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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受苦的靈魂──談赫曼.赫塞《荒野之狼》
2025/04/2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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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內有上帝也有魔鬼,流著母親的血也流著父親的血。人性與狼性這樣的對立,可謂充滿象徵意義。

深具思想性

德國作家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1877-1962),榮獲1946年諾貝爾文學獎。赫塞小說最大的特色是深具思想性,小說主人翁往往猶如赫塞的化身,不斷地追尋自我覺醒以及自我實現,可以說深深影響著年輕人,被當代文藝青年奉為精神導師。

赫塞名著《荒野之狼》出版於1927年,當時與小說主角哈里同為50歲,跟其他作品一樣是在探討人的本質,但其後赫塞自言,雖然讀者從《荒野之狼》認識到他們自己,因印證了自己的存在而深受感動,其實他們所領悟的恐怕只是作者想要表達的一半,《荒野之狼》無疑是赫塞所有作品中,被誤解最嚴重的一本書。《荒野之狼》的意義結構,的確值得深入去剖析。

人性與狼性

《荒野之狼》首先揭櫫「靈魂二元論」,即人性與狼性類似性善性惡說,然人性與狼性各有其正面及負面,並不那麼單純

靈魂二元論是指小說主人翁哈里在自己身上找到一個人,有思想與感覺,有著文明、馴良與高尚本性,除此之外,他又在自己身上發現一隻狼,直覺、野蠻、殘忍,未經雕琢,本性粗糙,而且這兩種截然劃分的存在,互相敵視。即使偶爾狼與人暫時和解,讓他也有一些快樂時光,不過假設在生命中的某些時刻,想確知自己的某個行為裡到底哪些是人性?哪些是狼性?哈里馬上就會面臨左右為難的困境。

一般而言,人性的正面是良知、道德、高雅、光明、善良、溫和、守法、安全、愛與寬容,卻也有其負面,諸如虛偽、鄉愿、撒謊、懦弱、愚蠢等。至於狼性,負面者居多,像是狂野、粗魯、不馴、殘忍、黑暗、嗜血、邪惡、危險、仇恨、批判等,然而狼性亦有高貴的一面,諸如自由、坦誠、創意皆是。所以有此一說,即藝術家都有兩種靈魂、兩種存在,他們身體內有上帝也有魔鬼,流著母親的血也流著父親的血。人性與狼性這樣的對立,可謂充滿象徵意義,值得深思再三。

赫塞荒野之狼》的書中書──「論荒野之狼」小冊子提到,把身上所有屬於精神方面,如純潔、有教養的思想行為等都歸諸為「人」,而把本能、野性、混亂等歸諸為「狼」;然生命中的事情並不像我們所想的那樣單純,也不像我們貧乏的語言那樣粗糙而現成。其實,人有著成千成百的自我,不僅僅是兩個而已,每一個人不只是在肉體與精神、聖徒與罪人之間,而且是在不計其數的極端之間搖盪。若簡單相信人是由一兩種人格所組成,這根本是一種幻想。至於科學和傳統教育,堅持單一、拘束、永久的規則,這剝奪了自由、創意,造成不良的後果,使得許多天才被認為是瘋狂者。換言之,多重的存在反被科學視為精神分裂,豈不可悲!

迷路的荒野之狼

小說《荒野之狼》的主角哈里是中年人,本身未實際工作,但經濟不虞匱乏。在外人眼中,他個子不高,友善有禮,看來穩重聰明,天賦不凡。他平時喜歡思考、閱讀、寫作與研究,於報紙上發表政治評論,引起矚目;也擅長水彩畫,愛聽古典音樂,經常旅行,去過許多國家。哈里小時候是個蠻橫、叛逆、愛搗亂的孩子,相信自己心中有隻野獸,只不過披上一層人類的外表罷了。哈里由非常嚴格的父母和師長所撫育,他們把破除自我意志和毀滅個性當成教育的基準,不過這樣的企圖並未成功。哈里總是壓抑內心,表裏不一,如狼之陌生、野蠻、羞怯,情感強烈而不善交際,不適應正常的社交生活,有時候壓抑獸性不成而嘲笑人性,甚至於會認為葬禮是一種虛情假意的鬧劇或表演。

哈里身上的人性與狼性互相敵對,彼此糾纏,二者無法同行並存,不斷地互相憎恨,互相想傷害對方、剷除對方。當他是狼時,他身上的人便埋伏在一旁,伺機干擾、譴責;當他是人的時刻,那狼也是一樣。比方說,當哈里做為人,他有美麗的思想,感到優雅、高尚的情操,或者做了所謂的善事,狼就在一旁咧齒嘲笑,認為其行止荒謬至極、本末倒置,愚蠢而又徒勞無功;可是當哈里的所作所為像一隻狼時,對人呲牙咧嘴,滿懷恨意,埋伏在他身上的人就冷眼旁觀,責備他粗魯、野蠻。這樣的衝突與矛盾,令他無法安息,反而痛恨自己。不過,他對於周圍的世界及旁人,倒是從來不曾停止展現勇敢而熱烈的愛,從不忍心傷害他們,對旁人的愛與對自己的恨可以說一樣強烈。

