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民進黨與中共在制度層次上的差異,網友L先生回應提出一些批評意見。
L先生的回應似乎呈現了他的政治焦慮,但其論述邏輯可能需要在概念上再做些釐清,以免可能陷入比較層次混亂(level-of-analysis confusion)等的問題。以下試著寫出我對他的回應。
一、「理念型」(Ideal-type)是一種分析工具,而非政黨護航
(Max Weber)
我所作的是韋伯式理念型建構:「極權黨國體制」(如中共)VS「競爭性民主體制」(如台灣)。(韋伯是20世紀初德國社會學先驅,提出「理念型」作為其重要方法論)
相對的兩組理念型並非指兩者在實際世界中完全純粹存在,而是用以解析:制度邏輯如何形塑行為、限制行為、放大或壓縮惡行的可能性。
理念型不是為特定人或群(如民進黨)開脫,而是為了回答一個根本問題:民主中的濫權行為,與極權體制中的制度性壓迫,是否具有相同性質?
若無理念型分析作為基準,就容易出現以下錯誤:看見相似的政治操作,就直接判定為同類制度。忽略制度約束程度不同,而將民主錯誤視為專制本質。或者,將政治個案視為制度結構。這是混淆層次的問題。這不是批評的堅實化,而是分析上的失焦。
二、比較政治學:民主與專制的本質差異不是「程度」問題,而是「邏輯」問題
比較政治標準指出:民主與專制的差異,是制度機制的質性差異,而非壓迫程度的量化差異。
● 民主的核心:公民參與、政權競爭、媒體多元、法院相對獨立、公民社會自主、政黨輪替可能、政策可逆性。
● 專制的核心:權力集中、無法問責、無限制的領導人權威、思想與敘事壟斷、司法服從政治、輿論空間封閉。
L先生把「行政偏頗、媒體策略、政治鬥爭」等民主國家常見現象,直接視為與專制本質等同。然而,政治行為的「表象相似」不等於制度邏輯的「本質相同」。
這是比較政治中的基礎分辨。
例如:美國政府激烈攻擊媒體,但無法關台。法國政府左右司法議題,但無法干預審判。南韓強勢執政黨操弄輿論,但最終被選民淘汰。
民主中的濫權必然存在,但因制度的分權—制衡—公共領域而無法結構化。台灣也完全處於此類型。
若沒有這層分辨,就會將所有民主的病灶誤判為中共式專制。
三、制度的「可逆性」與「不可逆性」:區分民主與極權的決定標準
真正的制度比較不問:「政府有沒有做壞事?」而問:壞事能否被揭露?能否被制衡?能否被修正?
這是民主的「可逆性」(reversibility)概念。
民進黨濫權,可被媒體揭露;行政作為爭議,可進入司法審查;政策出錯,可因民意反彈改變;執政者傲慢,可於選舉中被懲罰。民主犯的錯都可能被「制度性力量」拉回。
反之,中共的制度屬於「不可逆性」:無媒體可揭露;無在野力量可制衡;無獨立司法;無選舉可懲罰;無公共領域可質疑;整套機制會自動保護濫權、壯大濫權。
因此,對民進黨的批判應是民主內的問責、修正;但不能錯置為「民主=專制」。
這違反制度比較應有的邏輯。
四、哈伯馬斯:民主的本質在於公共領域,而台灣公共領域從未被關閉
L先生的批評忽略了哈伯馬斯最關鍵的判準:民主真正的制衡不是三權,而是公共領域的開放性。(哈伯馬斯是20世紀後半德國批判理論大師)
台灣的公共領域符合哈伯馬斯的描述:能公開罵總統;能攻擊政黨;能批評司法;能揭露醜聞;媒體雖偏頗,但多元存在;網路平台有高度發言自由;各種反對力量(深藍、深綠、親中、獨派、青年、老年)均有聲量。這才是民主得以自我校正的條件。
中共的公共領域則是封閉式:輿論被防火牆隔離;媒體是喉舌;網路言論被刪除;反對者被刑事追訴;公民不能組織自主團體;對政府的批評被視為犯罪。
將兩者並置,是錯誤的概念操作。
五、「結果相似」不等於「治理邏輯相同」——避免理論上的後果論錯誤
L先生以「效果」與「感受」作為比擬依據,例如:網軍攻擊、人事布局、媒體偏頗、行政資源濫權。這些現象確實值得批判,但用以論證「民進黨=中共」是典型的後果論(consequentialism)謬誤。也就是用結果取代制度邏輯,忽略了行為背後的政治機制差異。
在民主政治中,「權力濫用」是行為;在專制政治中,「權力壟斷」是結構。
兩者不是同一類問題。
六、結語
制度分析不是免責,而是避免在民主內部放大專制隱喻。
建構清晰的概念分類不是為任何政黨護航,而是為了維持比較政治的分析清晰度、民主制度辨識力、對威權本質的敏銳性。
若將所有「民主內的濫權」都視為「專制本質」,最終會看不見真正的專制危險,無法理解民主的修復力,讓政治討論墜入情緒化、非學術化的混亂。這對民主社會反而更危險。
附錄:L先生的回應意見
這文章的核心立場是:民進黨雖有缺失,但不能與中共相提並論,因為「中共的惡來自制度本身,而民進黨是在民主體制內行惡,仍受制衡」。看似理性,但實則有多重問題,以下批駁與反思,逐點拆解其偏誤、模糊與掩護性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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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詭辯一:以體制之名,為政黨免責
該文一開始就設定前提:「中共的惡來自體制,民進黨仍在民主制度中運作,因此不能比擬。」
🔍 問題在於:若一個政黨長期壟斷體制資源、操控媒體、打壓異己,即便名義上是民主制度,也可能產生類似極權的實質效應。
• 近年民進黨透過人事布局(掌控監察院、NCC、國營媒體)弱化制衡,這不是體制健全的表現,而是體制被特定政黨掏空的過程。
• 若制度未能有效制約政黨的濫權,那麼「體制有制衡機制」就成了空談。
• 就如「假自由之名行集權之實」——這不是制度本身的錯,而是政黨操弄制度之罪。
