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東漢兵制:
1. 西元二十五年,劉秀稱帝,中興漢室,到西元二二○年曹丕代漢,東漢亡,傳十二帝,歷時一百九十六年。東漢兵制的特點是軍事權力不斷下移,不僅表現在領導體制上,就是在兵役制度和武裝力量構成等方面,也無不顯示出這種趨勢。
2. 東漢對地方軍事指揮體制做了重要的調整:第一,壓縮地方軍的兵員編制,停止其校閱考核制度,裁撤內地諸郡都尉,為其職能於泰守,目的在保證中央軍事力量的絕對優勢。第二,擴大州刺史的權力。漢武帝十,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即十三州,由中央派出刺史,按皇帝要求巡察本監察區各郡國。東漢改十三監察區為郡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單位,每州各設刺史,內掌民政,外領軍馬,以進一步強化中央對諸郡的控制。事實上,刺史既由皇帝特派監察員演變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很快又形成新的比郡泰守實力強大得多的地方軍閥,逐漸發展為向中央鬧獨立的地方割據勢力。[19]
3. 西漢的徵兵制到漢朝基本上已廢弛。「省諸郡都尉,並職太守,無都試之役,惟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20]「都尉」是西漢郡國正卒每年秋季例行的檢閱式,「都試之役」指正卒一年的兵役負擔,取消「都試之役」,也就取消了正卒,沒有正卒,京師衛士和邊防戍卒再也不可能靠郡國兵番上,徵兵制也就停止了。光武帝又下詔曰:「令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使,令各還民伍。」[21]更進一步明確下令停止徵兵制。值得注意的是「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兩句,光武帝中興漢室,依賴的是招募之兵,這些兵即東漢初國家的基本武力,光武帝此詔之意,就是保留這些精勇的募兵,不必用為發之卒去頂代,東漢一代以募兵制為主,以由此詔定下基調。[22]元初二年(西元一一五年),中郎將任尚用虞詡計,「罷諸郡兵,各令為錢數千」[23],廣募騎兵,以擊杜季貢及西羌。虞詡稱諸郡兵「棄農桑,疲苦繇役」,可見諸郡兵主要係徵發而來。任尚以罷諸郡兵所得錢募騎兵後,又於次年募陷陣士,大破先零羌。徵兵制之不可施行,由此可見。
4. 東漢盛行募兵制,但所募兵之兵好像有常募及臨時募集之分。募兵的主要來源是社會閒散人員,由於募兵範圍日益擴大,所募之兵的素質,難免會下降。募兵素質低下,也與東漢統治者縱兵掠奪財務有關。統治者靠財務引誘流民投軍,圍敵攻城,又以允許士兵進城後搶掠財物作為鼓舞士氣的手段;應募從軍者,往往意在掠奪財物,流氓無賴大量混入軍中,西漢的尚武之風蕩然無存,懶散、奸詐的習氣在軍中氾濫。
5. 募兵制的盛行,給地方上刺史等軍閥帶來了擴充武裝割據勢力的便利。他們四處募兵,給應募者一定好處,使其甘心為自己效命,豪強地主也趁機發展自己的私兵部曲。而日益嚴重的土地兼?造就的大批無業流民,正好為他們提供了充足的兵源,這就釀成了東漢末年軍閥割據的局面。東漢還喜歡募漢族以外的少數族兵。任尚、鄧遵曾數次募羌人以平叛亂諸羌,《後漢書‧度尚傳》:「廣募雜種諸蠻夷,明設購賞」,以破艾縣義軍。《後漢書‧南匈奴傳》載秉言:「以夷伐夷,國家之利。」這便是東漢喜歡募少數族兵的主要用意。
6. 東漢的謫兵制與募兵制有交叉現象。以囚徒為兵往往稱募,如明帝之世,數次「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此似為謫兵,但同時又有「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算」及「凡徙者,賜弓弩衣糧」[24]等優待,又有雇傭性質。謫發之兵往往用於屯戍邊地,專門設置左校尉以管理他們。故謫兵往往稱「坐輪左校」或「輸作左校」。
7. 中央軍:東漢的仍有殿衛軍、宮衛軍和城衛軍三個系統。殿衛軍中增加的宦官稱中黃門冗從。宮衛軍仍為由衛尉統領的衛士。城衛軍主要是北軍和洛陽十二城門屯兵,北軍經過減裁合併,成為北軍五校衛,增加了經常出征作戰和屯守各地的任務。校尉也取代大將軍,成為中央最高指揮官。
8. 地方軍:仍有州郡兵、王國兵和邊防兵三類。東漢初罷省郡國兵,郡縣長官可在平時募一定數量的兵來維持地方。東漢後期,不少牧守擁兵數萬。州郡兵遠遠強於中央軍,主要以便成為各地軍閥的私人武裝。王國兵為數甚少,主要是隨諸侯王就國的虎賁官騎。
9. 邊防兵:包括兵弱自領。常備屯必兵一是常屯於一地,已備邊警的營兵,如黎陽營兵、度遼營兵等;二是由農都尉統領的屯田兵,其來源維弛刑徒,妻子隨住,世世屯墾。常備屯兵直接受命於中央,有時也由當地長官兼管,故屬地方軍。屬國兵多為部落兵制,屬國都尉實際上只起羈縻作用。[25]
四、結語:
l 秦漢時期,開創了以皇帝為核心的軍事領導體制。這種領導體制,不但促進了當時的封建政權的穩固與發展,而且為以後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延續了兩千多年之久,並不斷得到充實和發展,成為鞏固封建政權的重要保證。此時期,為適應戰爭發展的需要,各兵種的設置更加合理。步兵、騎兵成為主要的獨立兵種,尤其騎兵,在漢武帝對抗匈奴的戰爭期間及以後,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戰鬥力比以前也大為提高,成為以後封建國家軍隊的最主要兵種。漢,更造就許多傑出的軍事人才,為中國歷史留下光輝的一面。
五、原作者的參考書目:
[1]《尉繚子‧重刑令》
[2]《漢書》卷五《景帝紀》
[3]《鹽鐵論‧未通》
[4]《漢書》卷一《高帝制》
[5]《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6]《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7]《漢書》卷六《武帝制》
