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主因,根據目前相關的線索,皆指向是李長榮化工當天輸送時外洩的丙烯肇禍。第一,輸送丙烯的時間點與民眾報案的時間點完全吻合;第二,通話 紀錄顯示,負責輸送的華運倉儲和負責接收的榮化兩端,確曾發生丙烯未送達的問題;第三,檢方已在民眾最早發現異味外洩地點的地下涵管找到榮化管線的破漏 處。至此,李長榮化工恐已責任難逃。
接下來,必須討論的新爭議點則是:當天的管線為何會破漏?責任歸屬在不在李長榮?對此,榮化連日來的說法有二:其一,可能是鄰近工地的施工不當導致管線破裂,(諸如附近的市府輕軌工程);其二,該管線的維修保養責任在中油公司,而非李長榮。
然而,比對檢方在涵洞內發現的管線缺漏口,是一塊「方形金屬補丁」脫落,不似受其他工程外力影響所致,而比較像是老舊失修。如果先前已有過修補紀錄,平日 更須勤於保養檢修,但榮化似乎並未盡到責任。而中油方面則聲明,該管線所有權卅年前由中油轉讓給榮化,產權各有歸屬,應該各自維護保養,中油與榮化從未簽 訂代為維修合約。如果上述事實皆無誤,管線破損導致丙烯外洩,榮化的責任將無所遁逃。
這麼大的災難,完全是一場人禍。李長榮化工是年產值五百億元的上市公司,但它應對外界的質疑卻一再推託,看不出它的社會責任感。當夜在氣爆之前,該公司執 行接收丙烯的人員或許不知市區發生氣體外洩事件,因而雖察覺壓力流失,在與華運聯繫之後,又繼續輸送丙烯;這點,不能說該公司有肇禍之故意。然而,在華運 領班告知二聖路有氣體外洩事件後,雙方關閉輸送閥門,不久即發生連續爆炸;此刻,該公司應心知肚明是自己的丙烯闖禍,但其連日來的表現卻荒腔走板。
從另一端看,榮化固然責任難逃,這並不表示高雄市府在救災防災處理上沒有誤失。首先,在市府列管的地下管線中,並無榮化這條管線之記載,顯示其消防及工務 管理基本資料缺漏不全;其次,市府在最初三小時的處理過程中一直誤判形勢,以為是瓦斯肇禍,最後向具有專業能力處理有毒氣體的環保署南區應變隊求援,已延 誤時機;第三、在爆炸前一個小時,消防局曾要求中化和中石化切斷管線輸送,卻獨漏禍首榮化,這是因應錯謬;第四、在市民不斷報案申告災情時,市府「市民服 務中心」卻一再敷衍,謊稱「情況已經控制」,這種愚民策略根本是草菅人命。
不僅如此,氣爆造成如此重大的傷亡和損失,也反映了高雄市救災系統的缺失,指揮上幾乎沒有縱深可言。從現場看,只見眾多打火弟兄在前線奔忙,用的就是最傳 統的噴水方式,這對付瓦斯外洩或許有效,應對丙烯卻是火上加油。因為丙烯比重較大,不像瓦斯可以隨空氣逸散;不斷噴水,只是將丙烯帶向下水道四處溢流,反 而擴大了受害面積。我們好奇的是,當消防隊員在火線奔忙時,在後勤指揮、調度、研判的長官可曾想到他們的安危?可曾考慮到當地居民的風險?如果有的話,為 什麼現場不見有效的封鎖,也未疏散過往人車?市府官員一直責怪榮化在輸送丙烯異常時未曾通報,事實上,相關法規上並無強制通報的標準作業準則。
這次氣爆發生至今,死亡人數還在累增,失蹤的兩名消防隊員也尚未尋獲,包括災害路段地下還有另兩百六十噸丙烯有待處理。可知,要踏上重建之路,仍很漫長。 無論如何,隨著證據不斷浮現,該承擔的人、該追究的行政疏失,都不能逃掉責任;也因此,李長榮化工和高雄市府都必須認真釐清真相和因果,拿出肩膀扛起責 任。除此之外,中央和地方之間對於各種管線的管理及分工,如果還有「幽靈地帶」,也請徹底劃分清楚,不要用政治口水或耍賴手段來轉移焦點。
災難有多麼重大,責任就有多麼沉重,這是無可逃避的事。對比之下,一個小小的管線缺口,少數工作人員的敷衍了事,或者一群官僚的漫不經心,就可以釀成難以彌補的災禍。要問的是:歷經這場刻骨銘心的痛,大家學到了什麼?
高雄大氣爆造成嚴重死傷,固然與丙烯外洩,卻持續要求供料的李長榮化工有關,但專家認為,災害應變相關單位一連串輕忽誤判,也是釀成慘劇的原因。
回顧氣爆發生經過,七月卅一日晚間八點四十六分,消防局獲報前鎮區凱旋路與二聖路口路面冒白煙,有濃厚「瓦斯味」,消防隊員灑水稀釋,判斷瓦斯、天然氣比空氣輕,應會四處飄散,與地面上冒著一大團白煙不同,於是請求石化業者及環保署南區毒災隊到場辨識氣體。
據榮化與華運對話日誌,華運九點卅分發現丙烯管線外洩並關閉閥門,榮化卻要求持續供料。十點廿分,崗山西街水溝蓋連續炸開、噴火,市府仍未採取疏散措施,直到毒災隊趕抵檢測,排除是瓦斯後,不到五分鐘,晚間十一點五十七分發生連環大氣爆。
「危險辨識錯誤,只會讓居民沒時間撤離,害救災人員送死。」九二一大地震現場指揮官、現任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副教授唐雲明指出,依照國際化災處理 流程「HAZMAT」(危險物品災變應急部隊),現場處理首重危機辨識,雖業者涉嫌隱匿通報,但光是整條街都噴出火焰、持續冒煙,應能推判氣體殘存管線、 氣爆有可能擴張,當下就必須確認所有管線業者關閉閥門,怎還會出現偷送料的狀況?
其次,居民驚恐躲避、甚至發口罩,已感受到危險,但劃設警戒區後,卻沒優先撤離居民。
按照國際化災搶救模式,危險區域劃分後,居民應該撤離至上風處,並透過化災聯防,要求業者派員與防護器具、儀器進駐。從處理狀況來看,一開始外洩、街道噴火、到連續氣爆,這兩、三小時內,居民不知所措,周邊街道照常人車往來,最後只能驚恐亂逃。
再看業者,徒有專業人員及偵測設備,卻置身事外,只由打火弟兄用傳統方式灑水稀釋,以他們的裝備與作法能應付嗎?
案發時,應變單位的資訊不正確、輕忽誤判,釀成重大災情;案發過四天,最令人擔心的是─地下管線仍有兩百多噸丙烯,周邊居民活動如昔,若不幸再發生爆炸,後果難以估計。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847798.shtml#104 簡文鴻 ·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還撤離勒,這篇根本再誤導,這次死亡的都是在馬路上的,說撤離是要讓死亡人數從20變200或2000嗎?
李家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世新
只當火打,缺乏危機意識,哀哉!
113樓幫民進黨高雄市長陳菊市政團隊護短到沒良心了! 明明是市府報案接電話值班人員沒危機意識, 公關大事化小的回覆, 誤導當地民眾沒事, 天佑高雄, 沒像板橋多年前爆炸威力大到炸毀多棟民宅, 但事實上, 高雄市府的主管只當普通氣體外洩處理, 害死第一線的消防隊員與警察,以及里長等無辜路人, 因為當地沒拉封鎖線, 沒管制交通 你胡說些什麼? 市府並沒通告當地路人與未打電話的其他民眾回家睡覺!
呵呵~睡菊市府沒有誤判啊,1999不叫大家回去睡覺覺嗎?出事的都是還沒回家的!!
115 樓 columbo 發言於2014-08-04 21: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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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別以為妳板著個臉就可以逃避責任.沒那麼便宜的事!
第一:先該下台謝罪.再問妳的職務疏失!
採集氣體花了一個半小時也太久了!對於分分秒秒都在洩漏的氣體,這是太大意了!不到九點就已經多處噴發,為何還讓人車進入危險區域?
李長榮的人都能到現場會勘了,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叫他們關閉閥門?
老實講,睡菊的臉書不可信,沒有臉的人哪來的書,不如去查監視錄影帶,搞清楚她睡了幾個鐘頭才搞成這樣。
105 樓 sky2007 發言於2014-08-04 1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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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睡菊自己的臉書寫的:
一、第一時間大量警義消趕赴現場: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03年7月31日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不明氣體噴發,消防局立即派遣大隊長王崇旭、中隊長黃世華率瑞隆、苓雅、前鎮等分隊各式消防救災、救護車輛,合計58人前往現場搶救,並立即通報各級長官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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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睡菊不到九點就接到通知了,那麼,幾點她到救災中心指揮的?接近十二點發生的大爆炸,他有三個小時的時間來判斷,他都在幹什麼?
107 樓 ma94 發言於2014-08-04 19: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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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直斥榮化根本漠視丙烯洩漏事實。 但榮化辯稱他們以為是泵浦異常,再測試又正常,才恢復送氣。
敝人認為 關鍵點在榮化是否知道夜 8 點開始,滿街都是瓦斯味?如果不知道,消防局.環保局為何不通知他們?一共才三大廠:中油、中石化、榮化。消防局獲報後,為何不緊急查詢三大廠?看誰在泵料?黃金三小時,錯過了。
公司名稱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 10,0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 8,532,423,680
代表人姓名 李謀偉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小港區中林路3 號
97 樓 cocomo 發言於2014-08-04 18: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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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樓 undoublt
李長榮化工,總部目前設在高雄。 它網頁還沒改,但網路有人找到這公司在經濟部的登記已經改在高雄了。 所以扯台北是?? ===================== 轉移責怪高市府的焦點啊
1 樓 jimbo88 發言於2014-08-04 04:55:42 1 38
唉...還在打綠,如果當晚撤離居民,只會讓更多人陪葬啊,經濟部管轄的石化廠不配合,消防隊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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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為陳菊護航
當晚有3個多小時可以從容撤離居民
高市府就算不撤離居民
至少也應該封路管制人車進入
請問高市府有做嗎?
花媽,凡那比風災妳躲在官邸睡大覺,這次氣爆你又躲到哪裡睡大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s1U_EgVwXY
記者:多久之前就請他們先關起來了?
里長太太:我九點多就一直打電話,他們都聯絡不到陳菊,搞到今天這樣,怎麼辦啊?
94 樓 FF123FF 發言於2014-08-04 17:4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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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母公司確實在台北 而且子公司所在地雖改登記到高雄 但歸經濟部管
10 樓 lgigida 發言於2014-08-04 05:4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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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連地下管線圖都拿不出來,在野時雞蛋裡挑骨頭的那股勁到哪裡去了?