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不斷教導哈里合群、奮鬥及忍受,結果有一天,她再也無法忍受,毫無預警地遺棄丈夫,離了婚,這成為哈里終身的創痛。至於美麗而矜持的情人愛麗佳,二人因不時爭吵而分居。哈里自認是狂人,遠離常人的類型。不論在言談中如何無情地攻擊各種制度和世人,他同樣從不放過自己,總把自己當作首要目標,瞄準自己,嘲諷自己,且怨恨自己、輕視自己。他可說是受苦的天才,一個人獨來獨往,自己決定所要做的事與不要做的事,內心則羨慕著中產階級安全穩定的世界。

哈里終究無法改變自己,他憎恨每天上下班,依從慣例、聽命於人更令他厭惡。面對人性與狼性的對立、拉扯與矛盾,他一方面致力於心靈的探索,追求神和神聖的理想;另一方面,他卻又可以將全部心力放在本能的生活上,追求肉體的欲望,享受短暫的快樂。他身上有一股強烈的衝動,同時想成為聖徒及浪子;但也許因為某種軟弱或遲鈍,使他無法投入那毫無阻礙、無垠無涯的天地。哈里內心為此感到空虛、絕望,在痛苦的迷霧中尋不到真正的快樂,甚至於想反抗自己,毀滅自己,想一死了之,回到太初。偏偏吞藥或自刎屢屢求死不得,結果是保全自己而非放棄自己;他既不努力成聖,也不想走極端,喜愛安逸舒適的世界。由於苟且偷生,哈里乃蔑視自己的軟弱,為雙重人格而受苦。於是哈里47歲時自己下決定,要在50歲生日這一天自我了斷,上天堂與聖徒們會合,那裡燦爛、美麗、充滿和平,也是永恆的、真理的國度,莫札特的音樂和所有偉大詩人的作品屬於那兒,而那些創造奇蹟、以身殉道、為人們留下典範的聖徒們也屬於那兒。

來到25年前住過的小鎮,哈里過著租屋隱居的生活,日常作息不規律,忍受著痛風、頭疼與牙疼,他不但戒酒失敗,反而流連酒館,成了深思寡言的酒徒,也像是一隻迷途孤單的狼,無家可歸,流浪到凡人的世界。

赫敏妮帶來啟示

當哈里勉強自己接受邀請,來到保守派教授家中作客,卻無法壓抑心中那一匹狼,直接批評教授客廳那幅哥德的畫像,神情根本不坦誠,有違其精神;此外,哈里堅持反戰言論,認為每個國家,甚至每個人,都應該自問,在戰爭的罪惡中,有多少是由於他們的錯誤、疏忽與犯罪的傾向所造成?然而當權者、達官貴人、政客、報章雜誌等,都不認為自己無罪,他們沒有一個人會責備自己。即使戰場上屍橫遍野,他們仍然相信,這是為了達到最高目標所必須採取的手段。哈里不甘被視為不愛國的壞傢伙及害蟲,乃與教授當場翻臉。不歡而散之後,夜暗中,哈里在外流連,不想回租屋之處,無意間在「黑鷹」夜總會邂逅高級妓女赫敏妮,沒想到這卻成為哈里尋找生命出口的契機。

赫敏妮與哈里思想相通,宛如知音,她告訴哈里:「我之所以能使你歡喜,之所以對你那麼重要,是因為我是你的一面鏡子,因為我心裡有些東西能回應你,能瞭解你。」而且她和哈里一樣孤獨,一樣不喜歡生命,不喜歡人類,不喜歡自己,同時也不能忍受這些。但她認為,世上總是有些人對生命的要求太完美,且又不能跟生命中的愚昧粗俗來妥協。赫敏妮深入分析哈里的內心世界,說哈里曾經是藝術家、思想家,充滿歡樂和信心,始終走在偉大與永恆的路途上,對生活中淺薄瑣碎的事永遠不會滿足。可是,生命愈是喚醒,愈讓人認清自己,需求就愈大,而苦難、恐懼與絕望也愈深,整個人被埋在其中,於是以前所瞭解、喜愛、奉為美麗與神聖的事物,和對人類、對崇高命運所具有的信仰,都成為泡影,失去了價值,信心乃漸漸窒息,而窒息是一種很痛苦的死法,這就是哈里不可逆的命運。由於哈里重精神輕物質,不喜歡酒吧和舞廳,嫌惡流行音樂,討厭政治,對政黨和報紙輕率而不負責的言論覺得無可奈何;對過去和未來的戰爭,以及如今人們所思想、所閱讀、所建立的事物,甚至像目前的教育,都感到十分失望。正因為對今天這個簡單、安逸、容易滿足的世界太過於苛求,是以在這個庸俗的社會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所。