[8]《漢書》卷一《高帝紀》
[9]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年4月,第54頁
[10]《漢書》卷四《文帝紀》
[11] 孫金銘,〈漢代兵制〉,《中國兵制史》,陽明山莊,1960年
[12]《漢書》卷三十五《吳王濞傳》
[13]《漢書》卷七十一《彭宣傳》
[14]《漢書》卷九六《西域傳‧車師後國傳》
[1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年4月,第58頁
[16]《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7]《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8]《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9] 王曉衛、楊林書,〈漢朝兵制〉,《建軍護邦─歷代兵制》,萬卷樓圖書,民國90年1月
[20] 司馬彪《續漢志‧百官》
[21]《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
[22]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年4月,第61頁
[23]《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24]《後漢書》卷二《明帝紀》
[2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年4月,第64頁
伍、軍事長官制度:由於歷代軍事武官職稱眾多,以漢朝為主至宋朝止依典籍記載列舉若干武官職。
一、大司馬:掌管軍事的最高官職,位高於三公,漢武帝(劉徹)廢太尉設大司馬,光武帝(劉秀)又廢大司馬為太尉,故大司馬即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月俸萬石,比之今日,掌軍政者為國防部長,但大司馬的地位遠高於國防部長。
二、大都督:軍事長官或領兵將帥之稱。漢末始有此稱。最初是作為監督軍隊之官,在魏晉之後演變為統領軍隊的軍事長官之職稱“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者,即為全國最高之軍事統帥。後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御史以監督諸軍,事成回師後則罷官。在三國時期,都督一職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官名。如袁紹曾分沮授所統諸軍為三都督。分別為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建安中期,曹操為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在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征蜀時,加號為大都督。正元二年,司馬昭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都督一職開始成為中央的軍事首長。魏文帝時,亦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後周時改都督諸軍事為總管,後又設大都督、帥都督、都督。隋朝時大都督等職成為散官,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大都督為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隋文帝改都督的名稱為總管,並在並、益、荊、揚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並各加持節之使臣,隋煬帝時則加以取消。唐朝為管理地方軍權,於其各州亦設總管,並加持節。武德元年,設洺、荊、並、幽、交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改為大都督府。太極初年,以並、益、荊、揚為四州都督府。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中央,地方都督沒有什麼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及旌節皆為節度使所有。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在有亂事需要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道,以監督軍事。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作為加銜。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民國初年時,各省之軍事首長又叫都督,但之後又改為督軍。
(後漢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置督軍御史,事竟罷。建安中,魏武為相,始遣大將軍督之。而袁紹分沮授所統諸軍為三都督。紹以沮授、郭圖、淳于瓊各典一軍。魏武征孫權還,又使夏侯惇督二十六軍。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又,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則總統外內諸軍矣。明帝太和四年,司馬宣王征蜀,加號大都督。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司馬文王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通典職官典卷三十二職官十四州郡上》