高雄市府負責工業安全的相關部門,該督導的不督導,該檢查的不檢查,這些管路不是任內鋪造的裝不知道!還是拿了好處就不聞不問啦!市長陳菊不是草菅人命是甚麼! 搞甚麼鬼民粹,遊行,暴動,拜訪共匪,靠攏輸誠的餘暇,對人民多一份關心,對工安多一份督導,就不會是這個場面!
有些概念還是有人不清楚或不願面對!
台灣哪個地方可以讓業者不經地方監管單位審核批准而任意挖埋管線? 答:"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讓業者不經地方監管單位審核批准而埋設管線! 地方監管單位核准埋設管線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主要依據監管單位所必須掌握到的完整管線圖資! 如果地方監管單位必須掌握到的管線圖資不即時不完整會如何? 答: 1.他方業者埋設管線若有挖損或因而發生公安意外時,業者不需付完全責任. 2.地方監管單位無法有效掌握管線業者所必須負責的管線維護情況,也會讓業者的危險管線成為一條條不定時炸彈!
氣爆主要原因: 不重安全, 偷工減料!
全世界各國, 全台各縣市, 都埋管線,只有高雄爆!,還胡說八道!
請問高雄市長、副市長及一級主管;執政這麼多年,有下過地下污水道幾次?或開會檢討地下管線的安全問題的會議紀錄? 請速交檢調備案! (請勿做假!)
高雄市是一個石化都市,消防人員應該有這類的人員器材準備與訓練,事後證明完全沒有,消防人員早就發現 地下管線有大量漏氣,還有噴火,以他們專業的素養,難道不知道會有氣爆的危險?居然會使用灌入大量的水企圖來壓制漏氣?以至於大量丙烯被壓制衝到下水道涵 箱,造成爆炸。這次大爆炸消防人員知識與訓練雙缺,消防局長與隊長都應該負責下台,並且應該國賠,因為他們應該為不該產生的爆炸負責。還有他們的專業性有 待加強。
看到網路上對陳菊處理明快好棒棒一片讚賞,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這種百分之百的人禍,還處理明快很棒?
如果這事發生在台北,消防局長早就因為那三小時空白而被砲下台了
才不會有啥救災很快/處理很棒/48小時沒闔眼這種鬼話出來
因為這種人禍根本不該發生
能拿自己的命去幫政客護航,也真的是世界第一了
我只能說,南部人對於自己縣市首長的標準還真低
難怪飆車橫行,犯罪率最高,沒事還要被炸
幸好我不住在高雄
50 樓 fprc100 發言於2014-08-04 09: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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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瓦斯探测器在日美网站一万台币就可买到。
石化重镇高市消防单位竟然没有? 劉炳志(业余网拍)
1 樓 jimbo88 發言於2014-08-04 04:55:42 唉...還在打綠,....... *********************************** 網友看過這篇【華視新聞】報導嗎??? ------------------------------- 通報怪味遭輕忽 推責.疏失釀巨災 2014/08/02 12:00 綜合報導 地區:高雄市報導 高雄氣爆事件死傷慘重,但也許多一些留意,悲劇就不會發生,因為事發當晚八點多,就有民眾聞到奇怪氣味,通報1999市民專線,不過市府態度敷衍,說已 經處理好了,打發民眾,環保局進行採樣,一直無法判斷外洩的是什麼氣體,錯過關上管線的第一時間,氣爆才會一發不可收食。 .......
55 樓 malover 發言於2014-08-04 09: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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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 從 9PM~12PM 2~3km 多的 地下下水道系統 連環爆!
54 樓 hhmmcc 發言於2014-08-04 09: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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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些資料應該都是從民進黨立委記者會上噴出來的,怎麼這次一個名字都沒見到。
29 樓 nanmerican 發言於2014-08-04 07:48:48 由陳菊帶領的高雄市政府在氣爆前一連串的失職,不是輕忽,在氣爆後又是一連串的卸責,....... ************************************** 網友看過這篇【聯合報╱記者郭逸君、胡宗鳳、陳崑福/連線報導】 嗎??? ------------------------- 早點關閥門…不會這麼慘 【聯合報╱記者郭逸君、胡宗鳳、陳崑福/連線報導】 2014.08.02 08:36 am ......................... 「高市藍綠陣營昨口徑一致」,直指「高市府危機處理失當,是氣爆擴大的主因」。 「民進黨高雄市議會黨團前總召集人洪平朗指出」,氣爆前,許多住戶都聞到濃濃的瓦斯味,三小時處理過程中只能消極灑水,民眾通報一九九九的答案也是敷衍、互踢皮球,「高市府處理重大公安意外缺乏經驗和能力,包含SOP、管線分區閘口設計等,都讓人捏把冷汗」。 ..............
尸位素餐,手上有權利應該掌握狀況的高雄市消防局的責任很大,三個小時毫無作為,蓋孔噴火,也毫無作為。主張高雄市消防局長應該撤職查辦。
「看不見的危機」。2001年5月的汐止東科大火,延燒35個小時,受災廠商包括宏碁等園區內200餘 家。起火點的A棟3樓原本火勢在上午被控制,部分消防人員返回。卻未料高溫在大樓「管線間」悶燒,當晚7點左右大火又竄起,擴大蔓燒至隔日,最後該棟25 樓全燬,波及B棟、C棟。
救難專家掌握「看不見的危機」下的關鍵時刻。當時小組急電各「地下管線」廠商,知若爆炸的嚴重性,人車應可在一兩小時內撤離。
工業都市
卻沒想到管控工業傷害
還要懲處別人
捫心自問一下
日月光汙染
復興航空
丙烷爆炸市區
市府官員其無責呼
打狗好住嗎?
歸根究底,『公權力』不彰.
有『公權力』,消防單位可在第一時間通知管線使用單位停止使用並要求派員會同檢測.而非由消防單位確認何種氣體或何處洩漏. 沒『公權力』原因,太多各級民代『關說』.
由陳菊帶領的高雄市政府在氣爆前一連串的失職,不是輕忽,在氣爆後又是一連串的卸責,高雄人如果還把她當成花媽而不是巫婆,還有苦日子好過。
慶幸如此劇烈的爆炸
居然沒有炸毀其他危險油氣輸送管線 否則後果實在難以想像 希望這部分已注意防範了
至少要管制人車進入氣體噴發的危險區域吧!傷亡的人都是路面上的行人,駕駛人,甚至於是到場救災的消防人員,高雄市政府都難辭其咎!!!
陳菊只擅長----出事的時候,就把責任推給中央吧?????還是睡覺?????做表面功夫?????地底下就管不到?????還五星級市長呢?????
22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6: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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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串的輕忽誤判 高雄氣爆慘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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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根本就沒判斷。
檢察官還要去查扣高雄各個知名酒店的監視紀錄資料。
那晚是星期五吧!
39 樓 wltang 發言於2014-08-04 08:4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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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真好當,天災人禍都沒事,只要負責放煙火.
38 樓 ocean9 發言於2014-08-04 08: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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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的高雄市政府沒有任何責任?
都市規劃更新也是中央經濟部的責任? 高雄市政府一點責任都沒有? 高雄市政府的官員們還在推, 還在睡嗎?
如果是北市,綠媒一定罵執政20年連地下管線都搞不清楚,官僚殺人…
如果是北市,綠媒一定罵至少要管制人車進入氣體噴發區,官僚殺人…,下台
如果是北市,綠媒製造的凡廷英雄一定罵官僚殺人…,市長下台
如果是北市,綠媒上常出現的綠民代一定批五星級市長是騙人,下台
如果是北市,紮篷罵大巨蛋移樹拓寬道路的民進黨護樹強迫者定逼市長下台
如果是北市,…
氣爆主要原因: 不重安全, 偷工減料!
全世界各國, 全台各縣市, 都埋管線,只有高雄爆!,還胡說八道!
48樓y4325 發言於2014-08-04 09:11:52 8 1
政府帶頭放煙火!!尤其101化幾千萬放煙火。 可憐的台灣天空 。看看新加坡可以放煙火嗎?他們過得好好的。 ============================================================ 48樓y4325的好好笑耶! 要罵也要罵對人好嗎? 這101化幾千萬放煙火關政府甚麼事情呢? 101化幾千萬放煙火的錢又不市政府出的錢啊! 101第一次放煙火應該是在民進黨執政扁政府的時候放的, 那次是"sony新力公司"(48樓y4325應該知道是哪家公司吧!)出的錢喔! 去年102年市Nu Skin所出的錢, 人家老闆還租1整個餐廳犒賞員工看煙火間吃飯耶! 48樓y4325的羨慕人家嗎? 101的煙火是企業拿來做廣告用的啦! 連韓國三星都想拿錢要在101放煙火幫韓國三星打廣告了耶!
這次的重大傷亡與高雄市政府未撤離民眾脫不了關係
膝蓋想都知道
只要有撤離命令與行動爆炸再大也不會有人傷亡
高雄市政府是這次爆炸事件的頭號殺手
偏綠的那個比利潘 潘建志不知如何登入高市「公共管線管理平台」,查到氣爆現場顯示有中油、中石化、福聚三條管線,他也藉此說市府查無李長榮的管線資料,結果臉書上被人指正福聚是被李長榮併購的子公司。
市府工務局前天也說沒有李長榮管線的資料(也就是說因此當時找不到廠商可以關閉管線?),但其實資料上有一條"福聚"的管線登記,福聚2008年被李長榮併購為子公司,所以管線也歸他們使用,管線每年市府有收道路使用費,怎會不知道是誰在使用?
資料上明明是:中油、中石化、福聚三條管線,工務局長竟敢說謊說:「中油兩條、中石化一條,但是沒有看到榮化的丙烯管線」。
福聚或李長榮,兩者就是同一家,李長榮大社廠就是前福聚大社石化廠。平時一定根本沒有建立緊急聯繫管道!三小時也沒有連絡福聚或李長榮。除了前線消防局有在通知中油中石化,之後還有一個多小時,後方市府有根據資料應急嗎?
從市民角度來說,不能接受廠商未通報就只能等著大氣爆的結果,這麼多人三四小時擔心通報卻還是無法挽回,至少市府能不能不要再說謊!之前還推說這條管線是中油私讓給李長榮...
台灣都這樣,媒體操作,先搶先贏,風頭過就無事
近代輸送管線,為了安全,每隔若干距離(500M~1000M)就會設制安全閥, 老式是機械或手動開關, 新式的為電動開關,還有防爆防腐蝕等各種功能, 管內並設有溫,濕,風速等各種電子探測針,可以將數據傳回後台,在電腦屏幕上顯示,哪個點正常?哪個點不正常?在視覺化的系統操作介面上一目了然.當有管 線突然失壓,破損,這些氣閥就會傳送警訊到後台,後台可以藉由遠端控制電閘,將氣閥一一關閉,不必到第一線實測再回報.甚至有些貴點的氣閥,還能設制關閉 臨界值, 一旦遭遇失壓不正常操作,可藉由機械力回彈,關閉氣閥.將輸送物質隔絕在各區塊,而非集中一爆點.這些都是輸油輸氣工程基本的知識與常識.但是,在這次高 雄氣爆慘案中,我們發現外漏的管線,並沒有設制這些安全設備, 所以才會是事發前榮工不知道氣體洩漏(沒有探測針回傳數據),事發時又一直連環爆(沒有閥可關),事後管內還有200多噸丙烯流竄(沒有按規定距離設制安 全閥).這不只是人禍而已,還有工程法規是否被嚴格執行?是否有施工工程人謀不臧,偷工減料之疑? 導致近30人喪生,絕不是只找代罪羊而已,如果不找出真相跟原兇,害死人的危險管線,繼續會存在你我腳下,隨時引爆!
