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言慎行
最近,台北市柯市長恣意發言,引起不少風波;其中,以英國交通部長贈表,說它可以當「破銅爛鐵」賣(註一),被當作國際笑話。事後,有人建議柯市長要「謹言慎行」,以免類似事情發生。
一個人想要謹言慎行,可從《論語》諸多言語裡,得到一些啟示;其中,最值得推薦的是〈為政篇〉裡,子張請教為官之道。孔子說:「多聞缺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缺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意思就是,多聽別人意見,少說沒把握的話,就能減少錯誤;多觀察別人行為,不做沒把握的事,便能減少後悔;錯話少了、後悔的事沒了,這就是為官之道。
在職時,本人就把這句話壓在玻璃板下,作為座右銘,隨時警惕自己要「謹言慎行」;但即使如此,講錯話、作後悔事,還是時而發生,足見「謹言慎行」看似簡單,真正要能完全實踐,還真困難!尤其是,在適當時機,說合理的話,讓人家感覺「得體」,更是說話的最高境界。截至目前為止,柯市長新官上任月餘,在媒體面前,似乎還沒有說過一句得體的話。
謹言慎行,絕非裹足不前,而是有了充份的把握,在不亢不卑的心態下,說最適當的話、做最正確的事;否則,口不擇言、冒失莽撞,不僅處處惹禍、一事無成,而且還可能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閩南俗諺有云:「心歹嘸人知、嘴歹尚厲害。」歷史上,鮮有「心歹」而惹禍者,因「嘴歹」而遭來殺身之禍者,卻屢見不鮮。
星雲大師提倡「三好」-說好話、做好事、存好心,就在說明「謹言」(說好話)、「慎行」(做好事),必須建立在「存好心」之上。但願柯市長接受建議,調整心態、謹言慎行,這無關衝撞體制,而是做人處事的基本道理。
註一:參閱http://udn.com/news/story/7731/667060
註一:參閱https://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10150214256547140
- 1樓. 小小承辦2015/01/31 19:13近來臺北市政府內簽公文外流,竟有「函稿併陳」之字樣,本人任職不久,內心疑惑不已,甚感奇怪,還請老師解惑,謝謝。(y00721@yahoo.com.tw)
依《文書處理手冊》19.1.2.「擬辦方式」的規定,可分「先簽後稿」、「簽稿併陳」、「以稿代簽」3種方式。第1種用在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第2種用在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第1種用在例行案件。所提「函稿併陳」就是第2種,即簽及稿一起給長官核定,可以節省處理時間。(註:本人針對臺北市政府內簽公文外流乙事,寫了一件文章,亦請參閱。)
夏老師 於 2015/02/01 21:2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