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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上吐下瀉未必是食安問題?
2026/10/0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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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一陣子,臺北市陸續有學校爆出學生上吐下瀉的事件,而民主進步黨籍政治人物均見獵心喜地攻擊臺北市長蔣萬安,均要蔣萬安道歉負責,最近頻頻被媒體吹捧的沈伯洋,也主張要推營養午餐的專法,並說每個學校都聘請營養師進行每日午餐的查核。

不過,經查詢《美國醫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臺北榮總護理部健康e點通、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青心診所、康健的官方網站,還有優活健康網的相關論述,上吐下瀉最常見的成因是急性腸胃炎與食物中毒,主要分為感染性與非感染性兩大類。

感染性原因包含病毒性與細菌性感染,病毒性感染包含如諾羅病毒、輪狀病毒或腺病毒的感染,通常以「劇烈嘔吐」為前奏,接著出現水樣腹瀉,常伴隨頭痛、肌肉痠痛與輕微發燒。

細菌性感染包含如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或仙人掌桿菌,常因食用受汙染的生鮮、未煮熟肉品或保存不當的食物引起,症狀包含高燒、嚴重腹絞痛,糞便可能帶有黏液或血絲。

非感染性的主要原因,第一是食物中毒/天然毒素,包含誤食植物性毒素(如菇類、發芽根莖類)、動物性毒素(如河豚毒素)或化學藥物中毒;第二是藥物刺激,是指過量服用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s),直接刺激胃腸黏膜;第三是飲食或疾病因素,如嚴重的乳糖不耐症、食物過敏、胃輕癱(Gastroparesis),或是發炎性腸道疾病(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急性發作。

其他造成上吐下瀉的系統性問題,包括部分中暑、感冒、內耳不平衡、壓力焦慮或偏頭痛也可能合併出現嘔吐或腸胃不適症狀。

民主進步黨人、部分親綠媒體和網友,將臺北市轄內成淵國中、金華國中、北市大附中、民族國中、中山女中、景興國中、延平中學等學校之學生上吐下瀉的事件,一律渲染炒作為,因臺北市長蔣萬安失職而導致的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卻都忽略掉,上吐下瀉的成因不只一種。

譬如,我就有親戚遇過因中暑而上吐下瀉的狀況。

就好像樹木的枝幹、葉片有枯萎、腐爛、破洞,必須找有照樹木醫師,或者林業、樹木保護相關單位的研究人員或業務承辦來協助鑑定一樣,一名中小學生有上吐下瀉或其他腸胃不適的狀況,均應經過學校或醫療院所專門醫師診斷,依規定及程序開立診斷證明之後,若屬病毒或細菌感染、食物中毒/天然毒素或藥物刺激,那就要由衛生單位會同教育單位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單位進行後續查處,若是飲食或疾病因素,那麼有關單位就要宣導學校保健單位輔導該類學生就醫、休養。

而針對其中跟學校午餐較有關係的細菌感染、天然毒素的食物中毒案件,就我所知,公家單位處理的實務上,是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學校衛生法》為法源依據,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的衛生、教育、農業與政風單位等,聯合針對非直轄市立、縣(市)立學校的廚房、福利社進行衛生檢查,或者團膳業者稽查當日送來的午餐餐點進行採樣抽驗;國立的學校,實務上則由教育部相關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單位,就上述事項進行聯合稽查。

學校午餐稽查除了會查學校之外,衛生單位也會主導安排,會同教育、農業和政風單位,前往團膳業者的辦公室、工廠或廚房進行稽查。

在學校這邊,臺灣學童午餐目前主要有三種型式,第一是目前新聞媒體所報導的,由團膳業者或便當工廠供應的形式,第二則是由學校廚房烹調後,供應自家或鄰近部分學校,第三是校內員生消費合作社或福利社供應,而後面兩種形式,另有《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這部依《學校衛生法》第22條第6項條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來規範。

在實務上,就我所知是由校內特定教師、行政人員、所聘請之營養師或保健室校護,所擔任的午餐秘書來採購午餐食材或跟團膳業者、便當工廠接洽,並要留下完整詳細的紀錄及支用單據,以備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衛生、教育、農業和政風單位稽查之需,而直轄市或縣(市)教育單位派往公立學校或團膳業者營業處所稽查的人員,均為公職營養師。

至於沈伯洋近日參選臺北市長,針對臺北市這陣子校園食安風波所講的學校營養師,我印象中像彰化縣立花壇國民小學便有設置1位營養師,由營養師擔任學校的午餐秘書,而依照《學校衛生法》第23條之1第1項現行的規定,則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

當初如此定,我猜是立法者考量臺灣各校規模、財力之大小,還有經費預算之多寡有別,以致未必每間學校都有能耐或意願,來聘請一位專任營養師,而若要強制每個學校都設立營養師,那可能要由教育部或立法院提案修法,再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行政院長副署,而沈伯洋立法委員也當了好一陣子,但卻不見他有提案呢!應該是要選舉了,才臨時抱佛腳似地關心吧?

至於訂立營養午餐專法,我認為要充分考量的,就是要避免跟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學校衛生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等法令疊床架屋,要充分檢視這些法令不足的地方。而沈伯洋最近再提營養午餐專法,那麼,不知他是否已經充分地檢視,這四部法令在第一線的執行上,有何不足、窒礙難行的地方呢?

不過,關於民主進步黨人最近猛打的臺北市校園食品安全議題,從沈伯洋自決定參選臺北市長到現在,他在這方面的媒體發言,就如同其他的地方政府行政實務方面的議題一樣,用八個字來形容,都是「虛無飄渺,不切實際」,繞來繞去,明顯講不出在行政實務上的具體做法或可行的解決方案。

所以,我一直對部分新聞工作者、網友或節目主持人,對沈伯洋做出口條流利、邏輯清晰之類的吹捧論述斥之以鼻,現在是選縣市首長,不是演講家或辯士的比賽、評選,正如香港電影《97古惑仔:戰無不勝》中,陳小春飾演的趙山河(山雞)所說的這段臺詞:「說得天花亂墜有個屁用?依我看做最重要!」講話有話題性的人,不見得能做好實事,媒體以其說話方式便吹捧沈伯洋,委實誤導視聽、害人不淺。

而沈伯洋若真當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的長官,以他天花亂墜、虛無飄渺、不切實際、繞來繞去的講話方式,對內只怕會讓基層承辦困擾萬分,對外只怕會讓老百姓無所適從,最多是一些需要話題、流量的網紅或新聞工作者,會覺得他好罷了!所以我個人反對沈伯洋,不是如李怡貞律師所說清不清醒的問題,實在是覺得沈伯洋這個滿口油腔滑調,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傲慢自大卻裝暖男的人,不實在、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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