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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2016/03/3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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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小燈炮的事件仍在發酵,朋友相聚會談及此事,這社會真是病入膏,似乎沒有任何人需為不斷重演的社會悲劇負責。事件發生後,某位官員說精神疾患的問題是無法強制就醫,病人自行停藥…。這真是單純的法律制度問題,醫療問題?難道通過強制就醫法和強迫服藥,便能社會太平,夜不蔽戶。

昨晚九點的某新聞節目,訪問一位名法醫,他說患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之前額頁切除,患者仍可正常生活在社會環境,但社會群眾,便可生活在無暴力攻擊的恐懼中。今天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人權社會,我們能如此行嗎?這種粗暴行徑比那拿刀、槍殺人者,更高尚嗎?這是解決整體社會的喪德敗行,道德淪喪的現況良方嗎?另一名嘴節目,評論罪不及罪犯者的父母。老夫認同,我們的社會已脫離,封建時代的罪連九族的威權壓迫,但我們必需承認罪犯的產生是一個社會教養的產物,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最重要的教養責任者,他們無法推委任何的關連責任。

   我們談社會現況的改變,必需從根源著手,這便是家庭教養,學校教育,社會風氣(文化)。你我給予新生代的身教、身教、身教、典範、典範、典範的學習是甚麼?常言道,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治本的方法是需要時間,更需要得法,才能事半功倍。難道眼前的問題是無解???!!!

   多年前在美國佛州,某日深夜,老夫在一棟建物外,遇見對門的鄰居,一位女孩(大二學生),她是一位白人,帶著點高傲,平日相遇,她從不和老夫打招呼。那晚她一手拿著栓狗的鍊,另一手拿著一個hammer,主動走來(四周的人以奇異眼光看著我們),說有人抓走她的狗,並想殺害她。當時我的直覺告訴我,不妙,但不忍心,捨棄那女孩。我建議她告訴家人此事,並陪伴她撥打公用電話給她的哥哥(住在離我們城市6-7小時車程的地方),經過電話的討論(我的底線是不帶女孩回我家,哥哥無法妥善處理,便通知校警),女孩的哥哥是安排友人接走女孩(從此我未再見過她)。數天後女孩的父母(住在麻省)親自趕到,據母親的轉述,女孩當天是吸大麻,造成幻想,她是高2開始吸,家人全被蒙在鼓裡。她們已把女孩送回麻省接受相關的治療。老夫今天談此事,目的是想問,我們的父母如何處理、面對孩子的吸毒問題,社會大眾是如何回應眼前的危機?我們的戒毒機構是何種水平?

   身為吃公糧的僕人(public servant),是否有權利說,因為…所…,責任非我未能把事做好。假如工作能單靠口舌論斷辦妥,傳統社會的三姑六婆、四叔八公的當官,更能勝任(官字兩張口)。當官的沒有自醒、自問、自悔、改進的能力, 將人強制就醫、灌葯是解決之道,是治療社會問題的良方嗎?古有名訓,士大夫之耻,無耻矣!醫療能解決一切問題,我們只需多蓋精神病院(乾脆規劃一個精神病患收容小島),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容許老夫提出二個問題—1)精神病患單靠服藥痊癒的機率是多少?2)我們希望精神病患,永遠被隔離於社會,還是能回歸社會,成為社會的正資產。我們的希望是讓輕度的精神病患,一步一步的邁向中度、重度、極重度的狀況,until…。老夫必需追問我們的士大夫,該有所為而未做的是甚麼???雖然老夫是有些想法,但不在其位不謀其事,更何況領公糧的士大夫,自認錯不在他,市井小民何需多言,僅需使用我這破碎的口舌論斷,論斷再論斷,突顯我的能力,我的高尚,我的手潔心清,我的聖潔無瑕,哄抬自我的身價。論斷無罪、無責;論斷飛翔,飛翔吧!論斷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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