✅ 結論:不能因為有表面民主制度,就免責政黨的實質壟斷行徑。制度不是護身符,政黨濫權仍要被揭露與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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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詭辯二:只談制度惡,不談政治實踐
作者聲稱:「民進黨無法做出如中共那樣的事」,例如抓人、封媒體、禁止出國等。
🔍 問題在於:權力濫用的形式與規模不同,但邏輯一致。
• 中共是硬鎮壓,民進黨則是軟封殺——用預算凍結、行政處分、標案排擠、NCC裁罰等方式讓媒體噤聲。
• 中共取消選舉,民進黨則以「行政資源、網軍、標案收買」操控輿論導向,扭曲民主本質。
• 中共監控異議,民進黨則藉數位中介法草案擴權試探,滑向數位極權。
✅ 結論:不是形式上的一模一樣,才叫「學中共」,而是操作手法與治理邏輯正在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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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詭辯三:模糊焦點,混淆批評動機
作者嘲諷「把民進黨比中共,是主觀情緒的錯覺」,並將其歸因於「印象式評比」、「認知偏誤」、「個案放大」。
🔍 問題在於:這種說法是卸責術與情緒指控,忽略了民眾反感民進黨的根源:
• 是對於網軍攻擊異己的集體厭倦;
• 是對於司法選擇性辦案的不信任;
• 是對於蔡政府執政八年權力高度集中、毫無自省的不滿。
這些不是個人情緒或印象,而是累積的大量事實與社會觀察。
✅ 結論:批評民進黨與批評中共,不是「概念混亂」,而是針對共通治理惡質的現象作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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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詭辯四:神聖化「可以換人」作為免責基礎
文章強調:「你可以四年換掉民進黨,所以與中共不同。」
🔍 問題在於:當政黨透過網軍輿論控制、在野打壓、資源壟斷操控選舉結果時,「能換人」就只是虛妄的安慰劑。
• 民主的本質不是只有投票權,而是「知情投票 + 公平競爭 + 媒體自由 + 法治保障」的整體機制。
• 當選舉已變成一場資訊操控與資源買票的比賽,就算還有投票日,也早已失去真正選擇的空間。
✅ 結論:不要拿「可以換人」當作所有失敗與濫權的遮羞布。選舉不是民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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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詭辯五:以制度理論壓制具體事實
作者引述「人性受體制影響」,並以中共極權體制解釋其惡,但這套敘事在面對民進黨的行徑時卻突然轉向:「那是人性的偶發,而非制度問題」。
🔍 問題在於:
• 民進黨也在逐步改造制度、破壞中立機關(例如大法官、監察院、NCC等),與中共的制度設計邏輯已無本質區別。
• 當制度遭政黨綁架時,惡就不再只是人性問題,而是政權主導的制度腐敗。
✅ 結論:民進黨不是制度中的受控角色,而是操控制度的人。逃避這一點,就是邏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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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批駁:
這篇文章看似理性中立、強調制度分析,實則透過混淆比較標準、模糊責任歸屬、心理歸因錯誤、選擇性無視事實,達成弱化民進黨責任、轉移焦點、壓抑合理批評的效果。
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民眾將民進黨比作中共,而是:當一個政黨利用民主制度進行專權操作,我們卻還在為它找制度藉口與心理解釋,那才是真正危險的「學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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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_+2025/12/10 11:39.
學中國 = 賤。
學污克蘭 = 酷。
從捐退休金、參加黑熊做起!



- 2樓. bill2025/12/10 09:43版主不回應無法反駁的言論然後不斷重複早已被反駁的言論去批評其他有漏洞的言論,如此避重就輕的選擇性回應無異於詭辯,版主眾多文章不斷強調有人相信中共反對台灣民主,但據我所知真正相信中共反對台灣民主的人口比例應該不到台灣的1%,把所有批評台獨的人都當成相信中共極權反對民主的人是扭曲事實的歪論。
- 1樓. bill2025/12/10 09:24這篇文章又拿中共來反襯民進黨有民主等同於比爛,路過網友若有興趣可回頭去看版主之前文章「民進黨在學中共嗎?——人性、體制與惡」2樓3樓留言,台獨跟中共比民主的比爛心態已經違反了「民主是永遠的警戒」原則,俄羅斯雖專制但也比中共民主,難道台獨變成像俄羅斯一樣專制也不能被批判嗎?中共極權不等於台獨就是民主天使,這篇文章暗示大家不應批評台獨民進黨,這種暗示雖然不能說是學中共但可說是向中共極權接近的一小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