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地方特考四等new
針對各地甚多設置於人行道上之交通號誌控制箱、電信控制箱、變電箱及監視器箱等龐然大物,不僅有礙觀瞻,甚而影響行人安全。試擬○○縣政府致所轄各鄉鎮市公所函:清查轄區內各單位設置於人行道上之各類箱型突出物,於文到1 個月內函送本府彙整後,將責成設置單位限期進行遷移或整體性美化作業,以改善街道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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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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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縣○○鄉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改善街道景觀,請清查轄區內各單位設置於人行道上之各類箱型突出物,並於文到1個月內函送本府彙整,以便責成設置單位限期進行遷移或整體性美化作業。請照辦。
說明:
一、據本府工務處統計:本縣各鄉鎮市設置於人行道上之交通號誌控制箱、電信控制箱、變電箱及監視器箱等龐然大物,多者數百個、少者亦有數十個,不僅有礙觀瞻,甚而影響行人安全。
二、前述各類箱型突出物,部分置於道路兩旁,民眾反映影響行走動線,亦常有絆倒行人情事。再者,有懸掛於電線桿者,大小形狀不一,極不美觀;甚而有部分年久失修、搖搖欲墜,恐危及行人安全。
三、經向台灣電力公司及中華電信等設置單位初步協調,表示部分箱型物可遷移或轉入地下;無法遷移者,可商請「城市美學」之學者,進行美化設計,再招商從事美化施作;惟須本府提供詳細設置地點、完整數量及設置之必要性,以便進行遷移或整體性美化作業。
四、為改善街道景觀,請務必於旨揭期限內完成清查工作,提供本府彙整後,持續向設置單位洽商。
正本: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縣長 ○○○
3樓. 考試人生2014/06/05 20:56您好
想請問什麼情形只須寫道說明而不需辦法呢?
因為沒有補習所以自己苦讀
煩請老師解惑
(strait372@yahoo.com.tw)依照《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才使用「辦法」。即以本題為例,只是要求各鄉鎮市公所,清查轄區內各單位設置於人行道上之各類箱型突出物,並沒有太複雜的工作,沒有另寫「辦法」的條件。
101年地特三:交通部要求公路總局:「就主管之遊覽車檢查維修、駕駛管理及每日工時等事項,進行檢討,並落實稽查工作」;地特四:「為提振地方經濟,發展觀光產業,評選具地方代表性之優秀產品,配合相關文化資源,以吸引中外遊客」,兩題較為複雜,就有寫「辦法」的必要。
以上兩段,請比較體會,就可了解「什麼情形只須寫說明而不需辦法?」不過,沒有「辦法」的答題,「說明」不宜太少;否則,不容易獲得佳績。
夏老師 於 2014/06/06 19:35回覆
2樓. 考生2014/02/25 16:03夏老師您好:
1.想請問老師,關於此題受文者能否寫OO鄉公所?
還是必須寫oo縣oo鄉公所?如寫oo縣政府oo鄉公所可否?
謝謝回覆。(smalleyes24h@hotmail.com)「受文者」之後,一定要用機關全銜,其全銜為「○○鄉公所」或「○○縣○○鄉公所」或「○○縣政府○○鄉公所」,完全要看該機關的大印刻那些字;惟據本人所知,鄉公所都刻「○○縣○○鄉公所」。
夏老師 於 2014/02/26 15:16回覆
1樓. 國考考生2014/01/04 22:40夏老師您好
1.請問此試題如果要寫辦法段是否會因為案情簡單(就是清查而已)不合理所以才沒有辦法段?
2.另想請問若機關全銜太長若要隔行寫第二行應該是從第一個格子寫起還是要與第一行對齊置中?
謝謝回覆
一、此題確實只是縣政府要求清查而已,沒有寫「辦法」的必要,但「說明」也不宜過於簡單;否則,內容會過於貧乏,得不到閱卷者的好感!
二、請將「全銜太長」的機關文字除以2,平均分配,置於中間。 夏老師 於 2014/01/06 21:4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