82 樓 stev366 發言於2014-08-04 14: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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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怎沒人去查當晚那致命的3小時睡菊和那些該負責的高官又在哪做什呢,難不承又再睡了嗎.
現今台灣是「厚綠學」當道;加上「邪惡勢力」的護航...誰敢問是非、分黑白?!綠色才是王道!!!
從未聽說過 transmission pipeline for liquid hydrocarbons, especially flammable ones, can use non-metallic materials including PE! Take references from ASME & API codes for "Pressure Piping". https://law.resource.org/pub/us/cfr/ibr/002/asme.b31.4.2002.pdf
7 樓 y23939 發言於2014-08-04 05: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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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人為災害如高雄市政府官員沒一個被判刑,我可以確定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你如果是搞工程出身的 你就會知道新的金屬痕跡是怎麼一回事?
你如果知道南台灣的司法生態是怎麼一回事?
你就會跟者小弟一起 放火燒掉裝瘋賣傻 騙吃騙喝的法院 檢察署 警察局
噗~~李長榮也可以在網路論壇裡頭找一些有專業素養的民間高手,大家一起出來把非常邪惡、變態~義和團幽靈在南台灣總部的高雄市政府告到關門倒閉
ptt少去看, 三民自少看一點,
別成天被洗腦, 媒體從來不監督台南高雄的, 會出事完全不意外.
高雄綠色執政近20年, 花媽就佔8年,連市政府自己管轄的業務都不清楚.
光這點花媽就該下台了.
綠營的還在扯經濟部管轄...
主管工業石化管線業務的是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第六課(前身是管線管理科),非經濟部工業局。 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了,這次災害高雄地方政府要負完全的責任.
不撤?那如果今天未知氣體不是丙烯而是氯氣或是氰呢?
是誰才是事後諸葛?不撤又不全面管制,本來就是不做為害死人。。
別跟我說有全面管制了,如果有全面管制,那位前里長也不會因此在外面被炸死了。
1、2 樓的這些綠營的網軍在睜眼說瞎話 !
每年多次的演習包括萬安演習等都是搞假的嗎 ?
每年颱風前土石流地區居民撤離,包括宜蘭英士村、南投神木村.....,人家都能作到, 你高雄資源這麼豐富、交通這便利,3個多小時給你撤,你作不到,不是無能是什麼 ?
69樓,雖然我極討厭高市府,但新北市多半也只是靠前車之鑑才把螺絲上緊的。
台灣人很硬斗,颱風不死個幾十人就不建立預防性撤離機制(馬總統當時靠腰說怎麼不預先撤離時還被罵的滿頭包,台灣人覺得自己命很硬是吧?);氣爆不死個幾十人就沒警覺心要封路疏散。
69 樓 cocomo 發言於2014-08-04 11: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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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家新北瓦斯漏氣是怎麼處理的, 封路, 疏散....高市做了什麼?還可以漏了3小時, 連最基本的封路都沒有做
68 樓 gy12345 發言於2014-08-04 10:5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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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疏於管理廠商及防範災變, 災害來了更是控管不當, 才是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主因, 榮化充其量只是幫兇, 高雄市政府才是主兇. 檢查官請趕快加油啦!
67 樓 y23939 發言於2014-08-04 10: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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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樓 y23939 33 樓 tonysun888
請問高雄市長、副市長及一級主管;執政這麼多年,有下過地下污水道幾次?或開會檢討地下管線的安全問題的會議紀錄? 請速交檢調備案! (請勿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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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從會議記錄查起,我想有官員會以假造文書被起訴,南部司法人員加油囉~
59 樓 jimbo88 發言於2014-08-04 09:4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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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各家媒體報導,不經判斷是非曲直,台灣人就是憨憨啦!
如果可以倒帶, 還是要疏散, 脫離管線警戒區域.
它是長帶型, 不是整個圓半徑.
19 樓 Wacha 發言於2014-08-04 06: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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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撤離? 我看是聯合報搞政治鬥爭吧!
疏散範圍多大?撤離到哪裏去?疏散過程中大爆炸怎辦辦? 幾十萬人待在家裏明明就是不幸中的大幸, 此事件在查證過程中,所有石化廠都否認有問題,除非所有消防、環保人員的鼻子是化學分析儀,否則神仙難救。
阿呆們,管制已有漏氣路段的人車通行,總是最基本要作到的吧~
還在為該負責任的人說話,您不怕冤死的人半夜來找您嗎?鯛民啊~~~
剛開始的時候範圍並沒那麼大,8點46分報案,如果消防單位9點到
9點15分開始疏散,那最早報案的當地數百人應能疏散完畢。
疏散到哪?這該問高雄市政府吧。附近的公園學校都是可暫時當收留地點。
當時已知爆炸範圍可沒那麼廣。
很厭惡那群護航者拿最終爆炸範圍須撤離的數千到數萬人來說嘴。
那根本是事後諸葛,如果知道要疏散那麼大,那怎不將封鎖、警戒放那麼大??
根本是不做為還說的高市府像先知一般。
不明易燃氣體外洩不先疏散群眾,那如果該氣體有毒(現在確實證明有毒)
或是過於活潑,發生像17年前那件連民宅也一起炸掉的事件,那死傷是不是更大?
明明17年前的案例就在那,卻依然採取不做為,還真是天佑高雄。
15 樓 y23939 發言於2014-08-04 06: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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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最後有無刑責當然以檢察官有無起訴及法院判決為準,但最少也讓我們看看陳菊進出法院的畫面吧!!南台灣的司法人員加油囉~~
14 樓 fur908 發言於2014-08-04 06: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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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高雄市的民進黨主委還強調,今年選舉要超過對手100萬票﹗厲害丫﹗執政八年,加上前面謝長廷的執政,綠色執政已經20多年,這次氣爆竟然還推說管路是國民黨埋的。
民進黨遇事就推,如果犯貪污罪被抓,絕不承認自己貪污,一定會推說是政治迫害。甚至阿扁當政,哈也會說政治迫害,這詞句太好用了
13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5:5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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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受害的那位里長,其夫人說:打電話給陳菊都沒接!
12 樓 fur908 發言於2014-08-04 05: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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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事件後,陳菊在第一時間內根本找不到人,等到事情出人命後,將責任推給中央經濟部,推給李長榮 化工,消失的三個小時,都沒封鎖街道,高雄市的民進黨立法委員‧名嘴,有意幫陳菊脫罪,真的很奇怪。這幾天高雄市民似乎沒有責備陳菊。如果今天是國民黨的 市長發生此事,相信此時民進黨立委、名嘴不知要罵翻多久
唉﹗綠色執政,品質保證?各位高雄市民,你們相信嗎?
消防是防災和救災 防災做不好 救災當然就更難 更耗人力資源 更難說有多少生命財產的損失 防災有嚴重疏失 要嚴查 嚴辦 監察院要主動調查
照陳菊市長的邏輯 經濟部有責任的話 那所有的車禍發生 交通局 交通部都有責任 這也太無限上綱了吧 真會卸責
1 樓 jimbo88 發言於2014-08-04 04: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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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還在打綠,如果當晚撤離居民,只會讓更多人陪葬啊,經濟部管轄的石化廠不配合,消防隊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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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棒棒!原來高雄市政府屬空殼養老機構,淹水,中央要負八成責任;爆了,那是經濟部管的石化廠不配合,好像有沒有高雄市政府沒啥關係嘛!不如即刻裁撤算了,不如中央接管你瞧如何?
44 樓 ae2255 發言於2014-08-04 08: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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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4個小時高雄市政府做了什麼???
民眾打電話報警是8點半.應該已經臭氣沖天了.
民眾第一時間是通知高雄市政府.不是榮化.
陳菊這位市長什麼資訊都沒有???
不疏散.不封鎖線??
很多高雄市民都是路過枉死的.在家反而沒事.
那11點20分新聞記者都已報導高雄臭氣沖天.消防車一直灑水降溫?
高雄市反應未免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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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疏散嗎?【聯合報╱黑白集】2014.08.04 0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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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高雄氣爆傷亡慘重,尤其有數位熱心民眾是在現場為救災人員服務時喪命,讓人倍加哀慟。其中,一名里長往返為消防人員遞送茶水,一位租車行婦人則主動騎著機車沿路向警消發送口罩,卻都不幸遇上氣爆,枉送性命。
這些,也引起外界質疑,認為市府未在第一時間疏散住戶,導致無辜民眾平白遇難。對此,高雄市府則列舉兩大理由反駁「疏散」的必要:其一,氣爆的傷亡者主要 都在路面而非屋內,讓大家留在屋內是正確的;其二,爆炸現場是人潮密集地區,若當時真採取疏散行動,可能有更多人遇上氣爆而傷亡。
市府這兩點解釋,只是事後的狡辯之詞,根本邏輯不通。原因是,一,以當晚氣體外洩區域不斷擴大看,顯示災情控制失效;在那種情況下,當然應該及早架設封鎖 線,進行人車管制;二,即使無法分辨氣體為何物,只要作出適當管制,都有助於降低傷亡;三,爆炸前有三小時的餘裕,若及早疏散,何致遇上氣爆?四,就算不 對居民採取強制疏散,只要有效管制區域交通,便不致讓那麼多人在路面送命;而市府連這個也沒做。
試問,假設高雄市府當時得知這是一場丙烯外洩之災,也知道丙烯是威力強大又易於爆炸的化學物質,市府仍會堅稱「疏散」是毫無必要之舉嗎?如果歷經這麼一場可怕的災難,市府官員談起災害難題仍然不把封鎖、管制、疏散當一回事,那他們學到了什麼?
近年高雄市的面貌確實煥然一新,市府也花了不少力氣大力宣傳高雄是「宜居之城」。然而,讓熱心腸的民眾在街頭無辜斷魂,讓九個民眾在一個紅綠燈前同時送命,這又算什麼「宜居」之都?
