。如採否定見解,受害人依非常上訴或再審平反冤情及獲得補償金之機會均被剝奪,本院將請促轉會修訂相關法令以保障受害人之訴訟權益。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13387
參、吳石案
吳石曾任中華民國國軍第十六集團軍中將副總司令、中華民國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民國36年(1947)1月,擔任國防部史料局局長。民國36年(1947)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往返於福建和上海之間,以秘密提供中國共產黨情報。民國38年(1949)6月奉命前往臺灣,利用職務之便蒐集軍情,並派人將資料攜至香港以轉交給中國共產黨。民國39年(1950)3月2日被捕,軍事法庭判處死刑。6月10日,槍斃於萬華的馬場町。該案件屬於戒嚴期間白色恐怖的匪諜案。
肆、保防實例-從第一手史料談1950年共諜吳石案
■ 陳學林
1950年初吳石是中共潛伏在國民黨政府(下稱:國府)國防部的最高階共諜,他當時擔任中將參謀次長,經國防部保密局適時偵破,使臺灣安全得以確保。這是一個靠偵防工作讓國家不被滅亡之真實案例。
本案緣起
中共潛伏在臺灣的地下黨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隸屬華東局,於1946年4月間成立。從1949年9月起,國防部保密局陸續偵破其各地組織,至1950年5月13日止,由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宣布全數瓦解,除破獲了省工委領導機關外,還包括臺北市、臺中區、高雄市工委及各地支部等80餘個小組。
保密局辦案人員於逮捕該地下黨組織書記蔡孝乾後,從他身上循線發現了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他是中共當時潛伏在國府國防部裡軍階最高之共諜。
吳石在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復職當天晚間被捕,經過辦案人員查出,1949年春天,其經由投共的立法委員何遂介紹,認識了中共華東局駐香港負責人劉棟平。吳石在香港與劉見面,劉要求吳協助蒐集情報。
當時還有投共的國府前軍法監吳仲禧向吳石指出,前總監陳寶倉已經在臺灣為中共工作,吳仲禧並要吳石來臺後,與陳寶倉聯繫,協助蒐集情報(筆者按:陳軍階中將)。
吳石來到臺灣並與陳寶倉取得聯繫後,陳把臺灣北中南各防守區兵力部署等情報提供給吳,經吳石整理並連同職務上得知的軍事情報,由當時任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下稱:長官公署)交際科長聶曦送到香港交何遂轉劉棟平收。
中共華東局在1949年11月底,派遣女性交通朱諶之來臺專責連絡吳石,每次都是朱女到吳石家,前後計7、8次。吳把各軍事機關主官人事、兵力部署等機密情報,含聶曦蒐集之資料交付朱女。朱女並且把劉棟平之意轉告吳石,要吳注意策反軍中條件適合的將領。
此外,吳石並利用職權,向長官公署第三處處長吳鶴予、副處長黃德美要索得到「東南區匪我態勢圖」,經其描繪後,送陳寶倉經由陳的女兒同學麥金亮帶到香港交吳仲禧。
經查, 吳石自1949年11月迄1950年2月間,先後從長官公署第一處參謀方克華處,得到各部隊團長以上名冊;在第五處參謀江愛訓處,得到東南區所轄各單位人員統計表及徵兵等名冊;在第四處參謀林志森處,得到舟山各駐軍部隊武器數量統計表。辦案人員尚在吳石家搜獲國防部調整原則、防空事項紀錄、無線電使用密碼本及臺灣主要公路圖等重要資料。