三、將軍:分為“重號將軍”和“雜號將軍”兩種,前者為常設職位可入朝參政並開府理事,又稱“中朝將軍”;後者多為為臨時征戰所設可稱為“征討將軍”,另魏晉後為獎勵軍功,將軍名號增多,多為刺史及太守所加,稱為“散號將軍”。每朝常設的將軍名號各不相同。按級別各朝常設的中朝將軍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征(東南西北)將軍、鎮(東南西北)將軍、安(東南西北)將軍、平(東南西北)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及右將軍等。 驃、車、衛及諸征、鎮將軍資深者可進號為大將軍。如驃騎大將軍、衛大將軍、征北大將軍,鎮西大將軍。
(晉宋以來,以領軍、護軍、左右二衛、驍騎、遊擊將軍,謂之六軍。宋輿服志曰:“驃騎、車騎、衛將軍及諸將軍加大者,皆金章紫綬,武冠,佩水蒼玉。諸軍司馬,銀章青綬,朝服武冠。”其四安、四平、左右前後、征虜等將軍及四中郎將,晉代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齊以二衛,左右。 四軍,前後左右將軍,謂之四軍。五校,即漢之五校。驍騎、遊奧、積射、強弩、殿中員外、殿中、武衛七將軍,殿中司馬督及虎賁中郎將,?從僕射,)《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甲、重號將軍:又稱“中朝將軍”為常設職位可入朝參政並開府理事。
l 大將軍:戰國時代各國多置,金印紫綬,位同三公為一品。為指揮重大戰役的臨時統帥。具體名號有建威大將軍、驃騎大將軍、中軍大將軍、鎮東大將軍、撫軍大將軍等等,除驃騎大將軍之位稍低於三公之外,上述均在三公之上。不臣者多自此職出,如司馬懿、八王之亂中的諸反王、南渡後的王敦、桓溫等。漢高祖劉邦拜韓信為大將軍,位在諸將上。漢武帝為衛青復置大將軍官,作為最高軍職,並統領內朝,分丞相權。漢武帝死後,以霍光為大將軍輔政,大將軍遂為此後漢朝的最高行政職務,多為外戚所居。三國時,大將軍不再職掌朝政,為高級武官,並增置上大將軍,位於大將軍之上。南北朝時期,大將軍除授甚濫,於是又增置柱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等號。唐宋,大將軍為十六衛長官。唐初,府兵制行,十六衛大將軍為職事官。隨著府兵制日漸破壞,十六衛實際已經沒有軍隊,諸衛大將軍成為虛銜。宋朝,十六衛大將軍專門授予宗室。明初,徐達為大將軍,統帥全軍。徐達死後,廢大將軍官。清朝,有重大戰事的時候臨時派遣大臣出征,授大將軍號,事畢即除。
(自戰國置大將軍,週末又置前後左右將軍,至秦,將軍之官多矣。漢興,置大將軍、驃騎將軍,位次丞相。車騎將軍、衛將軍、左右前後將軍,皆金印紫綬,位次上卿,後漢志曰:“漢將軍比公者四:謂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掌京師兵衛,四夷屯警。孝武征閩越、東甌,又有伏波、樓船;及伐朝鮮、大宛,複置橫海、度遼、貳師。宣帝增以蒲類、破羌。權時之制,若此非一,亦不常設。光武中興,諸將軍皆稱大。及天下已定,武官悉省。後漢志曰:“其前後雜號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大將軍,戰國時官也。楚懷王與秦戰,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是矣。漢高帝以韓信為大將軍。初拜信,蕭何曰:「王素慢無禮,今拜大將,如兒戲耳。」乃擇良日,齋戒設壇,以禮拜之。又竇嬰為大將軍,每朝大議,列侯莫敢抗禮。武帝又置。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衛青字仲卿,為車騎,擊匈奴大立功,引兵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因軍中拜青為大將軍,位在公上。卿以下皆拜,惟汲黯獨揖。後又加青大司馬位,冠於大將軍上,共為一官。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二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後漢光武時,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後漢大將軍自為一官,其大司馬不加於其上。和帝時,以竇憲為之。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振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衛將軍:僅次於三公。(漢京師有南北軍,掌理禁衛,南軍若今諸衛,北軍若今羽林等軍。周勃馳入北軍是也。初有衛將軍。說在本篇。魏末,晉文王又置中衛將軍。武帝受禪,分中衛為左右衛將軍。以羊琇為左,趙序為右。並置佐吏,皆掌宿衛營兵,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宋齊謂之二衛,各領營兵,每暮一人宿直。後增二衛儀從為九十人。陳因之。後魏永光初,又增置左右衛將軍各二人。北齊二人,分掌左右廂,所主朱華閣以外,各武衛將軍二人貳之。隋初,左右衛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又各統親衛。煬帝改左右衛為左右翊衛。又加置親衛,並領勳武三衛。煬帝改三衛為三侍,非翊衛府皆無三侍。其所領軍士名為驍騎。大唐複為左右衛,大將軍各一人,掌宮掖禁禦,督攝隊伍。將軍各二人。貳大將軍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漢文帝始用宋昌為衛將軍,位亞三司。