【2014/08/04 聯合報】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847740.shtml
Michelle Tsai · 留言最多的人以當晚氣體外洩區域不斷擴大看,顯示災情控制失效;在那
種情況下,當然應該及早架設封鎖線,進行人車管制。。。。
****記者說的非常正確****。高雄市政府應該做的,至少是進行人車管制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危險區。如果早點人車管制,回店拔插頭的母子,汽車,機車駕駛人,與出租車駕駛,今天都還活着。
還有,高雄市政府並沒有要求氣體外泄附近居民***留在室內***。如果真有這麼做,街道上沒市民流動,也不會有人傷亡。因為房子沒有嚴重的倒塌。
79 樓 wsjwsj 發言於2014-08-04 20:4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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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菊姐自己知道躲起來,等炸了才出來
78 樓 BBBSSS 發言於2014-08-04 19: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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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瓦斯外洩的通報,都是說馬路上有外洩,有人通報家戶內有瓦斯外洩嗎?所以應該是主幹管洩漏。
二、所謂的疏散,不是要所有戶內的人,往瓦斯外洩的馬路疏散,這是找死。應該是將可能的危險區域封鎖,人車一律不得進入,就算是不知範圍有多大,只要有危險的區域就封鎖,至少可以少幾個枉死的人。
三、這是最有爭議之處,如果知道危險氣體及相關管線的位置,及早查檢一定可以避免今日之悲劇。但偉大的市政府,兩手一攤說:我沒有資料,且年代久遠不歸我管。這種該死不要臉的話,也說的出口!
國外電影也演過地下管道的災難片,市政府負責單位連電影都看不懂嗎?我住台北市,多年前不知是藍綠哪一位市長時,我家門口有瓦斯味,通報消防單位後,一個路口的四條街道都拉起封鎖線,人車不得進入,多簡單啊!
高雄市是標準的沒腦子,跟藍綠無關,因為我不相信綠色的會不在乎人命!
77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19: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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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進黨而言,應該是沒必要的!
災情越嚴重,捐款會越多的。
很納悶為何有不少人說撤離會引發擾民民怨?
台灣人是怕死著名的,有幾人真不怕冤死?
味道都那麼濃,9點多連溝蓋都炸一個了,如果消防單位說要撤離,
真會有人說消防單位擾民嗎?
就算認為無法撤離,那也該淨空吧?
結果大家看到的是市府不做為不是嗎?
無所謂黃金三小時,從消防單位接到通報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黃金時間。
消防人員拼死灑水爭取到的時間結果被浪費掉了。
62 樓 Samziro 發言於2014-08-04 16: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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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紅綠燈路口
就炸死了9個~
如果早一點動員警力,配合封閉路口
要求人車改道
何來這麼嚴重的傷亡?
不但 不疏散民眾
還叫「大家在家睡覺」就好
你以為
每個人的家 都是「防空洞」喔?
如果
氣爆 引起 家裡的瓦斯 也失火
那 高雄肯定 就更精彩了
(去看看日本「處理氣爆的SOP」吧)
10月的 煙火
提早到7月就放了 ~
我支持要立即疏散人群,在氣體外洩尚未阻止時,即使沒有爆炸的危險,但是讓民眾暴露於有毒氣體下也不好。各級政府的災難應變中心也應該是常設機構,要針對不同狀況進行演練,每個城市狀況都不一樣,所以建立的SOP也不相同。
一條化學管線噴出大量化學氣體,無法掌握氣體種類,無法掌握噴出總量,
這樣你TM的跟我說不用撤離??
今天是天佑高雄,那條中油化的丙烯管沒跟著炸,
要不然你高雄市府就說不出沒撤是正確的了。
連料敵從嚴都不懂?還有人認為是政府在那3小時的不作為是正確。
不作為和判斷不需撤離是完全不同的境界。
要不要去查報案紀錄,看封鎖線外有多少人報案聞到怪味。
這已經不是輕忽了,而是一點SENSE都沒。
40 樓 311442 發言於2014-08-04 11:2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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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件爆炸案就可以看到陳菊團隊應變能力之差之爛,事後的態度之凹之傲,高雄市民如果還不覺醒還選這樣的團隊,那真是三好加一好
39 樓 ab1621 發言於2014-08-04 11: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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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係肇因石化輸送管線洩漏,但非無預警下驟然生變,高雄市府雖備有包含化學防災潛勢圖(標註有石化輸 送管線位置)在內的防災計畫,但卻因災害應變臨危處斷猶豫遲緩,對不明氣體種類與來源查證被動及警覺不足,且在查證困難遲緩情況下,未迅採【邊查證邊處 置】或【處置優先於查證】方式緊急制變,以致發生難以收拾之嚴重氣爆與重大損害,此為災變形成重要關鍵,唯高雄市府迄仍隻字不提,規避態度顯而易見!
38 樓 gy12345 發言於2014-08-04 11:1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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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疏於管理廠商及防範災變, 災害來了更是控管不當, 才是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主因, 榮化充其量只是幫兇, 高雄市政府才是主兇. 檢查官請趕快加油啦!
宜居是宜居沒錯,宜誰的居就要仔細研究了,人或鬼?
35 樓 orionh 發言於2014-08-04 10: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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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3-4個小時的時間內還未能查出確切的洩漏的氣體為何?上層就叫消防人員盲目去灑水,這點就真的很不可思議了!未即時封鎖和疏散更是對此事掉以輕心,這兩點絕對是高市政府領導人的責任!
32 樓 uteccy 發言於2014-08-04 10: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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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看來,"疏散住戶"的確不需要,但是封路有必要,沒有封路是造成傷亡的重要原因。但我認為對第 一線消防人員,沒有給過他們足夠的訓練,封路有沒有在他們操練的守則裡?平日有沒有給他們這方面的訓練,有沒有適合的裝備?這些才是最大的疏失,絕對不是 第一線最盡責的消防人員有任何錯誤!向他們致敬!
都確定是化工的氣體原料,還如此輕忽。
化工的氣體絕大多數都是易燃、不容於水。雖然採灑水方式降溫,
但在找不到源頭關掉的情況下,本來就注定要爆。
居民是一回事,那些消防老鳥恐怕才是精神受創最深的人,
因為當時市政府的作為,根本就是讓他們去送死。
這場災害中單指責陳菊市長是不對的,因為高雄市除了市長,其團隊也是整個狀況外。
爆炸避不了,但傷亡絕對可以降更低。
檢調祇要查明: 1.當夜高雄市府是那一位最高主官參與撤不撤離的決策的?! 2.「爆炸現場是人潮密集地區,若當時真採取疏散行動,可能有更多人遇上氣爆而傷亡」星否為當夜的決定? 3. 市長、副市長、各相關一級主管參與的程度?有沒有一些是在晚宴或已睡覺了?就很清楚
是誰讓那些警消站在第一線救災,卻不顧他們的死活,就讓他們在那灑水灑了三個多小時,結果無辜喪命的?如果早就封鎖冒煙與臭味很濃的馬路,也就不會死傷這麼多人了。就是因為市政府掉以輕心,沒有一個人到場關心協調,所以才會釀成大禍,還想推卸責任
諸位有空去看看事發後花媽臉書湧入成百上千的加油按讚與褒美留言,就會覺得應該不要花自己寶貴時間關心這件事,他們高雄人高興就好。
要命三小時沒有任何動作,事後慶幸沒有動作是最好的幸運處置,如果這樣那樣都可推責,那這樣那樣都沒有理由要這樣那樣的高雄市政府,大家回去睡覺睡成肥癡。
9 樓 cchung3 發言於2014-08-04 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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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有空去看看事發後花媽臉書湧入成百上千的加油按讚與褒美留言,就會覺得應該不要花自己寶貴時間關心這件事,他們高雄人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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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看那垃圾,不過從近日相關新聞倒可略知一二那垃圾堆臭不可聞的程度
有睡豬菊養的洗版大隊在上面靠北靠幕"我們是災區住戶,花媽不是沒有處理,他有派警消來交通管制,也有在撒水,當時爆炸他們也死了很多人,大家都有做事,不要再胡說八道亂傳話"這類的豬言狗語.
交管?只有做一小部份還敢叫個屁?
消防灑水?是哪支狗做出這決定,讓丙烯擴散更快大爆範圍更廣造成重大傷亡?
以上那些問題,綠 狗 畜 牲 睡豬菊洗版大隊們都不敢提嘛.
反正只要全部推給馬英九就了事了,睡豬菊照樣睡著選.
(我就說的點到為止.現在睡豬菊養的閹警雄檢正在大興文字獄,已經有個僅在網路上幸災樂禍<僅幸災樂禍,並無半點威脅恐嚇>的人被抓了.大家要小心蛤~)
事先疏散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是針對已在屋內的當地住戶,這個動不動確有商榷餘地
另一是針對在室外路面上的人車,要將其疏散到危險區範圍外,並管制禁止進入,這個絕對有必要
綠 狗 畜 牲只敢靠杯屋內住戶疏散與否的部份,卻對歹爛國高雄府廳因為要粉飾太平堅拒大規模管制交通(僅有小規模管制唷,電視新聞播的災難當時影片都可成為證據,有些重要路段當時甚至車水馬龍,部份路段一炸就是死近十位罹難者,都是騎車步行經過)這一點裝聾作啞
管制已在室內民眾不要出門,並管制交通不讓更多人車在危險區道路上通行,媽逼這有那麼難嗎?
蛤?
是因為高劫等相關工程破壞管線,睡豬菊發現闖下大禍只能電電,連個基本大規模管制交通都不敢作,所以才造成大爆死傷吧?
阿綠 狗 畜 牲要不要出來說幾句話嘛,不要再鸚鵡般靠杯"疏散居民會死更多人"?
31 樓 zgr 發言於2014-08-04 09: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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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要拿“我曾小中風過,所以要睡眠足”為藉口而規避黃金3小時人不知在哪兒的責任。
會作秀的政府,是經不起考驗的。但選民吃這一套,又能如何?
個人忽然想起「動物農莊」這本小說....因為這幾年正在高雄上演中!
就算如你高雄市政府所說不用疏散好了,難道可以讓一些汽機車其在這些危險區趴趴走不用告知嗎?這些罹難 者根本就都是在路上騎車開車被炸死的,前幾天還看近三立電視台討論說工廠留高雄稅繳台北的論點,你們高雄市政府辦活動時最好是都沒找這些老闆拿錢贊助啦. 不然你三立電視台還不是設在台北市,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20 樓 dklim15 發言於2014-08-04 07:5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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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質疑高雄市環保局長的專業能力,請告訴我們他的學、經歷,先前有無環保資歷?
讓我們不談藍綠,只就事論事!
從發現氣體外洩到爆炸,有三小時的時間,卻沒有架設封鎖線,進行人車管制與人員疏散,而造成如此巨大損壞,絕對是行政過失!再者,行政單位有保護人民的責任,為何不用公權力強制所有輸送原料的公司在第一時間關閉輸出?所以行政單位絕對有不可推諉的過失!
