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無關廢死?
2016/03/29 09:37
瀏覽818
迴響1
推薦4
引用0

看了一整晚的新聞,很難同意廢死的主張﹗

但重點無關廢不廢死?

人家說預防重於治療﹗

這個社會很多元,不能保障每一個人都可以安全,但卻都渴望更安全。而渴望的同時,又不希望自己和親人的「人權」被侵犯﹗

而在討論人權的過程中,過度集中在被侵犯人權者的基本人權,往往忘了被此人所侵犯的人,其人權何在?

我是從事過工安的人,深知「危險」必須被鑑別、標示,再加「風險評估」,才能有效地預防。但這「鑑別與標示」若是用在人的身上,便有侵犯其「人權」之虞。

工安的預防五階段,套用在此,從源頭的「危害者」阻絕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那「死刑」就有其存在的必要。不過,侵犯到危害者的「生命權」。

其次是「警示」,把「具危險」的人標示後並警示,也是「降低」危害的方式之一。但這還是侵犯到具危險者的「公平對待權」。

因為,這會牽涉到立場問題。

如果,你也是「具危險者」?那你不渴望「公平」?

如果,你是被危險恐懼者,你不渴望「更安全」?

回到工安,這必須溝通到有共識,執行才不致造成更多的怨懟,產生更多的「具危險者」。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公共議題
自訂分類:抒懷創作
上一則: 那種感覺回來了?
下一則: 長者風範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 :
1樓. 中華雲
2016/05/12 09:38

其實,我最近與一位有精神疾病瘉後的同仁相處,總是感覺他的症狀有隨時復發的機會,搞得我自己精神都開出問題……壓力超大的﹗

換成「安全」的議題。

本來只是「他」有問題,變成我也快出問題,這樣的「風險」為何要我去承受?

所以,只要判死刑的流程要注意有無冤獄,不要錯判……

個人支持判死刑並應設定何時執行……否則權利又放到法務部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