其官屬附見大將軍後。凡驃騎、車騎、衛三將軍,皆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晉以陸曄為衛將軍,兼儀同三司,加千兵百騎。東晉以後,尤為要重。後魏初,加大則次儀同三司。孝文太和中制,加大則位在太子太師上。歷代多有。大唐無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左右衛並親衛:(凡自十六衛及東宮十率府錄事及兵、倉、騎、胄等曹參軍,通謂之衛佐,並為美職。漢魏以來,諸將軍有長史以下官屬。今諸衛所置,蓋亦因其舊號,考其資位,則全校微矣。其下諸衛官屬並同。左右親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之名,秦漢以來有之,非今任也。別具中郎將、五官左右篇中。今中郎將因隋。每衛各置開府一員以統之。大唐武德七年,改開府為中郎將。親衛為一府,勳衛、翊衛各為一府,中郎將各一人,掌領校尉以下宿衛,總判府事。大唐武德七年,改親衛驃騎將軍為之。其勳、翊二衛亦然。左右郎將一人。隋備身府置左右郎將。大唐因其名,武德七年,改親衛車騎將軍為之。其勳、翊二衛亦然。掌貳中郎將之職。錄事參軍一人,掌受府事。兵曹參軍一人,掌判府事。校尉五人。)《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武衛:(後漢末,曹公為丞相,有武衛營。及魏文帝,乃置武衛將軍,以主禁旅。晉、宋、齊、梁、陳,又有建武、奮武、廣武等將軍。至隋,采諸武之名,置左右武衛大將軍一人,將軍各二人,以總府事。煬帝改所領軍士名熊渠。大唐光宅元年,改為左右鷹揚衛。神龍元年複為武衛。其制與隋同,所掌如左右衛。領官屬並隋置,大唐因之,同左右衛。)《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領軍衛:(初,魏武為漢丞相,相府自置領軍,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為中領軍,以史渙為之,與護軍韓浩皆領禁兵。文帝受漢禪,始置領軍將軍,主五校、中壘、武衛三營。魏文帝踐祚,始置領軍將軍,以曹休為之。晉武帝初省,使中軍將軍羊祜統二衛、前後左右、驍騎七軍營兵,即領軍之任也。祜遷罷,複置北軍中候。懷帝永嘉中,改中軍曰中領軍。元帝永昌元年,複改曰北軍中候,尋複為領軍。成帝時,複以為中候,而陶侃居之,尋複為領軍。魏晉領、護皆金章紫綬,中領、中護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金吾衛:(秦有中尉,掌徼循京師。如淳曰:“ 所謂遊徼,徼循禁備盜賊也。”顏師古曰:“徼謂遮繞。音工釣反。”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應劭曰:“吾者,禦也。掌執金革以禦非常。”顏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緹騎二百人,緹騎無秩,比史食俸。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生滿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光武微時,歎曰:“仕宦當為執金吾。”舊掌京師盜賊,考按疑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監門衛:(隋初有左右監門府將軍各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各置郎將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有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鎧曹行參軍各一人。二漢有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非今任也。煬帝改將軍為郎將,各一人,正四品,置官屬並同備身府。大唐左右監門府置大將軍、中郎將等官。龍朔二年,改府為衛,大將軍各一人,所掌與隋同,將軍各二人以副之。中郎將各四人,分掌諸門,以時巡檢。領官屬,並隋置,大唐因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千牛衛:(千牛,刀名。後魏有千牛備身,掌執禦刀,因以名職。謝綽宋拾遺有千牛刀,即人君防身刀也。齊尚書楊玉夫取千牛刀殺蒼梧王是也。其義蓋取莊子云:“庖丁為 文惠 君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新發於硎。 ”因以為備身刀名。北齊千牛備身屬左右將軍。隋有左右領左右府,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刀箭;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左右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鎧曹行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l 驃騎將軍:僅次於三公。歷代均為第二品或從一品位次於大將軍,與車騎及衛將軍同屬一級。漢武帝,與車騎將軍、衛將軍及諸大將軍(衛、征、鎮中的資深者進號為大將軍,如征北大將軍)為二品,而使驃騎將軍與大將軍同秩是為特例。加大後的品秩各代均有不同,但相差不大。如北齊時衛及四征加大將軍時位在驃、車之上;北魏時四征加大者位次於衛;而此兩朝衛加大者均在驃、車之上。
史記三家注集解徐廣曰「驃,一亦作『剽』。」正義漢書云霍去病征匈奴有絕幕之勳,始置驃騎將軍,位在三司,品秩同大將軍。說文云:「驃,黃馬鬣白色。一曰白髦尾。」《史記卷一百一十一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