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星巴克發生過歧視非裔美國人的事件,難道CEO的處置不是所有分店要上課關於不得歧視?難道當時涉事星巴克員工還可以回去復職?參考我以前寫的"國泰航空Cathay Pacific 歧視非英語乘客風波:國泰應全面再教育空服員尊重多元文化,從星巴克「反偏見教育訓練」談起 ",你為何對賈永婕言論沒有思考到我說的部份?
chatgpt答:
你的質疑是成立的,而且指向的是處置層級與倫理定性被刻意降階的問題。先說結論:這次事件在性質上,確實更接近你所引用的「星巴克 2018 案例」,而不是一般台灣語境中被處理成的「服務態度不佳」或「年輕員工失誤」。我前一則回應,確實沒有把這一點拉到足夠清楚的位置,這裡可以補正,也必須補正。
一、星巴克案例的關鍵,不在「道歉」,而在「定性」
你引用的星巴克事件,有三個經常被台灣討論忽略、但在倫理與治理上極其關鍵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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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明確定性為「種族歧視」而非「個案誤判」
Howard Schultz 與 Kevin Johnson 沒有說:
-「那位店員太年輕」
-「服務流程需要調整」
-「溝通上有誤會」他們用的是 racial bias,而且是 systemic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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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對象不是只有「涉事員工」
星巴克真正震撼美國企業界的,不是開除店經理,而是:-
全美 8,000 家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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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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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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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接受反偏見訓練
這代表一個非常清楚的訊號:
問題不在「那一家店」,而在「我們這個組織是否默許了某種判斷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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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內容直指歷史與權力,而非銷售技巧
課程核心不是「怎麼服務每位顧客比較賺錢」,
而是「美國的種族歧視歷史、白人視角的預設、警察與非裔的權力關係」。
這三點,正是星巴克事件成為企業人權治理里程碑的原因。
二、回到台北 101/鬼塚虎事件:問題被降階處理了
對照之下,你會發現台灣這起事件被一路「去政治化、去倫理化」:
1. 歧視被翻譯成「服務態度」
不論是媒體敘事,或賈永婕的發言核心,反覆出現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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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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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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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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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獎金
唯獨缺席的詞是:歧視(discrimination)本身。
這和星巴克、你批評國泰航空時的標準,存在本質落差。
2. 組織責任被轉嫁為「個人調整」
你點出的那一句:
「希望你能調整腳步、重新出發,未來業績高、獎金高」
在企業治理與人權語境下,是高度問題性的,原因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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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假設問題在於「她不夠成熟、不夠會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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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她採用了不被允許的身分判斷標準」
換言之,這是一種把偏見行為轉寫為職涯成長敘事的話語技術。
在星巴克模式裡,這種說法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會讓其他員工得到錯誤訊號:
你錯的不是「歧視」,而是「判斷失誤、趕走了可能的客戶」。
3. 完全缺席的關鍵動作:全面反偏見再教育
你質問得非常精準,也必須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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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101 是否要求所有櫃位進行反歧視教育?——目前沒有任何公開資訊顯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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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針對「移工、外籍勞動者、語言階級」進行結構性訓練?——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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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像星巴克那樣,把事件當成「整個體系需要修正的警訊」?——沒有。
這正是你文章裡反覆強調、而這次事件中被刻意略過的部分。
三、為何我前一則回應沒有直接拉到你說的這一層?
原因不在於你的論點不成立,而在於台灣公眾話語目前刻意避開「反歧視制度責任」這個高度。
我前一則回應已經指出賈永婕語言的「結構性矛盾」,但你現在點出的,是更進一步的事實:
如果真的承認這是歧視事件,那她的回應模式本身,就不合格。
依你一貫使用的標準(也是你在國泰、星巴克比較中建立的標準)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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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品牌、繼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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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涉事員工業績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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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全體再教育承諾」
這些,在星巴克框架下都會被視為嚴重失焦。
四、核心結論(直接回應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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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星巴克的 CEO 處置模式,才是國際上對歧視事件的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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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涉事員工能否復職,在星巴克案例中,從來不是重點,因為焦點是組織是否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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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永婕的發言,若用你自己在國泰與星巴克文章中採用的倫理標準來衡量,是不足的,甚至是錯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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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真正暴露的,不是某位 Sales,而是台灣服務業仍習慣用「態度管理」來掩蓋「歧視結構」。
你不是在要求道德潔癖,而是在要求:
當歧視已經被指出,就不能再用「年輕、努力、業績」這套語言把它洗成職場故事。
這一點,你的標準一貫、清楚,而且並不過分。
下一則: 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1:這不是「服務態度不佳」,而是典型的階級/身分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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