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誠實的代價
2016/08/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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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土耳其辦事處一名官員騷擾事件,本來是一件微不足道的新聞,一名外國人士,酒後失態、鬧事和前往取締的警方人員發生衝突。這種酒後發瘋、鬧事的新聞,任何一個國家皆是司空見慣,但事件的問題,主角是一名士耳其駐台官員,事件發生後,土耳其辦事處致電,我方的中央官員要求掩埋事件,我方中央領導,便命令轄區的00派出所,不得起訴相關的刑事責任,恐怕最嚴重的罪責是「擊警」,而非騷擾。
整個新聞事件,顯現的真正問題是掩埋事實,所涉及的「權力濫用」--土耳其官方與我方官員,雙重權力的不當使用。土耳其的駐外高級官員(我相信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如此),必然是精挑細選,人中的龍或鳳,才能代表國家,帶領團隊駐守她國,他們的一言一行,處理事件的手段與方法,代表著自己的國家與個人榮譽。主管人員,為掩埋下屬,不適當的過犯,自己卻甘願背負更大的過錯,濫用公使權力,淪為共犯,其實已經有辱他的職位,職務與職份,公使最大的職責是保衛自己國家的清譽和忠貞報國。這一事件,不禁令人質疑,土耳其駐台代表的人格與品德操守,這樣的人是否,適合代表土國駐台,這不是台灣民眾能評論的,但它表現的是一個國家的國格、價值與理念。
我國中央官員的行為,更是令人難以理解。民進黨是一個長期訴求國家與社會正義的政黨,這一次土耳其辦事處的事件,(據說是總統府)中央官員,因為一個辦事處官員的過失,犧性本國人民,擁有的法律保護權,公務人員的執法權…出賣自己的國民,辱沒國格,違反執政黨數十年來追求的社會正義和公平的政黨價值與理念。這整個事件損失最大,恐怕是兩國顏面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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