4 樓 jhana 發言於2014-08-04 04:2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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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懇檢討,才能使前事之失,成為後事之師;才能讓所有警、消與平民犧牲者的生命,成為指引後人安全的明燈。如果因為「媒體這時為了政治觀念還要批鬥」的指責,而避過頌功,那才是對犧牲之人不道德的羞辱。
75 樓 cnt123 發言於2014-08-04 18: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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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miniyeh還敢笑核能?高雄氣爆死的人比WHO認定的福島核災因輻射致死的人還多呀!而且,台灣還沒人因為核能死掉呢。(如果有綠支的先人在廣島跟長崎被炸過,那不更能證明輻射沒那麼容易教人絕子絕孫)
【聯合報╱記者顏彙燕╱即時報導】
2014.08.04 05:27 pm
桃園縣大溪鎮仁和路二段南興國小前,今天下午3時,台電公司進行電纜地下化工程時,不慎挖破一處直徑10公分寬的欣桃瓦斯管線,施工人員聞到濃濃瓦斯味時,馬上通知欣桃維修人員和警消到場。
警消人員在附近路段圍起長長封鎖線,禁止車輛通行,消防員先噴灑水柱降低瓦斯濃度,欣桃瓦斯公司也以止氣夾阻斷瓦斯運送;附近居民紛紛拉下鐵門逃命。
環保局測得瓦斯濃度降低後,在下午4時34分恢復雙向通車。
江宜樺下令驅散非法佔領政院的人士被以殺人未遂告上法院;高市府這會兒殺人已遂,每個官員都裝做沒事,綠首長還齊聲讚好!!果然是一個台灣兩個世界,江宜樺這一邊律己到近乎白痴,綠首長這一邊不要臉到匪夷所思!
56 樓 xbeen 發言於2014-08-04 15: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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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上次氣爆,爆炸威力等同於芮氏規模3.3的地震,與13噸黃色炸藥同時同地引爆,慘案共造成200多人死亡,500多人受傷,1萬5000人無家可歸.
高雄是有可能達到這個等級,要不要疏散,哈
可能大家不知道政府(內政部)早在民96年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其中包含公共設施管線 資料庫建立,而高雄市102年還榮獲評比全國第一之殊榮(詳見:http://www.cpami.gov.tw/chinese /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7334& Itemid=54 ),而此次出事區域苓雅區屬資料庫建置完成區域(詳見:http://duct.cpami.gov.tw/pubWeb2/util /p1_0.aspx),為何市政府相關單位螺絲鬆了,有此系統卻無法發揮功能(或者系統資料根本錯誤)…關係到生命安全的事漫不經心,就可以釀成難以彌 補的災禍。歷經這場刻骨銘心的痛,大家學到了什麼?
高雄市民聽天由命吧!
中央政府來關切,呼口號"趕他走"".
卻要伸手向人家要錢
出了重大事故,自己不檢討,卻老是要對外追究責任
高雄市民聽天由命吧!
48 樓 cnt123 發言於2014-08-04 12: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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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高雄氣爆後綠支的反應,我再也不好意思笑北韓了!
45 樓 ae2255 發言於2014-08-04 12: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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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都是路過的.經過的.所以不疏散就算了.
連封鎖都不用.民進黨果然行
43 樓 makeup 發言於2014-08-04 11: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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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執政的縣市什麼都不用學呀!他們只要製造族群對立,只要訴諸悲情,只要挑撥貧富,只要離間差異,就可以拿到選票了。
42 樓 SHS2 發言於2014-08-04 11: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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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疏散..也要管制吧..
當晚..那麼多人還在附近看熱鬧.. 若是氣爆時間提早到九點多 不知傷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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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各家管線 攤在陽光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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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鑑恒/工(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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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0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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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住院期間,位居三多路與凱旋路口的住家附近發生氣爆,身為重災區內的居民,出院後只得避居在妹妹家中,這兩天盯著各台電視新聞養傷,憤怒卻像這兩天高雄的氣溫,不斷飆升。
因為卅一日晚上八點以前,不斷有居民反映有瓦斯臭味溢出,家中孩子在連續爆炸後離家避難時,也都聞到濃厚瓦斯味。
身在醫院的我們夫妻,凌晨一點多看現場播出畫面,仍然有管線溢散燃燒情形,打電話給1999市長專線無法接通,改打119請他們先關閉瓦斯總開關,接線人員當時回答說「已請瓦斯公司關閉,請你們關閉家中的瓦斯爐火」,顯示當時警消單位仍以為是瓦斯氣爆。
警消單位抵達現場發現有瓦斯氣體大量逸散,就應先關閉瓦斯管線,若發現還有其他氣體逸散,就應該緊急疏散當地居民,立即調閱地下管線圖,了解當地管線分布,通知管線所有公司關閉開關,並報請環保署毒災應變總隊檢測監控。
高雄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未進行這些處置標準作業程序,反而辯稱「未疏散是因為怕引起更大損傷」,並且在相關檢測檢驗與勘查證據未確認之前,就直接由環保單 位對外宣稱,是由丙烯引起本次災變,如此得未審先判,令人難以接受,也令人擔憂,災變的真相與真正原因,將會因此被掩埋。
建議檢調應該查察,受創路段的填土、級配及封層,是否符合當初的工程規範。除了目前調查的各項資料外,一定要將各業者對這些隱身在地下的管線位置明確標 示,各管線所做使用年限、定檢與保養規定和紀錄調閱比對,讓各公司的管線真正攤在陽光下管理,才能真正做到妥善管理,達到防止再發生的目的。
【2014/08/04 聯合報】http://udn.com/NEWS/OPINION/X1/8847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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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 Wen Lin · 留言最多的人
建一條正常城市該有的下水道:
台灣高雄發生地下化工管線滲漏, 引發氣爆, 整條馬路炸開了....
用同樣思維建造城市的中國, 在2013, 8月也在青島發生了地下管線爆炸, 死亡65人, 爆炸衝到海港的儲油槽附近, 差點釀成千萬噸的燃油爆炸. 同樣的氣爆事件在中國各地也都時有發生. 即使在中國的首善之都北京, 自來水公司也拿不出管線圖, 導致有工人憑自己經驗繪製的管線圖在黑市販賣. 台灣也好不到哪裡.
我們提議被炸翻的馬路在修復時, 不要用12億去復舊, 而應該用100億去建一條具有國際標準的下水道, 寬度跟馬路一樣寬, 可以通兩輛施工卡車. 把電力, 通訊, 水管, 瓦斯, 輸送管線, 排汙管, 海洋放流管都建在這個下水道裡. 這些管線都可以隨時維修檢測. 也方便管理, 這樣才算是痛定思痛, 估計也可為將來省下更多挖馬路, 維修管線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世界最先進的下水道在巴黎, 巴黎有下水道博物館, 任何人只要有戒指掉的下水道裡被沖走, 都可以找回來, 到德國去在馬路上可以聽到地下的下水道流水淙淙, 水道寬度可以通兩部卡車, 作家雨果形容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 又說:人類的歷史反映在下水道的變遷和變革當中.....
如果你到了紐約, 看到了第5大道的高樓大廈作為繁華的標誌, 但是對於當地的紐約客來講, 曼哈頓的地下, 才是這個城市文明的根基.
>>
<<揪凶 strong="">關鍵…誰核准 誰監督 誰破壞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4.08.04 04:34 am
高雄市氣爆造成多人死傷,法界人士指出,本案牽涉的法律責任,有民事賠償及刑事公共危險等重罪,金額龐大,罪責又重,誰該負責,有得吵。
法界人士認為,要釐清責任歸屬,必須先搞清楚誰核准埋設丙烯管線?埋設後,誰應負責監督管理之責?氣爆原因是管線腐蝕破洞、設計不良、被排水涵管包覆、或外力破壞等等,將影響榮化、中油或其他公司是否應負法律責任。
高雄市政府指出,埋設管線前須開挖道路,應向市府工務局申請核准;但有關丙烯等石化管線,沒有任何法源授權市府管理及監督。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當初是高雄市政府核准李長榮可以埋設管線,應由高雄市政府負責監督管理管線。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經濟部是核准埋設丙烯管線的主管機關,至於監督單位則依照範圍與權限而不同。根據目前法令,工廠內外的管理權責也不一樣,未來若要改變制度,希望能召開跨部會討論。
一名法官指出,這場意外的法律責任有國家賠償、民事損害賠償、行政及刑事責任;可以預料,賠償的金額將是天價,這當中包括廿八人死、二百八十人傷,死傷者 可求償醫療費、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受害戶的建物若經鑑定為危樓,拆除重建的金額更是驚人,還有道路及公共設施的修復金額必然龐大。
一名主任檢察官認為,單就目前的狀況來看,相關單位人員至少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如果其中有公務人員疏失,可能還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此外,還有環保法令等相關的行政責任歸屬,如果違失的是民間企業,最重可能會被要求停業、歇業等,還有巨額賠償;事關企業存亡,辦案人員會更謹慎。
【2014/08/04 聯合報】
24 樓 ShiBaLa 發言於2014-08-04 22: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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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淹死人、氣爆炸死人,都是中央的錯?那要你高雄市長幹嘛?
8點多民眾通報漏瓦斯10 點多下水道口噴火11點多爆炸!三個小時陳菊在幹嘛??? 8點多漏瓦斯時就要管制交通、淨空危區、要求各瓦斯公司關閉該區的開關! 至今陳菊一句道歉都沒有!只知道想牽拖中央再向中央要錢? 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
這場人禍,除肇事者要負民刑事責任外,政府機關要負最大責任的不就是高雄市政府嗎,這麼多的警消與市政 府環保局員工重大傷亡,看PTT有載網民還有人對陳菊能親自向家屬說「對不起,我們做得不夠」而猛按讚,實在讓人不解.難道高雄人民與台北人民的看法真的 差這麼多嗎?難道這次事故的受難者與其家屬們也認同高雄市政府做得好嗎?令人難以相信.
跟松山機場一樣,機場週圍,老夫小時住附近﹝民國50年代中期﹞經常在假日前往打鳥、抓青蛙、溜狗,一派田園景光,不知何時解禁,蓋起公寓來,所以是先有機場後有社區,高雄氣爆區域或埋管區域不知是否也是如此!
核准: 吳敦義
監督: 陳菊
防災: 陳菊
爆炸: 陳菊
先有管線 才有民宅 還是先有民宅然後才有管線?
容許管線兩旁蓋民宅的 難道沒有責任嗎?
9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10: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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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alexford 發言於2014-08-04 1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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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每天都在挖挖補補到底在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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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錢。
24 樓 ShiBaLa 發言於2014-08-04 22: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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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淹死人、氣爆炸死人,都是中央的錯?那要你高雄市長幹嘛?
8點多民眾通報漏瓦斯10 點多下水道口噴火11點多爆炸!三個小時陳菊在幹嘛??? 8點多漏瓦斯時就要管制交通、淨空危區、要求各瓦斯公司關閉該區的開關! 至今陳菊一句道歉都沒有!只知道想牽拖中央再向中央要錢? 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陳菊下臺!
這場人禍,除肇事者要負民刑事責任外,政府機關要負最大責任的不就是高雄市政府嗎,這麼多的警消與市政 府環保局員工重大傷亡,看PTT有載網民還有人對陳菊能親自向家屬說「對不起,我們做得不夠」而猛按讚,實在讓人不解.難道高雄人民與台北人民的看法真的 差這麼多嗎?難道這次事故的受難者與其家屬們也認同高雄市政府做得好嗎?令人難以相信.
