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院和下議院之間的法案主導權的紛爭得到最終的解決,女性參政權(the female franchise)的訴求就浮上了檯面,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1882年,已婚的婦女才被允許合法的擁有自己的財產,因而婦女在二十世紀初沒有投票權,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絕大多數的人贊成維持現狀,認為當一個男子的投票就是代表他的全家,有些人認為婦女進行單獨的投票是不必要且不受歡迎的。 抵制女性參政權的抗爭是強烈和根深蒂固的,包括維多利亞女皇也不支持。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照片及代表著作
十九世紀,就已經有各種女性參政權的鼓吹者,特別是激進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 , 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 試圖通過給予婦女投票權的法案,但都不成功。
雖然1867 年就成立了國家婦女參政權協會聯合會(the National Union of Women's Suffrage Societies) ,但直到二十世紀初才取得重大的進展。

女權運動先驅艾米琳·潘克斯特(Emmeline Pankhurst)照片
1903 年,艾米琳·潘克斯特(Emmeline Pankhurst,1858年7月15日~1928年6月14日)建立婦女的社會和政治聯盟(the 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 她決心放棄她的前任所採取的謹慎憲政方法,改用革命性的方法鼓動女權運動。 為了讓她們的訴求,能獲得社會的關注,她們使用毀壞窗戶、襲擊警察等”破壞社會秩序的戰術”,每次被逮捕、審判、拘禁、絕食都充分操作為宣傳婦女參政權的手段。 甚至於使用縱火的手段爭取婦女參政權。

愛蜜利·戴維森(Emily Davison)照片
1913年,鬥志昂揚的從事婦女參政運動的婦女爆發了最令人震驚的突發事件,愛蜜利·戴維森(Emily Davison, 1872年10月11日 ~1913年6月8日) 在葉森打吡大馬賽(the Epsom Derby)時,”可能”意圖阻止比賽引起全國的注意,突然衝到賽馬道,遭到喬治五世國王的賽馬撞倒,四天後傷重死亡。 這時也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艾米琳·潘克斯特呼籲推動參政運動的婦女立即停止激進好戰行動,支持政府對抗"德國禍害"(The German Peril)。 1917 年 7 月 17 日,一戰期間,喬治五世將王室名稱由”德國意味濃厚”的薩克森-科堡•哥達家族(House of Saxe-Coburg and Gotha),改稱溫莎家族(the House of Windsor),回應國內高漲的仇視德國的情緒。 對抗德國的外在”敵我矛盾”壓制了不列顛的”社會內部矛盾” -----戰爭的本身就是改變的動力,外在”敵我矛盾”也徹底裂解了不列顛王室親戚間的”政治封號的聯繫”。

參政運動的婦女在戰爭中放棄革命性鼓動的方法,婦女努力參與支援戰爭,戰爭結束後,議會通過了1918年人民代表法案(the 1918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所有超過30歲的婦女被賦予投票權,多年的努力終於得到收穫。 1928 年,婦女終於獲得與男子相同條件的參政權。
二十世紀中,”英國”具有公民權的人口在政治制度的實踐,仍存在著一個或兩個例外,多重投票仍待解決。
企業所有人可以在居住地有投票權,而且他們在職業代表中也還有投票權。 另一個異常,是大學在議會中共有12個代表席位,而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各有兩個議會席位。 那些大學畢業的選民投票選舉大學”議會”代表,實際上就是具有第二次的投票權。 雖然有威廉 ·格萊斯頓(William Gladstone ,1809年12月29日~1898年5月19日;曾當過四任的首相)和艾薩克· 牛頓爵士(Sir Isaac Newton,1643年1月4日-1727年3月31日)這樣傑出的人被選舉為議員,在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期工黨(the Labour Party)和自由黨(the Liberal)一直反對,因為這違背了公民一人一票的原則。 工黨通過1949年人民代表法案(the 1949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廢除了多次選舉權,並在 1950 年的普選中實施,英國公眾最終建構了公民一人一票的基礎,實現了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 選舉結構的民主政治。
1969 年,將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是二十世紀最主要的公民權改革。
- 1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2/11/24 13:401969 年,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是二十世紀最主要的公民權改革
呵呵,台灣投票年齡還停留在20歲吧?
1969年,當時是大二----"依稀"還記得:
去成功領受訓是當時最遠的行程;在1969年才弄明白為何1968年去成功領經過台中,回程時卻沒經過台中市的原因; 曉得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實在鬧不清楚為什麼;那時大學一學期的註冊費NT2,000元;教科書都是買"翻印"書;聽美軍電台及中廣陶曉清的熱門音樂;每週追蹤"錢櫃"排行榜;半夜起來看紅葉少棒冠軍賽,好像因此換成彩色的電視;學校的教官及社會的警察都要"管頭髮的長度";參加校際橋牌論對賽;舞會;露營;許多反戰的西洋歌曲,讓我知道前美國陷在越戰泥沼中;根本沒有”投票的意識”------現在回想起來,1960年代是"有些糊塗"但卻是很快樂的年代!!
後來逐步明白 : 那時在全世界正是"共產主義"的社會實驗高峰期;蘇聯的人造衛星比美國早升空,美國修訂教科書的內容,台灣的教科書也跟著美國教科書大改版物理課本第一章就是強調"觀察、歸納、實證";數學強調邏輯/集合/群、體、環代數/函數等內容;台灣是在白色恐怖戒嚴時期,那時期中央日報"一個小市民的心聲"有蠻複雜背景;教官特別告誡我不要受到"壞人的鼓動"參加校外的活動時,只覺得有些"莫名其妙";"英國"由世界第一的地位跌落,社會主義思潮瀰漫,工會勢力龐大工潮不斷,英國工黨正是擴張期; 嬉皮風(Hippie)----就是台灣學校的教官及社會的警察都要"管頭髮的長度"的國際大環境;二次大戰大量出生的年輕人在歐美演化出"有點左派的自由主義反社會運動" ----這應該是英國"1969 年,將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主要原因!!
台灣公民的標準----應該要”配合”十二年的義務教育的進程進行調整,義務教育有關公民教育的課程應該由生活實踐上著手,應該是每個人能夠”做自己的主人”,那麼,才有資格能當”國家的主人”。
有向木偶下跪的人民,當然就會有下跪的縣長、作家及總統府廣場前的一大片勞工”,那麼,台灣的投票年齡還是暫時不要降低才好!!
Tomas 於 2012/11/25 06:43回覆