本案經二波宣判,最後經蔣介石核定,吳石、陳寶倉、聶曦、朱諶之等4人構成〈懲治叛亂條例〉罪責,均處死刑,並於1950年6月10日執行槍決。
本案發人深思之處
一、違法的命令不能接受
王正均是吳石的副官,吳石來臺與陳寶倉取得聯繫之後,曾兩次派王正均送資料給陳,吳每次都交代王要守密。當時的國防部高等軍法合議庭審判長蔣鼎文,顧念王是吳石的侍從副官,智識淺陋,行為是受吳石驅使,而非自動參與謀議,擬將王正均以從犯論處,判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10年。經蔣介石核定發還復審,總統府參軍長劉士毅簽呈,王正均與吳石既是共犯,擬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後經蔣介石核定處死刑,並於1950年8月10日執行槍決。
二、夤緣倖進的風氣需戒絕
方克華、江愛訓都是吳石的舊部署,林志森是聶曦的同學。吳石向方克華假稱對臺灣各機關人事不熟,而向其索取各軍事機關人事資料,方克華乃把各機關名冊密封交由王正均轉吳石。
江愛訓當時主管兵役業務,他與聶曦是在1949年12月兵役會議時認識。
江得知吳石任參謀次長,便到吳石住處謁見,吳趁機要江提供東南區各部隊人數表冊作為參考,江雖答允,但因事忙而未送往。聶曦在1950年1月向江索取,江愛訓遂攜帶資料,隨同聶曦面交吳石。林志森在抗戰期間就與吳石認識,吳石在1949年 秋天到達臺灣,林志森曾訪謁吳石。當年10月,聶曦告訴林表示吳石欲索取資料,林就逕將駐防舟山軍力配置及武器數量交聶曦轉吳石。
蔣鼎文審判長原念在方、江、林是基於對舊長官的情感,率爾交付軍機,應負過失責任,擬判林志森有期徒刑10年,方克華、江愛訓各處有期徒刑7年。最後經蔣介石核定,判處林志森死刑,方克華、江愛訓分判10年、7年有期徒刑。
三、保密警覺需隨時深植心中
黃德美當時擔任長官公署第三處副處長兼作戰指揮室主任,吳石在1950年2月上旬,命聶曦拿著他的字條,向黃德美借閱「東南區匪我態勢圖」,黃德美報處長吳鶴予准許後,把此項圖幅密封,親自交給
吳石。吳遂根據原圖描繪了1張交給陳寶倉,陳再畫成表轉送中共,吳再把原圖送還長官公署第三處。
審判長認為,黃德美無通匪事證及犯罪故意,係奉直屬主管之命借出圖幅,而以過失論科嫌重。至於黃德美在聶曦向其借圖時曾予拒絕,此後聶曦又拿吳石借條洽借,黃德美恐係偽冒,而把吳石借條拿給吳鶴予辨識,並經請示吳鶴予後才借出。軍法合議庭認為黃始而拒絕、繼而請示,已盡注意之能事,後來是因主管應允而借出,黃自無罪責
可言,因而判黃德美無罪。
結論
1950年初國府的處境極其危殆,當時國軍甫自大陸全面潰敗,剩餘的總兵力僅約36萬人,而且裝備、彈藥極端缺乏。面對中共計畫動用大軍發起對臺攻勢,誰都沒有把握能夠抵擋得住。
吳石1950年3月1日被捕,於當年6月10日槍決。國府於5月10日至16日從舟山撤軍,由於行動保密得宜,使得駐防在舟山群島的國軍,連帶武器輜裝得以全數安全撤離。依據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檔案,撤臺官兵計13萬9,412人,以國府當時在臺陸軍兵力尚不足20萬人,有舟山部隊加入,這對防守臺灣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依據美國中央情報局在1949年對於中國境內之評估報告結論:倘若美國不能對臺灣實施軍事占領和控制,中共可能於1950年底消滅在臺灣之非共政權。國府適時偵破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及吳石案,使得中共潛臺組織遭到徹底的瓦解,局勢因而大逆轉。
本案如未偵破,以吳石擔任國防部參謀次長要職,中共極可能預先掌握國府撤軍消息。倘如此,臺灣歷史或許將不同!