揪凶關鍵…誰核准 誰監督 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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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
8點46分就有市民高市府
但高市府在3個多小時卻無作為
所以最重要的
還要追查8點46分到氣爆發生這3個多小時
市政府的責任
還有陳菊在幹什麼
為何里長太太都找不到陳菊?
法界人士認為,要釐清責任歸屬,必須先搞清楚誰核准埋設丙烯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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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法源規定市府不能核准石化管線埋設
否則核准埋設丙烯管線並沒有問題
而有問題的是管理
誰核准埋設管線,就由誰負責監督管理管線。
根據經濟部與中油初步掌握的資料,此次疑似引發高雄氣爆的管線,始於1990年石化業者在高雄推動的「左高長途油管汰舊換新市中心段工程」,其中包含被高雄市政府指為引發此次氣爆禍首的榮化4吋丙烯管。
======================== 1990~1998年的高雄市長是吳副總統...
一定有人在丙烯管周遭施作工程時破壞到了空管線, 以為是舊管或廢管草草掩埋.
真正要輸氣時市政府又沒在雨水道的共同管溝內建立危害氣體的感應器,
等到民眾聞到瓦斯臭味後,市政府又拖了三個小時,等到出事再疏散.
.市政道路施工監督管理不周,
兼裁判.事情還沒查出真相,先定罪, 再責怪中央, 市政府反而變成受害者.
13 樓 ggyywk 發言於2014-08-04 12: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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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上, 依石油管理法, 的確中央經濟部與地方政府都有責任;
但依消保防法, 幾乎都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2. 災害發生後危機處理上, 則毫無疑問是地方政府責任, 難道陳菊會容許江揆自行封街疏散嗎?
12 樓 ggyywk 發言於2014-08-04 12: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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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市長, 讓我們看看白紙黑字的法條吧!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 10 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
設備圖說,應由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於主管建築機關許可開工前,
審查完成。
前項場所完工後,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檢查其
位置、構造及設備合格後,始得發給使用執照。
這些設備管路, 都是地方主管機關核可才能用的, 所以花媽市長你不知道?
我知道接下來綠營又要說年代久遠, 沒有圖資, 那就請再看這一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 79 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設置之製造、儲存或
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場所,應自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
內,檢附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圖說及改善計畫陳報當地消防機關,並
依附表五所列改善項目,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善完畢,屆期未辦理
且無相關文件足資證明係屬既設合法場所、逾期不改善,或改善仍未符附
表五規定者,依本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處分。
而高雄市近16年都是D黨執政, 請問法規有說以前的你地方政府可以都不用管?
消防法 第 42 條
第十五條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
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或儲存、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
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
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
用之處分。
所以花媽市長, 法有授爾以權, 可懲之以罰, 是妳自己長年怠忽職守,
是不是因為有關係就沒關係我就不知道了!
地方官員出事時只會推責給中央,還要地方官員作什麼,乾脆中央接管即可!
2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6: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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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
要好好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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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箱涵掛管線違法 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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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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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03: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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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檢察官昨天在二聖、凱旋路口查扣發生氣爆的4吋丙烯管,該管屬於李長榮公司,有腐蝕現象,工程人員用怪手拖往車上載走。 記者劉學聖/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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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災後第四天,肇事的責任歸屬仍無法釐清,氣爆現場遺留鏽蝕的大小管線,讓人看得怵目驚心。 記者王騰毅/攝影 |
高雄地檢署偵辦前鎮氣爆案,勘驗現場時發現管線是掛在雨水下水道箱涵內,因箱涵內有管線是非法,檢方除了要釐清管線異常誰該負責外,也將查是誰核可設置的,不排除傳喚市府官員說明。
檢方前天到災區勘查發現雨水下水道內有中油、中石化和李長榮公司的管線經過,三條管線都是金屬管,鏽蝕嚴重,今將請專家到災區涵洞勘查,調查管線是剝落、斷裂或是爆炸劇烈震動掉落。
檢方表示,目前只能確定管線外洩造成氣爆,但還不確定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洩出來,是補釘鬆落或其他原因,不排除是氣體溢出後引發氣爆,爆破其他管線,因此要釐清破裂的管線是被爆炸波及?或是救災開挖時不小心挖破的?
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說,依規定箱涵內是不得懸掛或鋪設管線的,懷疑是輸送丙烯廠商動態管理的問題,不排除偷偷挖水利局的箱涵架設管線。
雄檢指出,二聖路和凱旋路口爆炸最嚴重,環保局認為李長榮化工嫌疑最大,但李長榮稱管線是中油設置,認為中油應負責檢測,但中油稱中油和李長榮間沒有合約關係,無須替李長榮檢測。
不過有承包管線工程業者指出,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的四吋管線,埋設時是委託中油設管,因榮化及中石化沒巡管人員,巡管維護工作委由中油代巡,如發現管線腐蝕,或有其他工程不慎挖損管線,也大多通報中油代修。
業者指出,為保護管線及避免鏽蝕,管線外表都有「陰極防蝕」技術,並包覆「防蝕帶」來保護;防蝕帶是PE或不織布等多種材質,通常管線不會由內向外腐蝕,而是在防蝕帶及陰極防蝕層遭破壞後,才可能由外向內腐蝕,而造成管內的丙烯外洩。
檢方也懷疑氣體隨下水道水流竄至各相關街道的地下箱涵,才造成大區域爆炸,將請市府養工處提供下水道管線設計圖,釐清地下管線連接情況,製作3D動畫模擬,釐清事發經過和救災有無疏失。檢方指出,將等肇事原因查出後,再追查相關人員的疏失刑責。
另外,高雄市環保局昨天也到李長榮化工大社廠,調閱緊急應變操作程序書,了解發生洩漏時工廠應如何作為,再對照當日處置。榮化強調有依照國際標準作業程序,環保局直斥榮化根本漠視丙烯洩漏事實。
※延伸閱讀》 ‧全民關心高雄氣爆!一分鐘焦點整理包 ‧交通資訊/公布現場封鎖管制圖 市民繞道 ‧網路集氣/天佑高雄!台灣加油祈福專區 ‧圖輯/高雄大爆炸 現場滿目瘡痍 ‧臉書「氣爆救援資訊」專區
【2014/08/04 聯合報】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847728.shtml#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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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 KATOKI 發言於2014-08-04 21:5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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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挖水利局的箱涵架設管線
好幾公里長的管線可以偷偷挖開箱涵架設...........
還神不知鬼不覺........這個工程團隊不去挖銀行的地下金庫實在太屈才了..........
37 樓 yy4575 發言於2014-08-04 21: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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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 picajiou 發言於2014-08-04 09:59:48 7 0
睡菊加上整個市府團隊都在睡
民眾再三反應睡覺團隊先敷衍
接到不斷投訴後乾脆把1999消失
長眠三小時後發現代誌太大條
不提自己睡覺團隊沒有依法關閉閥門
把所有責任推給個替死鬼李長榮
更加碼把管線規劃踢給經濟部
結果被抓包管線權責歸市府工務局
睡菊不但放花火技術一流
踢起皮球更是世界盃水準級的
..............你們都誤會花媽了.....當晚已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來電報修申訴....下班後不予受理
花媽,凡那比風災妳躲在官邸睡大覺,這次氣爆你又躲到哪裡睡大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s1U_EgVwXY
記者:多久之前就請他們先關起來了?
里長太太:我九點多就一直打電話,他們都聯絡不到陳菊,搞到今天這樣,怎麼辦啊?
1 樓 cjs2008 發言於2014-08-04 05:05:37
別推了,都是共犯,一起賠吧...中油代巡代修沒收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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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有收費的話
李長榮就會拿出收據的
34 樓 012940 發言於2014-08-04 1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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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看起來不像4吋管?
33 樓 ggyywk 發言於2014-08-04 11: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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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箱涵掛管線違法? 不合常理, 法規規定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
高雄市足球隊繼環保局, 工務局, 消防局後, 再增加水利局一名足球員!
總之, 我們甚麼都不清楚, 甚麼都不知道!
石油管理法 第 31 條
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於必要時,得使用河川、溝渠、海域、橋樑、堤防
、港埠、道路、林地、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敷設管線。
前項敷設管線,以不妨礙其安全、景觀及原有效用為原則,並應先向中央
主管機關及各該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如有損失,應按損失程度予以
補償。
水利法 第 78-3 條
排水設施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填塞排水路。
二、毀損或變更排水設施。
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
四、棄置廢土或廢棄物。
五、飼養牲畜或其他養殖行為。
六、其他妨礙排水之行為。
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下列行為,非經許可不得為之:
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
二、排注廢污水。
三、採取或堆置土石。
四、種植植物。
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排水設施範圍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
20 樓 newshawks 發言於2014-08-04 09:25:45
不懂不要裝懂!●管線、電線掛在函箱內是正確的,一來不用常常挖路、二來維修保養方便! 找出怎麼氣爆的卡要緊! ................................................................................. 不懂不要亂講!白痴!會害死人的! 管線、電線掛在排水箱內都是不正確的 通常市府工務單位對於通訊纜線掛在排水箱涵內比較睜眼閉眼 因為不至於造成重大災害 氣管掛在排水箱涵內是絕對危險的 因為一旦外洩氣體亂竄等你發現來不及了連環爆 樣怎樣教你才會覺悟
水利局副局長說的意思好像是; 一個警察局被人進去裝了很多計時炸彈,後來爆炸死了很多人,包括路人....; 副局長隨後表示,在警察局裝這些東西是違法的,他懷疑是壞人「偷偷挖破警察局的門窗進去安裝這些炸彈的...」警察局對此事是毫不知情,但幾乎肯定是壞人偷偷幹的....
我好想知道怎樣才能在不驚動所有人車住戶的情況下鑽地安管
我好想學一學,這樣我就可以不驚動保全警衛鑽去央行新店金庫爽偷兆億黃金了ㄚ
睡豬菊你也教一教我嗎
事成之後我分你五百憶ㄚ
有些概念還是有人不清楚或不願面對!
台灣哪個地方可以讓業者不經地方監管單位審核批准而任意挖埋管線? 答:"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讓業者不經地方監管單位審核批准而埋設管線! 地方監管單位核准埋設管線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主要依據監管單位所必須掌握到的完整管線圖資! 如果地方監管單位必須掌握到的管線圖資不即時不完整會如何? 答: 1.他方業者埋設管線若有挖損或因而發生公安意外時,業者不需付完全責任. 2.地方監管單位無法有效掌握管線業者所必須負責的管線維護情況,也會讓業者的危險管線成為一條條不定時炸彈!
11 樓 lgigida 發言於2014-08-04 07: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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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長的管線,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工的,不申請交通管制,材料機具是進不了下水道的,想不聞不問都不行!想裝傻也不可能!菊姐:趕快修改煙滅不利自己的證據吧!坐過苦牢的人,會發抖ㄝ!
埋進去似乎是吳敦義當市長時期的工程,當時不知怎麼通過驗收的。
但近二十年來的高雄市政府全然不知也實在過於怠職了。
這些年高雄市政府都沒整修這條下水道?都沒現這幾條管線?
