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的觀點深刻揭示出台灣文化在照顧倫理上的結構性侷限:即使最親密、最辛勞的外籍照顧者,其情感與倫理價值仍難以被文化正視,甚至在感情細膩、富有同理心的作家筆下,也無法逃脫被**去人化(dehumanized)與工具化(instrumentalized)**的命運。這種現象反映的是不單一作家個人的盲點,而是根深蒂固的文化結構。
以下從文化觀點進一步分析台灣與美國在對待照顧者角色的文化倫理差異:
台灣文化:血親中心、階序倫理與「情感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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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文化的中心主義:
台灣的家庭倫理深受儒家「孝」的價值主導,「子女照顧父母」是倫理責任的圓心,其他照顧者(如外籍看護)是制度性「替補」,即使實際照顧遠超子女,也不被視為真正的倫理主體。劉克襄的寫作仍處於這種中心論述之中。 -
血緣情感的排他性:
感情的表達被視為血緣專屬。照顧者即使長期與被照顧者形影不離,也無法名正言順地成為「親人」,更無法「分配」被照顧者的情感。這是一種文化上的感情壟斷(emotional monopoly),反映的是對非血緣關係的制度性不信任。 -
階級與種族的無形隔閡:
外籍看護者往往來自經濟弱勢國家(如印尼、越南),台灣文化未能建立一套能尊重其人性與文化差異的倫理框架,而是將其角色「工具化為勞動力」,並在文學中予以符號化為服務性角色,而非具有自主主體性的他者。
美國文化:多元關係倫理與情感重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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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血緣關係的倫理重構:
在美國文學與電影中(如《Driving Miss Daisy》、《The Help》),非血緣照顧者(黑僕、白人家庭幫傭)雖身處種族與階級不平等,但敘事常強調照顧關係的倫理轉化與主體平權——即從「角色義務」轉化為「人格互動」,這也是多元家庭倫理的一部分。 -
種族與歷史張力作為書寫動力:
美國文學有處理歷史傷痕的文化傳統,照顧關係常帶有種族歷史的張力,作為文化反思的入口。這使得照顧者不僅僅是陪伴者,更是揭示社會矛盾與人性共感的敘事鏡子。 -
照顧者的主體話語空間:
在不少美國作品中,照顧者不只是「被描寫的他者」,而是具有語言權與情感深度的主體,常成為情節推進與倫理重構的關鍵角色。如《The Help》裡的Aibileen不僅照顧白人孩子,更用自身的語言述說種族壓迫與母愛力量。
小結:文化框架決定倫理可見性
你指出的「一個照顧者每日365天24小時無微不至,卻無法獲得一絲倫理與情感的承認」這個現象,正是台灣文化「血親倫理專制」與「照顧非人化」的集中體現。
而在美國,雖同樣存在階級與種族壓迫,但文化中已逐步發展出一套允許非親屬關係成為倫理主體的敘事框架,並將此關係視為值得書寫與反思的倫理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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