資料來源:清流雙月刊
伍、吳石等叛亂案之研究
Research on Wu Shi Rebellion
侯坤宏(Kun-hung Hou)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通識學報》 9期 (2020/03) Pp. 25-64
摘要
吳石是國軍重要將領,卻又是中共潛伏在國軍內部最高級別的中共情報人員,他是中共滲透臺灣的「密使一號」,1950年吳石等叛亂案被破獲,此案在戰後臺灣白色恐怖史上甚具代表性,值得深入研究。為釐清本案原委,本文參考中共方面的研究成果,分析國、共兩黨長期以來的「間諜戰」,對國共間課戰中的幾位重要臥底在國民黨重要領袖身邊的情報員做了介紹,吳石案之所以破獲,乃因朱諶之和省工委會書記蔡孝乾接觸做橫向聯繫,等到蔡孝乾被捕,吳石隱密多年的身分曝光。根據檔案史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吳石等叛亂事實,經軍法審判與執行及相關人員之究責查處,在本文均有所論述。吳石案在戰後臺灣白恐歷史上之所以特殊,因其涉案人層級很高,而且地位重要,此案不管對國民黨或共產黨而言,其意義均極重大。由於蔣介石「深受匪諜之虧」,其政權在敗走臺灣後,對於整肅匪諜特別關注。值得留意的是,近年來中共為紀念1950年代在臺灣被槍斃的中共地下黨員和特工,在北京建「無名英雄紀念廣場」,廣場中還樹立吳石、陳寶倉、朱諶之、聶曦四個塑像,如何評價這些在戰後臺灣為中共犧牲的「匪諜」,很值得我們思考。
另外,補充:
陳誠護佑吳石妻子兒女的故事
1950年的台北,吳石將軍犧牲后,“共諜家屬”四個字成了烙在王碧奎和孩子們身上的印記,比鐐銬更沉重。鄰居們匆匆掩上木窗,友人燒毀信箋,在那個風聲鶴唳的年代,與“叛逆”二字沾邊的人與事,都成了會灼傷手的炭火。
就是在這人情涼薄的時刻,陳誠的副官卻出現在拘押所門前。王碧奎恍惚間聽見那句低語:“夫人,陳長官讓我來接您。”這話輕得像片羽毛,落在死水裡卻激起驚雷。
更讓人瞠目的是,不過旬日之間,吳石的兩個孩子竟以“陳明德”之名走進課堂,陳誠只淡淡一句:“我陳修和的子侄,有何不可?”修和是陳誠的表字,此刻卻成了護佑孤雛的羽翼。滿城竊語中,無人理解這位權傾一時的將軍,為何偏要伸手接住這捧會燒手的炭火。
只有陳誠自己記得,保定軍校那個炮火連天的秋日,他的小腿被彈片劃開深可見骨的口子,是吳石撕碎自己的襯衣為他包扎,在敵軍追擊的槍聲中,背著他穿越三里荊棘叢生的山路。兩人就著山澗的水,輪流啃同一塊硬如石頭的饃。吳石當時笑言:“將來你若飛黃騰達,可別忘了共過生死的兄弟。”這話說得輕松,卻在陳誠心裡扎了根。
二十年后,當所有人都勸他明哲保身時,陳誠在書房里摩挲著當年的軍校合影,秘書最后一次提醒此舉可能帶來的政治風險,他沉默良久,最終揮揮手:“總不能讓故人血冷。”
這份情誼不止于牢獄之災的解救。王碧奎出獄后病倒,陳誠讓夫人親自送去藥材;孩子們在學校被孤立,他派車接回自家;每逢年節,陳公館總會多備三副碗筷。這些細致入微的照顧,不像權傾一方者的施舍,倒像遠房親戚的本分。有次他望著院中嬉戲的孩童,輕聲對幕僚說:“吳石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這話后來傳到王碧奎耳中,她在廚房切著青菜,眼淚卻止不住地落進洗菜盆裡。
歷史總是充滿悖論。在大多數人選擇背過身去的年代,偏偏是最該“劃清界限”的人,守住了情義的最后底線。陳誠不是不知風險,恰恰是因為太知道其中利害,他的選擇才更顯可貴。當趨利避害成為生存本能,他卻執意點亮一盞孤燈,不是為了照亮什麼偉大的道路,只是不愿讓故人在九泉之下心寒。
很多年后,當九旬高齡的王碧奎在回憶錄裡寫下“陳公恩義,沒齒難忘”時,台北的梧桐葉正黃了又青。即便在最凜冽的寒冬,也總有人愿意用胸膛去暖一捧雪水。而這捧雪水化作的涓滴,終究會匯入歷史的長河,映照出人性永不湮滅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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