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臺灣大代誌】今年3月22日播出的單元中,另有一段提到,位於臺北市虎山山腳下的松山慈惠堂,內容以宮廟主委個人從沒有特定宗教信仰,到成為瑤池金母(即王母娘娘)信徒,進而主持一間宮廟的故事為主,而本文也仍以分享這間宮廟興建、營運的一些歷史,還有地理區位性質為主。
經查詢相關資料,松山慈惠堂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民國57年(1968年)。當年,瑤池金母欽點本堂開山宗師郭葉子堂主濟世度眾,翌年授命開堂設教,並蒙母娘賜名「松山慈惠堂」,此後以弘揚瑤門為職志,數十年如一日。
至民國68年(1979年),母娘靈示台北四獸山山麓現址為肇基廟地,同時鸞降務必儘早興建宗教文化道場並積極籌辦慈善公益活動,本堂上下不敢或忘,始有今日松山慈惠堂之一方淨土聖地。
松山慈惠堂目前主祀瑤池金母,俗稱西王母、王母娘娘,信徒尊稱為「母娘」。西王母兩側配祀玉皇大帝與地母元君。堂內另有財神殿、文昌殿、地藏殿、福德殿等從祀殿宇。大殿另有供奉四大天王神像,財神殿奉祀天官堯帝、武財神趙公明、文財神比干、石崇、沈萬三等神祇;文昌殿奉祀文昌帝君、至聖先師孔子以及魁星;地藏殿主祀地藏王菩薩,福德殿祀奉福德正神。
松山慈惠堂現址臺北市信義區中行里福德街251巷33號,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和【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國土測繪中心【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最新圖資,松山慈惠堂連同周邊停車場等附屬設施在內,涵蓋臺北市信義區福德段四小段87、87-6、133、135、136、136-1、137、137-4、137-5、139、139-7、139-9、139-10、139-11、139-12、139-13、139-14、139-15、139-16、139-17等20筆土地。
上述20筆土地,目前都是《臺北市都市計畫》內的土地,但其中除了福德段四小段四小段135、137-15、139、139-4地號等4筆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宗教特定專用區外,其餘16筆土地的使用分區均係保護區,都市計畫保護區屬於《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定義的農業用地,故有農業用地違規使用的疑義。
再綜合華藝線上圖書館、臺北市政府及其所屬地政局官網的都市計畫相關資料,臺北市的都市計畫實施可追溯至臺灣日治時期,近代都市計畫的奠基始於1932年「大台北市都市計畫」的制定,法制確立期則始於1937年4月1日,而臺北市現行士林、北投、內湖、南港、文山以外的舊市區,建築管理係於民國45年(1956年)5月4日實施,《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初始版本於民國65年(1976年)2月6日施行,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於民國72年(1983年)4月27日施行,松山慈惠堂初始興建的時間,是在臺北市舊市區建築管理實施之後,而之後於今天的地址建廟,則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施行之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施行之前。
由於《臺北市都市計畫》其實也歷經多次通盤檢討,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就我所知,有涉及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的調整,所以倘若松山慈惠堂目前歷史記載的兩次興建事件,倘若確證是在周邊土地被劃為都市計畫保護區之前,就在領有建築執照之下興建,那就非農業用地違規使用。
但若是在當地被劃為都市計畫保護區之後興建,則可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及臺北市政府所定相關裁罰基準來裁罰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而後續松山慈惠堂若有在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擅自興建建物,也是以相同規定裁處。
另外,松山慈惠堂也位於山坡地的範圍,不過兩次可查到的興建歷史事件都早於《水土保持法》初始施行的民國83年(1994年)5月29日、《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初始發布的民國85年(1996年)8月6日、《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初始施行的民國93年(2004年)9月2日,故這方面主要是倘若松山慈惠堂周邊土地發生土石流、大規模崩塌的狀況,經證實是過去建物整地施工不當,或者後續未經申請便擅自整地施工、未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那就可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依照《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罰,並命令限期改善。
再者,松山慈惠堂也位於依照《民用航空法》、《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所定義的建築禁限建管制範圍內,而且是松山機場日治時期1936年初始啟用、民國42年(1953年)6月2日《民用航空法》施行之後方有初始興建,而現址興建則更晚於民國63年(1974年)10月25日《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初始施行的日期。
所以,松山慈惠堂民國57年(1968年)初始興建時,建物規模亦須符合《民用航空法》,爾後民國68年(1979年)於現址興建時,建物規模還須符合《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