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外交特考三等
試擬行政院致教育部函:為提升學生就業能力與國際移動力,大專校院海外專業實習業已推行多年,為確實掌握施行績效,了解跨國專業實習的機會與困境,請提報近三年海外專業實習之成果報告,分項敘述,具體說明,並研擬後續推動之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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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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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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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為確實掌握施行績效,請提報近3年海外專業實習之成果報告,分項敘述,具體說明,並研擬後續推動之規劃,以提升學生就業能力與國際移動力,請照辦。
說明:大專校院海外專業實習工作,業已推行多年,成果頗為豐碩,但仍有諸多須改進之處。據國內、外相關單位反應,部分薦送學校所遴選之學生,因外語能力不足,影響學習效果,另有部分海外合作機構規模較小,難以達成最佳實習效果;再者,部分薦送學校對所薦送之學生,缺乏追蹤考核,未能符合貴部「培養未來專業人才」之宗旨。為確實掌握施行績效,本案已請政務委員○○○負責主持,以便了解跨國專業實習之機會與困境,協助貴部協調各部會相關支援工作。
辦法:
一、請於本(000)年00月底前,提報近3年海外專業實習之成果報告,分項敘述,具體說明;其中海外合作機構之組織與經營型態,以及學生溝通能力、遴選標準、追蹤考核等項,應詳加敘述,並提出具體事實。
二、應要求各薦送學校於本案執行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說明整體實施績效;貴部亦應至各校訪視及了解本案執行狀況,並將訪視結果,列入「成果報告」之中。
三、貴部對於有關海外專業實習之後續工作,仍請依往例持續研擬推動,除有重大變革,再向本院報備外,請本於權責進行規劃。
正本:教育部
副本:
院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