6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6:0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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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陳菊說要開始重建了!!
炸沒三天就要開始重建???
就是要毀屍滅跡,怕驗屍驗出問題來!!
5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6: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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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箱涵全部整齊的炸開來!!!!!!!!!!!!!!!!!!!!!!!!!!!!!!!!!!!!!!!!!!!!!!!!!!!!!!
我還以為是滲漏進去的呢!!
當初依規定埋泥土內就不會這樣嚴重了。
六公里的違法掛管線要施工幾天?!
高雄市政府全瞎眼了??
「管線是掛在雨水下水道箱涵內,因箱涵內有管線是非法,檢方除了要釐清管線異常誰該負責外,也將查是誰核可設置的,不排除傳喚市府官員說明。」 真相快大白了!市府是違法或失職?!都跑不掉責任!因為雨水下水道的權責是推無可推了!
3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4 05:4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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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箱涵掛管線違法 追查
======================== 啥?! 非法管線掛到生鏽,高雄市政府都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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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樓 ShiBaLa 發言於2014-08-05 2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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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趕快注意睡菊及其親屬大筆資金流向?可能開始脫產了!
313 樓 ShiBaLa 發言於2014-08-05 2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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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高雄市是最好混的都市,出事就由中央扛廠商賠,市長只負責放煙火就是五星級?
312 樓 dapusa 發言於2014-08-05 21: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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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字典裡沒有負責
因為已吃定你
我從不寫空白的日記
日記裡全是你
眼見著月亮悄悄溜走
又見到太陽緩緩升起
多少個晝夜變換
多少次一年四季
愛偷懶始終如一
我的字典裡沒有負責
因為已吃定你
我從不寫空白的日記
日記裡全是你
我的字典裡沒有負責
因為已吃定你
我從不寫空白的日記
日記裡全是你
眼見著月亮悄悄溜走
又見到太陽緩緩升起
多少個晝夜變換
多少次一年四季
愛偷懶始終如一
我的字典裡沒有負責
因為已吃定你
我從不寫空白的日記
日記裡全是你 延誤黃金3小時 「高雄市府不用負責?」【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 <<中油:從未接受榮化委託安檢 strong="">
【聯合晚報╱記者張為竣、謝龍田/連線報導】
2014.08.04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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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出示合約附件,聲稱管線產權已移轉福聚,且從未接受容化委託管線安檢。 中油/提供 |
榮化丙烯4吋管洩漏疑為高雄氣爆主因,榮化指該條管線由中油巡檢,中油今天提出文件強力反擊榮化。中油指該管線在1991年底完工,管線產權2年內即移轉福聚,福聚之後再併入榮化,且中油從未接受榮化委託檢查該條管線。
中油發言人張瑞宗表示,高雄丙烯4吋管於1990年12月18日核准動工,隔年4月16日完成高雄一心路到三多路的第一段工程,1991年底全線完工,之後產權與管理權全數移轉福聚公司。
榮化於2006年併購福聚,負責運送丙烯的4吋管改榮化擁有,中油的乙烯8吋管也在鄰近位置。榮化聲稱,4吋丙烯管巡檢都是由中油負責;但張瑞宗說,中油每天都會巡檢管線,但只負責檢修自己的管線,且檢修項目不只有外傳的「硬體防蝕」一個項目。
中油表示,榮化身為高雄丙烯4吋管的所有權人與管理人,應盡到管線安全管理維護責任,「管線是誰的,就誰來負責」,中油從未接受榮化委託安檢該4吋管,榮化也提不出維修合約。
中油主管說,當年中油幫亞聚、台塑、福聚與中化(後更名為中石化)共同更新高雄市區的石化管線,竣工後產權隨即交由各家公司,之後管線維修、保養就由各家公司負責。
中油主管指出,雖然福聚在當年管線更新中的產權只擁有3.09%,但卻是單獨擁有這條4吋丙烯管的產權,若此次高雄氣爆確認是此條丙烯管釀禍,買下福聚的榮化當然要負全部責任。
中油今天出示合約附件,詳列福聚丙烯4吋管埋設起訖點、工程與監工單號,張瑞宗指出,事隔20多年,更詳細的資料中油正調閱中。
中油組織近十多年來數度大變革,在高雄地區,原本是高雄煉油總廠下轄以石化為主的林園廠,以及主司煉油的大林廠。1996年間三廠分立,各直屬總公司;之後陸續成立石化事業部及煉製事業部,各管轄林園石化廠及高雄、大林煉油廠。
石化及煉製事業部連日來高度關注氣爆案發展,針對榮化將管線歸屬、維修責任推給中油,即時回應;今天早上一上班,兩個事業部忙得人仰馬翻,相關人員為了回應,連忙討論、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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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化4吋管鋪設時間軸 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製表:張為竣 |
>><<Lee Irene為什麼一個非市府成員的精神科醫師,
能夠透過市府成員帳號在「高雄市公共管線平台」查到至少
10年前的管線圖
高雄市工務局 水利局 消防局 卻查不到24年前的管線圖?
是他們太笨、太混、還是卸責?
那個管線平台根本是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管線科等單位自己建的,
最好是不知道有管線啦。
高雄市政府找得到當年核准的公文,卻說事故地點的管路、市府不知道?
要咬吳敦義,恐怕反而咬死李登輝 謝長廷 陳菊。
17年前吳敦義還是市長時 前鎮就氣爆過 也不是沒死人
「假如」高雄市政府真的沒有舊的石化管線圖,只有中央有,
那時的李登輝政府在幹嘛?都出事了,怎不提供給高雄市政府?
接任的謝長廷市長在幹嘛?怎沒向李登輝政府要石化管線圖?
怎麼沒向中油等石化業者要石化管線圖?怎麼沒清查市內石化管線?
是瀆職?是勾結?還是放任?
別人任內氣爆、死人就不管,就不檢討石化管線,就放任石化業者
一定要民進黨執政擺爛16年,等陳菊任內死了人才在重視這問題?
還不就因為石化工業振興了高雄嗎?現在又怪別人核准埋管。
怎麼推給吳敦義就說「管線是地方政府核淮的」
陳菊卸責就說「管線是經濟部管的」?
127 樓 y23939 發言於2014-08-06 11: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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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樓,雖是中古車,人家也經維修再賣給你,你自己買了後不維修也不保養,橫衝直撞的胡亂開車,出了車禍不怪自己的駕駛行為倒怪起車子來,與陳菊一樣耶~~高雄市政府管路監管單位平時不維修管路,道路施工時的驗收又怠惰,陳菊身為管路監督單位的直屬長官是不用負責嗎??
核准跟爆炸有關嗎?民進黨又開始逃避責任了,這是沒有進步黨的專長,甲賣乙一部汽車,已用了20年平時疏於保養,輪胎(如同管線)磨平也不換,有一天乙開該車載妻子上高速公路爆胎車禍傷亡,其子丙告甲,認為甲不該賣汽車給乙,所以甲應負損害償責任,你認為這樣有道理嗎?
124 樓 fks124 發言於2014-08-06 11: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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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五顆星的市長咧
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 結果查漏氣查不出來 25年前的公文一下子立4委就拿得到 難怪陳水扁要買高級碎紙機 人家五顆星的混蛋基隆市長張通榮 任內濱海掉了那麼大一顆巨石民宅倒下 小鴨鴨炸了~好像都沒陳菊任內因天災人禍死了那麼多 五六百有了吧~ 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 轉移焦點也不能改變死了三十人的無能指揮 當個太平官可以啦當災難來臨時 陳菊的戰績(死傷人數)是五都第一名 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五顆星
30 樓 HuLaLa 發言於2014-08-06 0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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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你就說只會駕牛車嘛
一部中古車被幹走 開了幾年沒保養 拋錨爆炸要怪原車主嗎?
為什麼 陳其邁 手裡會有79年當時核准的公文 ? 抓賊啊 ~~~
如此重大工安事故,都已造成悲劇,這些無能處理並無法提出可解決的方案,以亡羊補牢不打緊,還在利用此不幸批鬥對手,台灣人的不幸,看...............
陳菊說,管線管理權屬於經濟部。
現在發現是24年前市長吳敦義核准, 突然,管線管理權立刻變成市長的責任。
如果有公文吳敦義核准埋管
民進黨接手時
也知情
氣爆前怎麼沒聽過任何高雄的民進黨縣市長出來鬼叫?
16 樓 fhcmoon 發言於2014-08-06 07: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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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蠻差勁的,好好出個公文,反而被人咬。當時法令沒說不准吧!這會有甚麼問題嗎?後來的市長好像根本 不管,之後也不會督促業者定期檢查,這才是怠惰!民進黨的人治理國家只有四訣:遇到好事,往自己臉上貼金;遇到不好的事,怪到對手身上去。對手想做好事, 拼命阻擋;自己想做好事,其實都是表面功夫。
18 樓 rayn 發言於2014-08-06 07:2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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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高雄,當天完全不知道有氣爆案,如果那天晚上經過氣爆區,現在恐已遭遇不幸,對於市府慢拍的危機處理,很不能諒解.現在還在推責任,更讓人生氣
陳菊等高雄市官員說不清楚地下管線,這不就很清楚啦,高市一清二楚的知道管線所在的所有細節,只是因為怠惰, 而且是壓根都沒有想到地底的事要處理! 早就很多人說了,因為地底的事做了沒人知道, 做表面的事才能宣揚!
陳其邁自己也當過代理市長。要究責,他也有一份。這個賤人,逃不了的。
死掉的三十幾個冤魂,會糾纏著他。
28 樓 yangfu 發言於2014-08-06 07: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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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啦?
不先考慮如何來協助受災民眾,反倒是開始在那邊推諉責任。真是高雄人的悲哀。這位陳先生,還是高雄市出身的政客耶。真不知?其心態為何?
政黨輪替就是概括承受,且民國92年已經有電腦資料,怎會到了爆炸後都還不知道有幾條管子?他自打嘴巴,不只沒幫陳菊脫罪,等於方便檢方在約談了吳敦義後,再就是謝長廷及陳菊,檢方要謝謝他才對。
7 樓 ek123 發言於2014-08-06 04: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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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哀鴻遍野 飽受驚嚇 政客則大玩烏賊戰 狗咬狗 打嘴砲 栽贓指責 推諉閃躲 這種場景一演再演
唉 台灣何須敵人 根本自己就會滅了自己啦
1 樓 30all 發言於2014-08-06 03: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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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化工的政治色彩是什麼? 我奇怪為什麼綠營從第一時間就在掩護這家公司??
中央核准地方配合
如果民進黨主張要追當初決策者 看樣子還要傳問李登輝了
媒體從來不監督台南高雄,
會出事不意外.
繼續放縱就是繼續死更多人.
40 樓 dp1223 發言於2014-08-06 08: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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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陳先生難怪沒市長命
只會拉扯後腿
他也代理過市長ㄋ
長了年歲
不長智慧
哀
喔,高雄市政府不但知情,還得批准,這下陳菊怎麼卸責??真囧啊!被同黨同志坑殺,情何以堪?