哈里衷心認為,赫敏妮的見解何其透徹,簡直比智慧的人更了解生命。赫敏妮讓哈里明白了哥德及那些不朽人物的笑容,這種笑容是沒有對象的,是一種飄忽而澄澈的笑容,是一個真實的人在歷盡人世間一切苦難、罪惡、錯誤、情感與誤解,達到永恆與空無的天地後,所遺留下來的東西。哈里領悟到,那些不朽人物居住在無垠的太空,狂喜地沉浸於透明的永恆中,在地球外一個冰冷光輝與燦爛寧靜的天地裏,那裡沒有白天,沒有黑夜,也沒有時間的分割。赫敏妮可以說擁有了哈里所欠缺的一切,哈里對赫敏妮佩服得五體投地,需要如同生活藝術家的她來教他如何歡笑、如何過日子。赫敏妮的出現,打破哈里的孤寂,為他帶來新生命的轉機。

再者,沒有痛苦和快樂的生活,哈里同樣無法忍受,既然如此,他寧可在絕望中渴求決心與刺激,逃向歡樂之路。哈里不但赫敏妮學習交際舞,與赫敏妮介紹的另一女友瑪麗亞作愛尋歡,更與自己原本不屑的薩克斯風樂手巴布羅變成朋友,嘗試吸食古柯鹼,用以逃避內心的矛盾與痛苦。像這樣的四個星期生活,使得哈里改變了許多,似乎判若兩人。不過,生活的逸樂終究無法滿足哈里,讓他真正得到快樂,他心裡覺得自己背叛了以往奉為神聖的一切。哈里是喜歡跟瑪麗亞在一起的快樂,也十分感激,它就像雨後夏日中耀眼的陽光那樣可愛,但他懷疑那是不能持久的,這種快樂並不代表任何意義。它縱然使人滿足,卻只不過使荒野之狼暫時飽足而已,這種快樂畢竟不值得哈里為它而死。哈里在決定告別這追求短暫快樂的日子之前,與赫敏妮參加化妝舞會,接受巴布羅的邀請,離開現實,進入魔幻劇場,這是一個更原始、更真實,一個超乎時間的天地,藉此尋找未來人生的出路。

學會笑看人生

在如夢的魔幻劇場中,哈里遇見舊識的神學教授,諷刺的是,兩人都反對戰爭卻又毫無理由地以瘋狂殺人為樂,哈里發現自己內心暗黑的一面,原來任何馴獸師、將軍、狂人腦裡那些可怕、野蠻、邪惡、殘忍和愚蠢的念頭,他同樣也有。哈里觀賞馴獸師的表演,看著人與狼顛倒本性,察覺到人性狼性的可怕;逐一重演青春時期的戀愛故事,遍嚐以前因為壓抑而未能享受到的愛情果實;也忍不住殺了與巴布羅作愛後熟睡的赫敏妮,哈里想以自殺贖罪,卻因這樣的舉動缺乏幽默而被法官判處永生的徒刑,遭到眾人大聲嘲笑。

不過,在魔幻劇場裡,哈里找到拯救孤寂受苦靈魂所需要的東西,他遇到素所崇拜的莫札特,在兩人的對話中獲得了人生啟示。莫札特批評哈里是懦夫瘋子,由於希望被處死卻要多受十幾倍於死亡的痛苦,情願死而不想活,可是終究還是得活下去。

哈里推崇理性與人性,而且極力反對戰爭的殘酷;然他並沒有如自己所想的那般大義凜然,挺身而出接受挑戰。他自以為是個理想主義者,輕視這個世界,像是憂鬱的隱士、怒吼的先知,而追根究柢,他不過是個與自己妥協的,所謂中產階級的布爾喬亞。他終於知道,須試著改變自己,放棄原本的自我,只要心態改變,一切將變得美好,自己會更加平靜而沉默,在知識上、智慧上、技巧上都更準備充分,變得成熟。面對人生所有的一切,應懂得融入生活,讓哈里自己及荒野之狼結合為一個整體,乃至成為不朽。凡事順其自然,對於俗世或現代文明要能欣賞與接納,尊敬它背後隱藏的精神;若是有所謂的曲解,就以幽默一笑置之。

綜觀之,赫塞的作品向以思想取勝,直探人性的內在世界,其意義結構令人咀嚼回味,而《荒野之狼》的主人翁哈里猶如作家赫塞的化身,小說中的赫敏妮又是另一個哈里,彼此心靈相通;再者,魔幻劇場裡歌德、莫札特與哈里的對話也等同作者自問自答,或是「現實的我」在跟「精神的我」對話,試圖尋找生命的深刻意義,論述強而敘述弱,以藝術表現言,小說的趣味性也就明顯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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