為了救睡菊,中繼投手馬英九下,換吳敦義上,順便請救援投手蔣經國與蔣中正提早熱身,以備不時之需。
37 樓 y23939 發言於2014-08-06 08: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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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誰或何時埋管路的問題,是後來市政府的管線監督單位不作為及工程監造單位不專業的驗收,導致災害的發生,陳其邁在模糊焦點囉~~
轉移焦點,也不能證明,那黃金三小時,睡菊是無辜的!!
若新車開了一兩年出事, 追究是否為瑕疵品,還有點合理, 但也必須看是否出事的總車數達到合理懷疑 需要召回同車款的地步 新車開了10年以上, 更何況此次破損的管線已經建好鋪設二十多年,再說造管廠在其他地區同批出貨這麼多年都沒出事, 可見錯誤過失正是使用管理者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無法裝不知情, 因氣爆前當晚就打電話找榮化公司追問氣體外洩的問題)該負的責任
回應 45 樓 Laufu >
133 樓 ggyywk 發言於2014-08-06 11: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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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車後面接手的人, 十幾年不檢修只管開, 撐了24年才故障出車禍,
而出車禍的原因, 還是因為繼任車主白目地把車放在潮濕沼氣的地方, 腐蝕生鏽才造成!
可見這台車當初的品質非常好啊! 核准買車的人何錯之有? 阿婆生沒子牽拖厝邊!
為什麼 陳其邁 手裡會有79年當時核准的公文 ? 抓賊啊 ~~~
============= 公文都保存在市政府啊....
129 樓 NiceTWN 發言於2014-08-06 11: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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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陳其邁這時候發佈這個消息到底在想甚麼?
所有在高雄市的公文都是市長掛名的,高雄的現況,每一個市長都有責任,別忘了,你陳某人也幹過代理市長,我可以上綱到你陳某人為何沒有細查高雄石化管線安全嗎?民進黨的委員,不要讓我覺得你們像個幫派,不像個有擔當的人。
[無牌幽靈車 或 幽靈地下管線]原來是無恥超大厚臉皮的謊言!還在騙大家說高雄市府工務局不曉得地下福聚 (榮化)的管線, 民進黨精神科潘醫師早公布高雄市數位化管線圖裡面已經標示福聚 (榮化)的管線, 工務局又騙說不知道榮化收購福聚的管線, 明明氣爆之前約兩小時就電召中油 中石化 欣高 以及榮化公司 追究氣體外洩的源頭
靠夭
陳其麥不就當場把謝長廷和陳菊給供出來了?
這如果是高雄市政府核准公文
不代表謝長廷和陳菊早知道管線經過高雄市鬧區?
什麼事情都政治掛帥, 人命在政客眼中就是這麼不值錢嗎?
34 樓 ultima6 發言於2014-08-06 08:0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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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找
找高雄以前到現在的空照圖, 看看在當時, 那邊有多少人住, 是否是他所稱的鬧區, 而且僅是替換工程, 當時住那裡的人都會看到埋了這個管線下去吧, 還是中油埋的時候, 是偷偷埋的? 有公文, 那表示巿府知情, 又讓大家在那裡蓋屋發展, 那發建照的人不也是把人民的性命放在炸彈上? 其實, 只要管理正確, 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就如飛機, 他會掉下來啊, 但是只要維修正確, 就可以避免危機, 所有的災害都是很多環結相扣造成的, 有人多注意一點, 就可以避免的, 要把責任放在一個人頭上, 好像說不太過去...
管線何年何月埋設根本不是問題焦點
高雄市政府就別再東拉西扯找替死鬼啦
膝蓋想都知道
這次的重大傷亡的關鑒所在是高雄市政府未撤離民眾
只要有適當的撤離命令與行動爆炸再大也不會有人傷亡
高雄市政府是這次爆炸造成重大傷亡事件罪不可赦的頭號兇手
50 樓 sbala 發言於2014-08-06 08:5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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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開始一堆二五六,反正最高作戰原則就是找替死鬼!
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卸責」機制已經明顯的啟動了。陳其邁的說法,糢糊了交點,因為無論最初誰批准埋設管線,陳菊上任後,並未關閉管線,即是「繼續許可」,但疏於監督業者的管線維修,更延誤了致命的三小時,終致毀滅性的氣爆,這責任陳菊是無法推卸的。
2 樓 stevenyunglu 原來陳其邁神隱這麼天, 就在忙這個! <---------------------- div="">
民進黨又救了一次國民黨的選情....我看五都大概維持平盤也許綠油油的高雄台南無所謂 其他縣市就不見得是做如此想了, 人無完人, 陳菊指揮失當說真的也情有可原畢竟這種事情是第一次錯信前線指揮官也是有的古今中外都一樣, 但直接卸責牽扯到24年前的吳敦義,
就跟以往新北市的蘇貞昌賴給前朝一樣無恥(蘇貞昌市長前面已經是尤清執政了好幾年了)
46 樓 dulauya 發言於2014-08-06 08: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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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這公文,反而明確表示出責任在高雄市政府啊! 弄了半天,陳其邁這位前代市長,打了陳菊一記大耳光!
就從吳敦義簽名那天開始,查所有工務局,環保局的稽核資料這樣很快就知道....這些管線圖資甚麼時候開始找不到
高雄市府的臉被這些護航者越打越種。
不是沒資料嗎?怎找得到批准的公文?
既然有批准公文,又怎會沒建檔?
如果有建檔,那又怎會不知道有這條管線?
33 樓 gy12345 發言於2014-08-06 08: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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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現在能夠發現一大堆廠商的問題, 表示原先都在睡覺, 沒有在管理, 嚴重失職!
平日疏於管理廠商及防範災變, 災害來了更是控管不當, 才是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主因, 榮化充其量只是幫兇, 高雄市政府才是主兇. 檢查官請睜大眼睛不要辦錯方向及對象, 趕快加油啦! 高雄市長概括承受所有責任道歉下台有很困難嗎?
哎,DPP法西斯你當掩耳盜鈴是正常行為是嗎?以為百姓會不知道你們在搞章魚戰術嗎??骯髒的政黨,你 就算要檢討以前埋管問題,也得先對自己正在管理高雄市卻造成嚴重傷亡的重大疏失做懲處!先賴為先,先罵為贏。。。高雄市你們眼睛要是再不睜大一點,看看這 些政客如何污蔑高雄市歷史與當年發展讓高雄蓬勃壯大的成長故事,就讓高雄市從此沒落變成高雄村也沒關係滴。。。高雄市,遇到智能不足的執政團隊才是最大禍 害滴。。絕對不是管線爆炸。。。
管線誰管是透過立法院立法規範不是誰說了算,高雄人選了個最會喬事情的院長,但偏偏他喬不動這28條冤魂的生死令!
121 樓 7391300 發言於2014-08-06 10:4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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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佩服綠營打爛仗的實力,來囉來囉一推二拖三凹四打爛仗
大家來關心
陳其邁老爸"高捷弊案"審判終結了嗎 ?? 或是技術性緩(慢)辦 ??
藉造謠赱路工 以劣驅良趕走黃俊英的陳菊一開始就是沒資格當市長的品調了這樣沒品的人遇事推功諉過是想當然耳....
一個靠邪門旁道當上市長的人
本邪,末會正嗎?
再靠日遺李與王金平的法律掩護
可能還是要一意孤行\橫行霸道
賊喊捉賊,要栽贓嫁禍給別人的
初看此案,閱讀幾則討論
心得是
管線老舊時\沒注意維護的主管市長
要把失職之責\推給當年新設的市長
....
藉造謠赱路工
以劣驅良趕走黃俊英的陳菊
一開始就是沒資格市長的品調了
這樣沒品的人
遇事推功諉過是想當然耳
133樓說的明白
.....
再補充一點
一個讀過中國正確歷史教育的炎黃子孫
會去參加台獨媚美媚日
賣國賣台求榮的民進黨
就不是深明大義的人
就不是會堅持大是大非要明辨的人
總是會亂搞的
58 樓 julien 發言於2014-08-06 09: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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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達尼號船難,該怪製造廠,或該怪當次航次船長?
請不要怪"這幾年常常怪扁政府貪污無作為"的 現象,因為那並非把施政過失推給扁政府,而是扁政府施政爛到人人得以誅之.現今也沒多好,但看到地方政府的行動往往與中央政策脫鉤,那些與政策脫鉤的才是 該負責的人.現今台灣,句話都能被人拿去抹黑,更何況是一些政策卻被蓄意破壞的人惡搞.
***民進凍、睡菊的邏輯****
【管線管理系統當政績】===>你們看,我們【市政府】管理得多好
【氣爆發生】=============>管線管理是【中央】的責任
【死不認錯,推卸責任】===>這些管線是二十四年前的【市政府】管理無能
【兩手一攤,開口要錢】===>【中央】棄災民不顧,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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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打臉的事蹟
每天不斷上演~~~~~
無恥的極致!!!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120 樓 dogandy 發言於2014-08-06 10: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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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說,李長榮是在九十五年才收購了當年福聚公司的產權,「就像車子一樣,七十九年買的,後來到九十五年轉手,再過十幾年後發生車禍,那你要怪廿四年前買車的那個人嗎?」
比寓太好了.老車當新車駛.也不用保養.吳敦義.會比寓.
119 樓 ssm66 發言於2014-08-06 10: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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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幾隻綠網工,真像是活在北韓被洗腦的世界裏,只有牠們信仰的綠貪首腦是天神似的,永遠不能被批評被檢討,到現在還在網路死命護主挺貪,真是蠢到無藥醫
看的出來,現任的高雄市府團隊,一直在想方設法的,
把責任推出去,禍首是榮化,批准的是吳敦義,管線歸中央,
所有的災害,一概與現任的高雄市府團隊,完全沒有關係。
而且還有民進黨的五縣市長相挺,不但災害的處理、
事後的善後,做的都非常的完美,高雄市民真的太幸福了。
建設的成果歸地方,所有的經費找中央,所有的責任歸國民黨中央。
民進黨的八年執攻,也是完全沒有責任,真好。
83 樓 tsutang 發言於2014-08-06 09:5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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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找得到公文,建管線檔時為何不找,是自信不會有漏,還是故意留後門,如不交待清楚,作過公務員的人都應該心知肚明。
comments on
核准埋管線?陳其邁出示公文 吳敦義駁斥
【聯合報╱記者李昭安、楊湘鈞/台北報導】2014.08.06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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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面思考常常會解決某項問題卻帶來另項問題,例如市民不要有管線通過住家那麼化工廠要不要讓它存在,化 工廠產品沒了我們要如何取得,如果向國外購買,經濟競爭力會不會受影響,有一天外國不賣給我們了,那又該怎麼辦呢?而且失業化工廠勞工將如何處理呢?家庭 用天然氣又要如何供應呢?太本位的思維我並不贊同,加強管線安全檢查防護措施才是根本之道,因噎廢食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